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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九五”时期货币政策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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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九五”时期要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实现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九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金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改进金融宏观调控手段,把过高的通货膨胀率明显降下来;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维护金融业合法稳健运行,促进金融秩序根本好转;调整信贷结构,优化资金配置,提高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改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实现“九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而努力。
1996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认真贯彻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供应量。积极落实停办新的保值储蓄、两次调低存贷款利率等预调、微调措施。进一步扩大再贴现规模比重,促进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再贴现业务的稳步发展。进一步完善全省同业拆借市场,山东融资中心与全国统一同业拆借交易网络系统联网,同业拆借范围不断扩大。继续清理银行违规和账外经营,继续清理证券回购业务。顺利完成银行业与证券、信托业的脱钩,对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所办的34个证券营业部进行转让或撤并。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基础的贷款规模管理,对其他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全面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如期完成。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贷款通则》《主办银行管理暂行办法》《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办法规定。在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的同时,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新增贷款进一步向农业,向有市场、有效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倾斜。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对全省12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办银行制度,通过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向企业发放贷款130亿元。政策措施的落实收到较好效果,全省金融运行平稳,各项存款增势逐季减缓,货币流动性明显增强,贷款总量增长适度,各金融机构的贷款都控制在规模或比例之内。成功实现宏观调控“软着陆”,全年新增存款885亿元,新增贷款623亿元;年底M2增长23.5%,M1增长18.2%。山东省经济继续保持适度快速增长,全年GDP实现5960亿元,增长12.2%,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5%,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21.2%,零售物价指数回落到7%,全省经济基本实现“高增长、低通胀”的目标。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适时灵活进行微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信用总量控制方面,对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基础的规模管理,对其他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对金融机构的中长期外债实行余额管理,对资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控制固定资产贷款,加强对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审查,集中固定资产贷款的审批、发放权限,新增和收回再贷的固定资产贷款规模原则上集中到省级分行统一掌握。从严控制货币投放,贯彻落实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全面实行大额提现备案、审批制度,非基本账户不得提取现金,对超过结算起点的支付,必须通过转账办理。各级人民银行加大再贷款收回力度,有效“对冲”外汇占款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的大量增加,保证基础货币的平稳适度增长;灵活运用利率杠杆,10月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金融监管方面,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所办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等全部脱钩;各金融机构大力优化网点布局,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储蓄所64个,撤销房地产信贷部、信用卡部、国际业务部502个,撤销城乡储蓄代办所54728个。商业银行实行授权授信制度,普遍上收县级支行的贷款权限,初步建立起较为严格的内控机制。加强信贷结构调整,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金融系统要进一步做好支持机电产品出口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的通知》《银团贷款暂行办法》《关于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原则,支持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要。当年,全省金融运行平稳,各项存款增加623亿元,各项贷款增加588亿元,新增存贷比94%,比1996年提高23.7个百分点;累计办理短期资金拆借360亿元,外汇交易成交10.5亿美元;现金净回笼84.4亿元,M2增长13.3%,M1增长18.1%。山东省经济运行“高增长、低通胀”的宏观格局基本形成。全省GDP增长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7%,外贸出口总额实现130.9亿美元,增长20.5%。全社会商品零售物价上涨0.8%,居民消费品价格上涨2.8%,分别回落6.2个百分点和6.8个百分点。
1998年,针对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市场有效需求明显不足的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增长,开拓市场,刺激消费等一系列以扩大内需为目的的宏观经济决策。中国人民银行以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为目标,相继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改革信贷计划管理体制,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计划指导、比例管理、自求平衡、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给商业银行以充分的贷款自主权。年内,上调国家银行贷款指导性计划,增加固定资产贷款计划;调整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比例,明确余额存贷比例年底考核,年中可以突破,年底不够可以调整。灵活运用再贷款手段,增强商业银行资金供应能力。1月,中国人民银行超常规向国有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780亿元,增加基础货币供应,满足经济增长的合理资金需要。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合并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存款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统一缴存,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增加商业银行资金实力。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和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引导商业银行有效加大信贷投入。恢复和扩大债券回购公开市场操作。单独或与有关部委相继出台《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大信贷投入、强化信贷管理、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快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汽车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补充通知》《关于金融系统为支持灾后恢复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信贷政策性文件,指导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山东省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适当增加贷款,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年底,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755.5亿元,增加769.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增加635.5亿元,加上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各国有商业银行直贷山东的贷款,全年各项贷款实际增加740亿元。全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交19.9亿元,债券回购成交15.4亿元,累计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39亿元,贴现212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45亿元;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7.3亿美元;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经常项目下的结汇大幅下降,售汇增加,银行结汇收入71.2亿美元,售汇支出54.8亿美元,实现顺差16.4亿美元。全年累计净回笼现金82.3亿元。山东省GDP增长1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15.2%;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1%;物价总水平持续低位运行,社会商品零售和居民消费品价格分别下降2.9%和0.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8%。
1999年,按照中央扩大内需,启动消费,支持经济发展,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总体要求和总行防止通货紧缩、扩大内需、增加货币供应量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先后制定《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十条意见》《关于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再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大幅下调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利率及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将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等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增加再贴现额度,辖区各级人民银行累计发放再贷款697.2亿元,余额220.2亿元,累计办理再贴现258亿元,余额122.3亿元,动用存款准备金14.6亿元。年底,辖区M2比1998年增长12.08%,M1增长16.6%。山东省金融机构努力推进信贷创新,拓宽服务领域,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年底,全省各项存款余额6563亿元,其中,企业存款增加232.7亿元,居民储蓄存款增加369.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680亿元(扣除商业银行贷款剥离后的余额),增加772.9亿元。山东省GDP实现7662.3亿元,增长10.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2%,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6%,全省商品零售价格下降3.6%,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99.3%,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97.1%;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8%。
2000年,山东省金融机构坚持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适度增加基础货币投放,增强金融机构的贷款能力,优化贷款结构,改善金融服务。全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累计发放再贷款1054亿元,办理再贴现388.3亿元,批准辖区87家金融机构动用准备金18.7亿元,转贷政府贷款58.8亿元,对辖区32家金融机构发放紧急再贷款272亿元。制定和实施《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协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省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推进旅游消费贷款工作的通知》。技术改造贷款增长加快,年底余额268亿元;金融机构开办消费贷款9大类10余个品种,年底个人小额抵押贷款余额56亿元,住房贷款余额96亿元,助学贷款余额占全国的1/7。积极推动担保体系建设,13个设区的市成立22家信用担保机构,全年为800余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5亿元。年底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47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209亿元,企业与个人贷款满足率达到80%以上。当年,山东省GDP实现8542.4亿元,增长10.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44.7亿元,增长14.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5.9亿元,增长10.2%;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为98.6%;实现进出口总额249.9亿美元,增长36.8%,实现贸易顺差60.7亿美元。全省经济呈现“零通胀、高增长”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