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后,全省各地向湖泊、大中型水库水域投放各类鱼苗,资源增殖获得成功,这些水域逐步形成自然种群的资源量,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1988年,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分别在济南市的大明湖、长清县水库投放方正鲫春片鱼种,进行增殖实验,第二年一般长到400克~500克,并能在水域自然繁殖,形成自然种群资源量。
1991年,济宁市财政投入资金6万元,从温州市瓯江购蟹苗100余千克,在微山县韩庄、鱼台县、任城区三地水域放流。1997年,微山县向南四湖投放大银鱼卵500万粒,四大家鱼鱼种200万尾。当年,银鱼资源增长迅速,形成可捕种群,年产量达百余吨。1999年,微山县在微山岛以南水域放流草、鲂、鲤、鲫、鳙鱼种50万尾,2001年,向南四湖放流鱼种50余万尾,2002年投放鱼种120万尾,2004年投放鱼种200万尾。
1987—1988年,东平县水产局共向东平湖投放人工孵化的蟹苗(大眼幼体)406.4千克,价值42.02万元,两年共回捕成蟹249吨,实现销售收入522.5万元。1996年,又向东平湖放流彭泽鲫250万尾,价值15万元,彭泽鲫在东平湖形成明显的种群优势,共产成鱼500余吨,实现产值750余万元。
2005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开始实施《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内陆渔业确定在东平湖、南四湖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放流鲢鱼、鳙鱼苗310万尾、河蟹扣蟹155万只。其中,东平湖增殖放流鲢鱼100万尾、鳙鱼50万尾、河蟹120万只;南四湖放流鲢鱼、鳙鱼160万尾、河蟹35万只。两湖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120万元。
第二节 淡水增殖
1986年后,全省各地向湖泊、大中型水库水域投放各类鱼苗,资源增殖获得成功,这些水域逐步形成自然种群的资源量,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1988年,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分别在济南市的大明湖、长清县水库投放方正鲫春片鱼种,进行增殖实验,第二年一般长到400克~500克,并能在水域自然繁殖,形成自然种群资源量。
1991年,济宁市财政投入资金6万元,从温州市瓯江购蟹苗100余千克,在微山县韩庄、鱼台县、任城区三地水域放流。1997年,微山县向南四湖投放大银鱼卵500万粒,四大家鱼鱼种200万尾。当年,银鱼资源增长迅速,形成可捕种群,年产量达百余吨。1999年,微山县在微山岛以南水域放流草、鲂、鲤、鲫、鳙鱼种50万尾,2001年,向南四湖放流鱼种50余万尾,2002年投放鱼种120万尾,2004年投放鱼种200万尾。
1987—1988年,东平县水产局共向东平湖投放人工孵化的蟹苗(大眼幼体)406.4千克,价值42.02万元,两年共回捕成蟹249吨,实现销售收入522.5万元。1996年,又向东平湖放流彭泽鲫250万尾,价值15万元,彭泽鲫在东平湖形成明显的种群优势,共产成鱼500余吨,实现产值750余万元。
2005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开始实施《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内陆渔业确定在东平湖、南四湖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放流鲢鱼、鳙鱼苗310万尾、河蟹扣蟹155万只。其中,东平湖增殖放流鲢鱼100万尾、鳙鱼50万尾、河蟹120万只;南四湖放流鲢鱼、鳙鱼160万尾、河蟹35万只。两湖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