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沿海有7个市、36个县(市、区),需要勘定的省际海域界线3条,市际海域界线7条,市辖区内的县际线26条。全省自2002年6月启动海域勘界工作,至2005年底,海域勘界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大进展。
一、县际海域勘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2号文件)要求,县际海域勘界工作由省级政府组织实施。2005年之前,山东省县际海域勘界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与发动阶段
2002年5月28日,省长张高丽主持召开第88次省长办公会,听取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域勘界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全省海域勘界工作任务、遵循原则、方法步骤及建立领导机构等重大问题。
同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12号文件做好勘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次海域勘界的范围、原则、任务、方法步骤、经费和组织领导等问题;下发《关于成立省海域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省海域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陈延明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侯英民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宋修武任副组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档案局等部门和省军区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诗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2年7月,省政府在日照市召开第一次全省海域勘界工作会议,对全省海域勘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研究确定开展海域勘界工作试点的有关问题。8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省海域勘界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沿海各市县政府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财政均安排海域勘界专项经费。
(二)试点与调研阶段
2002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试点线海域勘界工作座谈会,研究开展海域勘界试点的有关问题;确定烟台市与威海市相邻的两条县际线(牟平—环翠线、海阳—乳山线)作为全省海域勘界工作试点,选择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和北海监测中心为技术支撑单位。试点工作相继完成勘界实施方案拟定、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察、海上勘测与岸线修测、采样分析与数据测算、工作报告与图件绘制、划界方法比选与拟定划界草案等事项;就划界草案和界线协议书文本多次征求涉界双方两级政府意见,涉界双方较快达成共识,2003年7月在第二次全省海域勘界工作会议上签订界线协议书,为全省海域勘界工作探索了路子。
在抓好试点的同时,对另外5条待勘的市际海域界线进行前期调研和边界海域纠纷的协调工作,基本摸清涉界有关市县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海域开发与管理现状、纠纷与争议缘由等,现场踏勘陆域向海一侧终点界桩的设置情况,听取有关市县对海域勘界的初步意见和建议,做好全面推进海域勘界工作的必要准备。
(三)全面推进阶段
全省由省政府负责勘定的市际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共7条。继烟台市与威海市北线(牟平—环翠线)、南线(海阳—乳山线)2条试点线签订协议书之后,2003年启动东营市与潍坊市(广饶—寿光线)、青岛市与烟台市(即墨—海阳线)、烟台市与潍坊市(莱州—昌邑线)3条市际线的海域勘界,2004年启动青岛市与日照市(胶南—东港线)、滨州市与东营市(沾化—河口)2条市际线的海域勘界。由于东营市与潍坊市海域界线方案经多次协调仍难以达成共识,2004年由省政府裁定;青岛市与烟台市、烟台市与潍坊市之间的海域划界草案,先后征求涉界双方市县两级政府的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多次进行协调沟通;青岛市与日照市海域界线草案经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办公会审议后,初步征求了涉界双方市县两级海洋行政部门的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海洋、民政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到滨州市与东营市有关县区进行专题调研,5月份对该条线海域划界草案召开专家研讨会。
与此同时,市辖区内县际海域勘界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其中,潍坊市2条县际海域界线和1条管理线签订协议书;东营市3条县际海域界线有2条签订协议书;烟台、青岛、滨州三市县际海域勘界的外业、内业和界限草案拟定工作均已完成并进入协调阶段;威海市辖区内3条县际线的海域勘界工作启动。
随着全省海域勘界工作向纵深发展,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沿海各市海域勘界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有的市进展迟缓;个别县级政府负责人缺乏大局意识,对有争议海域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导致在海域勘界期间发生新的矛盾纠纷,使问题复杂化,增加了海域勘界工作的难度;有的县际陆域勘界不到位,向海最后一个界桩距离海岸线太远,遗留问题较多,从客观上增加了县际海域勘界的难度。
二、省际海域勘界
依照国办发12号文件要求,国家海洋局负责省际海域划界。与山东省有关的省际海域界线有辽鲁、冀鲁、苏鲁3条。2004年5月,国家海洋局勘界办公室召开苏鲁两省海域勘界办负责人会议,汇报苏鲁线外业调查成果。冀鲁线海域勘界外业工作于2004年5月份完成,2005年初拟订了海域划界草案。
辽鲁省际海域勘界位于渤海海峡北部的老铁山水道,从山东省长岛县北隍城岛到旅顺老铁山的直线距离约40千米,主要海洋功能为海上航行通道。辽鲁两省在该海域历史上从未发生矛盾或纠纷,海域勘界的自然和社会背景并不复杂。辽鲁线海域划界草案自2003年7月初步形成后,国家海洋局勘界办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就辽鲁海域划界草案进行多次协调和论证。由于辽鲁两省基本坚持各自的意见,国家海洋局勘界办组织第二海洋研究所对该海域再次作多波束海底地貌扫描核测。
2005年5月10日,国家海洋局勘界办向山东省发出《关于辽鲁海域界线方案的协调意见》,明确提出辽鲁两省海域界线采用海底地貌特征界线法拟定是适宜的,要求山东省认真考虑此界线方案。接到国家海洋局的协调意见之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派员到烟台市和长岛县当面听取市县两级政府的意见。长岛县政府提出两条意见:一是中间线划界;二是自北向南先给辽宁省划12海里,其余10海里归山东省。省政府行文将长岛县的意见正式向国家海洋局反映。
第五节 海域勘界
山东省沿海有7个市、36个县(市、区),需要勘定的省际海域界线3条,市际海域界线7条,市辖区内的县际线26条。全省自2002年6月启动海域勘界工作,至2005年底,海域勘界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大进展。
一、县际海域勘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2号文件)要求,县际海域勘界工作由省级政府组织实施。2005年之前,山东省县际海域勘界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与发动阶段
2002年5月28日,省长张高丽主持召开第88次省长办公会,听取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域勘界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全省海域勘界工作任务、遵循原则、方法步骤及建立领导机构等重大问题。
同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12号文件做好勘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次海域勘界的范围、原则、任务、方法步骤、经费和组织领导等问题;下发《关于成立省海域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省海域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陈延明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侯英民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宋修武任副组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档案局等部门和省军区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诗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2年7月,省政府在日照市召开第一次全省海域勘界工作会议,对全省海域勘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研究确定开展海域勘界工作试点的有关问题。8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省海域勘界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沿海各市县政府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财政均安排海域勘界专项经费。
(二)试点与调研阶段
2002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试点线海域勘界工作座谈会,研究开展海域勘界试点的有关问题;确定烟台市与威海市相邻的两条县际线(牟平—环翠线、海阳—乳山线)作为全省海域勘界工作试点,选择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和北海监测中心为技术支撑单位。试点工作相继完成勘界实施方案拟定、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察、海上勘测与岸线修测、采样分析与数据测算、工作报告与图件绘制、划界方法比选与拟定划界草案等事项;就划界草案和界线协议书文本多次征求涉界双方两级政府意见,涉界双方较快达成共识,2003年7月在第二次全省海域勘界工作会议上签订界线协议书,为全省海域勘界工作探索了路子。
在抓好试点的同时,对另外5条待勘的市际海域界线进行前期调研和边界海域纠纷的协调工作,基本摸清涉界有关市县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海域开发与管理现状、纠纷与争议缘由等,现场踏勘陆域向海一侧终点界桩的设置情况,听取有关市县对海域勘界的初步意见和建议,做好全面推进海域勘界工作的必要准备。
(三)全面推进阶段
全省由省政府负责勘定的市际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共7条。继烟台市与威海市北线(牟平—环翠线)、南线(海阳—乳山线)2条试点线签订协议书之后,2003年启动东营市与潍坊市(广饶—寿光线)、青岛市与烟台市(即墨—海阳线)、烟台市与潍坊市(莱州—昌邑线)3条市际线的海域勘界,2004年启动青岛市与日照市(胶南—东港线)、滨州市与东营市(沾化—河口)2条市际线的海域勘界。由于东营市与潍坊市海域界线方案经多次协调仍难以达成共识,2004年由省政府裁定;青岛市与烟台市、烟台市与潍坊市之间的海域划界草案,先后征求涉界双方市县两级政府的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多次进行协调沟通;青岛市与日照市海域界线草案经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办公会审议后,初步征求了涉界双方市县两级海洋行政部门的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海洋、民政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到滨州市与东营市有关县区进行专题调研,5月份对该条线海域划界草案召开专家研讨会。
与此同时,市辖区内县际海域勘界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其中,潍坊市2条县际海域界线和1条管理线签订协议书;东营市3条县际海域界线有2条签订协议书;烟台、青岛、滨州三市县际海域勘界的外业、内业和界限草案拟定工作均已完成并进入协调阶段;威海市辖区内3条县际线的海域勘界工作启动。
随着全省海域勘界工作向纵深发展,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沿海各市海域勘界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有的市进展迟缓;个别县级政府负责人缺乏大局意识,对有争议海域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导致在海域勘界期间发生新的矛盾纠纷,使问题复杂化,增加了海域勘界工作的难度;有的县际陆域勘界不到位,向海最后一个界桩距离海岸线太远,遗留问题较多,从客观上增加了县际海域勘界的难度。
二、省际海域勘界
依照国办发12号文件要求,国家海洋局负责省际海域划界。与山东省有关的省际海域界线有辽鲁、冀鲁、苏鲁3条。2004年5月,国家海洋局勘界办公室召开苏鲁两省海域勘界办负责人会议,汇报苏鲁线外业调查成果。冀鲁线海域勘界外业工作于2004年5月份完成,2005年初拟订了海域划界草案。
辽鲁省际海域勘界位于渤海海峡北部的老铁山水道,从山东省长岛县北隍城岛到旅顺老铁山的直线距离约40千米,主要海洋功能为海上航行通道。辽鲁两省在该海域历史上从未发生矛盾或纠纷,海域勘界的自然和社会背景并不复杂。辽鲁线海域划界草案自2003年7月初步形成后,国家海洋局勘界办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就辽鲁海域划界草案进行多次协调和论证。由于辽鲁两省基本坚持各自的意见,国家海洋局勘界办组织第二海洋研究所对该海域再次作多波束海底地貌扫描核测。
2005年5月10日,国家海洋局勘界办向山东省发出《关于辽鲁海域界线方案的协调意见》,明确提出辽鲁两省海域界线采用海底地貌特征界线法拟定是适宜的,要求山东省认真考虑此界线方案。接到国家海洋局的协调意见之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派员到烟台市和长岛县当面听取市县两级政府的意见。长岛县政府提出两条意见:一是中间线划界;二是自北向南先给辽宁省划12海里,其余10海里归山东省。省政府行文将长岛县的意见正式向国家海洋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