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
1983年,省科委下达“南四湖资源调查及合理开发利用研究”重点攻关课题,省水产局、济宁市科委组织有关单位科技人员组成南四湖资源调查协作组,对南四湖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历时两年,取得丰富、系统的科技资料,提出开发利用意见和发展规划,以及综合开发利用的方针和途径,为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1985年10月,省委、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第一次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拉开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序幕。
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分为三个阶段:
(一)政策性扶持与鼓励开发阶段(1985—1994年)
1985年10月26—30日,省委、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第一次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省委书记梁步庭、省长李昌安及省直25个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提出开发建设南四湖要由“农渔兼顾,以农为主”转变为“渔农兼顾,以渔为主”的指导思想和“以湖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建设方针,明确作为湖区应以渔为主,捕养并重,并逐步做到以养为主,走养殖、捕捞、加工、储藏、运销相结合的路子,建立贸工渔型的湖产经济,把南四湖建成渔湖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会议就开发建设南四湖制定十四项政策措施:完善渔业联产承包责任制;湖内岛屿的部分土地实行退耕还林;对湖区开发性生产,新上乡镇企业和生产服务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在税收上给予照顾;实行优惠的农贷政策;积极支持发展造船业和水上运输业;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湖区开发基金;增强对湖区的物质供应;适当提高湖岛工作人员福利待遇;适当放宽“农转非”范围;加速发展湖区教育,丰富渔湖民文化生活;改善湖区医疗卫生条件;大力支持发展湖区科学技术;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稳定湖岛职工队伍。会议结束后,微山县成立南四湖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986年,微山县投入挖塘机88部,推土机16部,上阵劳力28万个,完成土石方135万方,新挖鱼池920亩。5月16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汇报会议,充分肯定湖区开发建设取得的成绩,要求省直部门对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开发项目,认真检查落实,确定支持的资金、原材料等尽早解决,为湖区开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11月1—4日,省委、省政府第二次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在微山县召开。会议采取听、看、议的方法,检查了第一次现场办公会议以来的落实情况,总结一年来的工作,部署湖区开发建设任务。会议还对保持南四湖水位相对稳定、尽快解决水资源污染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南四湖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微山县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开挖鱼池、鱼塘,奋战一年,改造湖滩涝洼地3万亩,建成鱼池1.5万亩;三年内完成8.5万亩湖滩涝洼的改造任务,建成高产鱼池4.2万亩。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在支农周转金、开发性贷款、物资、良种供应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加强指导,搞好咨询、信息、技术、产品运销等方面服务。现场办公会议后,微山县利用各种形式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省、市有关部门在支农周转金、水产养殖资金、开发性贷款、良种供应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1987年帮助解决开发性贷款303万元,支农周转金297.3万元,钢材207吨,水泥250吨,木材300立方米,并在技术、产品运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微山县在进一步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群众参与湖区渔业综合开发,制定了“谁承包,谁开发,谁受益,一定30年不变”的优惠政策,并在资金上给予倾斜。2~3年内免征农林特产税,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积极性。全县新挖池塘4000亩,改造旧塘3750亩,养殖面积由1985年的18010亩扩大到34884亩,增长近一倍。全县水产品总产量22563.5吨,增长11.6%。其中大湖捕捞产量20057.9吨,养殖产量2505.6吨。省水产局支持微山县开发周转金107万元,重点扶持微山岛乡网围养鱼、县属3处鱼场改造等7个项目建设。
同年11月13—15日,省委、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第三次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回顾总结南四湖开发建设经验,讨论修改南四湖开发建设规划。
1989年11月4—5日,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汇报会议,充分肯定湖区开发建设取得的成就,审定《1989年南四湖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共14类44项,总投资5804万元,其中计划自筹1389万元,上级补助1365万元,周转金580万元,贷款2470万元。
1990年11月1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汇报会议,重申对微山县的扶持政策延续到1995年。11月23—24日,济宁市委、市政府在微山县召开建设南四湖现场协调会。
1991年11月17—18日,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工作汇报会议。与会人员深入湖区察看建设现场,听取微山县关于南四湖开发建设的汇报,对湖区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开发建设进行讨论和研究。
1993年1月6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工作汇报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湖区开发建设的有关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南四湖开发建设汇报会议纪要》,就南四湖综合开发的有关牵头部门进行落实。
1994年,微山县委、县政府把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建设摆在全县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发动,强化领导,制定更加完善的优惠政策,加快了南四湖渔业综合建设步伐。1994年,全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72270亩,其中,池塘44625亩,“三网”养殖27645亩;水产品总产量50060吨,其中养殖产量29171吨;水产品产值2.98亿元,其中养殖产值1.73亿元,超过捕捞产值0.48亿元,实现由以捕捞为主向以养殖为主的转变。
至此,南四湖渔业养殖生产实现四大转变:从行政监督引导转变为群众自觉争相开发,从以捕为主转变为以养为主,养殖品种由常规鱼类向名优品种转变,开发布局由零星开发向规模开发转变。通过第一阶段的开发,南四湖首次实现养殖和捕捞各占半壁江山的生产格局。
(二)自主开发、规模化发展阶段(1995—2000年)
1996年,微山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渔业综合开发的意见》,提出规模化、标准化、名优化、贸工渔一体化渔业“四化”工程建设。当年全县水产品养殖面积113861亩,水产品总产量75339吨,产值62344万元,其中养殖产量48322吨,产值39987万元。
11月28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与综合治理办公会议,听取济宁市、微山县汇报10年湖区开发建设情况,研究进一步做好南四湖开发建设与综合治理的任务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会议研究确定开发建设与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明确“九五”时期省里继续对南四湖给予倾斜;统筹考虑水域治理问题、湖区污染治理问题、交通建设问题、渔业开发问题、农业综合开发问题、重点农业项目建设问题、城区二级供水问题,在资金、物资、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1997年,微山县实施“两大治理”(水质治理、湖区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三大开发”(上粮下渔开发、“三网”养殖开发、名优新品种开发)和“四大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体系、苗种繁育体系、加工流通体系、饲料配套体系)。全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128600亩,水产品总产量82882吨,产值80273万元,其中养殖产量58956吨,产值57100万元。
12月5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调度会议,听取济宁市、微山县关于南四湖开发建设及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进一步研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南四湖开发建设与综合治理的任务目标、工作思路,确定关于南四湖综合开发问题、关于将微山县列为国家级淡水渔业和鱼禽基地县问题、关于水域治理问题、关于微山岛旅游开发问题、关于加快湖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关于湖区污染治理问题、关于微山境内煤矿企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问题。明确“九五”时期省财政每年解决200万元周转金扶持湖区开发政策不变。
2000年,微山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19万亩,是1985年的17.3倍;水产品总产量8.9万吨,是1985年的4.5倍;水产品产值10.5亿元。养殖产量6.17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69.32%,为1985年的92倍。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微山县名优高效渔业面积达到12.8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67.4%。河蟹养殖面积8.7万亩,产量6090吨,产值突破3亿元,亩均纯收入1500元,相当于养殖常规鱼类的2倍。乌鳢养殖面积2.5万亩,总产1.75万吨,亩均纯收入4020元,相当于养常规鱼类的5.3倍,实现了由产量型向效益型的转变。人均纯收入显著增加,达到2558元,比1985年增长5倍多,年均增加142元。
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第二阶段,渔业养殖面积、产量、产值大幅度提高,产业结构趋于优化,形成从苗种繁育、饵料供应、技术服务、成鱼销售一体化渔业生产产业链。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所占比重增大,微山县渔业生产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的新格局。
(三)科学开发、优化发展阶段(2001—2005年)
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第三阶段,微山县按照“品种调优、规模调大、质量调高、产业调强”的渔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和思路,科技渔业、标准化渔业、名优高效渔业、休闲渔业和设施化渔业的发展势头迅猛。在连年干旱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渔业经济的稳步增长。加大对湖泊生态的保护力度,无序、无度的开发得到有效控制,对湖泊渔业生产布局进行科学规划,限制湖泊新挖鱼池,控制大湖网箱、网围养殖面积,以高质量渔业带动渔业经济发展的势头凸显。
2001年,微山县进一步加大对渔业生产的投入,吸引外资2000多万元,投入信贷3500万元,县财政拿出260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渔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微山县水产品养殖面积28.6万亩,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20.6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72%,其中,河蟹养殖面积15万亩,乌鳢4.5万亩。微山县水产品总产量9.8万吨,其中养殖产量7.6万吨;水产品总产值10.9亿元。建成全国最大的河蟹养殖基地和乌鳢养殖销售集散地,被农业部特产之乡推荐委员会命名为“中国乌鳢之乡”。
2005年,为进一步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县政府对从事名优新品种养殖者制定奖励、扶持政策,调动全县发展渔业生产的积极性,加快了渔业标准化建设进程。微山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达到28万亩,其中名优水产品养殖总面积23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82.1%;水产品总产量12.2万吨,水产品总产值12.3亿元。开展全省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大湖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启动“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计划——南四湖项目工程”,向大湖放流水产苗种1000多万尾(只),对促进湖区渔业资源恢复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全县通过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12处,面积6.4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22%,乌鳢、河蟹、泥鳅、草鱼、鲢鱼、鳙鱼、鲂鱼、鳜鱼等32个品种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微山县渔湖民收入显著提高,人均纯收入达到4579.83元。
二、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
东平湖是1958年国务院批准兴建的大型平原蓄滞洪水库,也是山东省唯一的中央直属大型水库,为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泊,总面积627平方千米,其中一级湖面积209平方千米。库区涉及东平县8个乡镇、393个行政村、39.4万人。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至2005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东平湖渔业开发重点是改造涝洼地、发展人工养殖、开展大湖放流,提高生产水平。1986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召集省、市、县有关部门,在东平县召开东平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省水产局、山东黄河河务局、省科委、省财政厅、省农业银行、省外贸局等单位拨付资金500多万元、指标柴油200吨,扶持东平湖库区渔业生产发展。至1987年底,湖内网围养鱼由1986年的40亩发展到3305亩,投放鱼种400多万尾,平均亩产200千克,总产660吨,产值290多万元;大安山乡1987年发展网围养鱼1180亩,收入101.48万元,仅此一项,全乡人均收入增加100余元。开展中华绒鳌蟹大湖放流,1986年向湖内投放蟹苗281.6斤,1987年又投放688.7斤。发展坑塘养鱼,面积达1180亩。因地制宜地开展涝洼地改造,1986—1987年改造涝洼地6000亩,筑成台田4000亩,形成水面2000亩;在大安山乡、新湖乡、老湖镇新建4处鱼种场,年产大规格鱼种400万尾,提高了鱼种生产能力。帮助和支持有条件的村、户发展甲鱼养殖、河蚌育珠。新建冷藏能力200吨的水产品冷藏厂,提高了水产品保鲜贮藏能力。1987年,水产品总产量5000吨。通过这一轮的东平湖综合开发,实现单一的大湖捕捞向大湖养殖转变,坑塘养鱼试验成功并不断发展,促进了涝洼地改造和坑塘养殖。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东平湖渔业开发重点是进行涝洼地改造,渔政站、渔技站建设,渔场扩建,水产品综合加工厂扩建,网箱养鱼、围网养蟹和大湖放流增殖等,加强渔业生产管理,提高水产品综合加工能力。1996年1月,为进一步加强对东平湖的统一管理,省委、省政府对东平湖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召开东平湖综合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成立东平湖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并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制定1996—2000年东平湖综合开发建设五年规划。至1997年底,在省海洋与水产厅、省农业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支持下,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建设共安排水产项目7个,省、市、县到位无偿资金360万元,其中省财政无偿资金200万元,省海洋与水产厅扶持无偿资金160万元,省农业银行落实贷款400万元,省农业发展银行贷款500万元,最终有5个项目得到开发实施。在东平湖综合开发中,省委、省政府召开东平湖综合开发现场动员会议,安排项目涉及32个省直部门与东平县对接,明确具体帮扶任务,省委、省政府6次召开东平湖综合开发调度会和现场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东平湖开发建设。五年规划的项目都得到较好的落实,先后共改造治理涝洼地8万亩,形成台田4.64万亩,池塘2.96万亩;东平湖渔业发展迅速,水产品产量0.94万吨,实现渔业产值7315万元。并通过采取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发展名优高效渔业,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等工作措施,不断促进全县水产业快速发展,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到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5.2万吨,渔业总产值4.02亿元。
渔政站及渔技站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省海洋与水产厅解决无偿资金60万元,单位自筹20万元。新建老湖渔政分站一处,投资39.9万元;大安山渔政分站维修改建投资15.1万元;购置渔政船、配备通信设备投资21万元;扶持新湖乡渔技站建设资金3万元,扶持旧县乡渔技站颗粒饲料机组1套,投资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配套完善了管理设施,充实了渔政执法队伍,使大湖渔政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大湖生产作业秩序。1996年、1997年,共抓获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作业100余起,取缔禁用渔具8000余架,对大湖自然生物资源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东平县第一、第二渔场扩建配套项目。省海洋与水产厅解决无偿资金100万元,其中县第一渔场改造投资80万元,县第二渔场改造投资2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渔场生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配套,增加了鱼苗生产面积,提高了鱼苗生产产量,解决了全县苗种供应紧缺问题。
水产品综合加工厂扩建配套项目。该项目由省农业银行贷款400万元。水产品综合加工厂通过扩建配套和技术改造,冷藏能力由原来的200吨扩大到400吨,新上串鱼、串虾加工生产线两条,加工产品运销日本,打开了国际流通市场,实现了初级水产品的有效增值,成为该县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网箱养鱼和大湖放流增殖项目。省扶持“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开发资金200万元,用于该项目资金75万元,其中大湖放流彭泽鲫15万元;扶持网箱养鱼周转金30万元;1996年购蟹苗100斤,培育扣蟹70万只,投资30万元。其余125万元由县东平湖综合开发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于湖区涝洼地改造。该项目的实施,对合理开发利用东平湖饵料生物资源和大水面资源,提高大水面生产力,实现湖区渔民由单一捕捞向养殖的转变,增加湖区群众经济收入和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围网养蟹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由省农业发展银行贷款500万元,自筹250万元。1997年共发展大湖围网养蟹2000亩,生产成蟹10万千克,实现产值100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对东平湖内饵料生物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大湖水面资源的综合利用有积极意义,而且拓宽库区群众生产门路,加快全县名优高效渔业的发展步伐,同时安排湖区渔民剩余劳动力,转变渔民只捕不养的传统观念,增加群众生产收入。
第三个阶段是2001—2005年,东平湖渔业开发重点是苗种繁育、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人工增殖放流、标准化养殖生产基地建设、优质良种产业化开发、健康循环养殖模式推广以及燃油补贴等惠民政策的落实等。从2002年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东平湖库区实施2002—2007年六年移民规划,农业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东平湖水产业给予大力扶持和帮助,一批水产项目落户东平湖,水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东平县全雄黄颡鱼苗种繁育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持45万元,单位自筹25万元。主要对县第一渔场10.7亩亲鱼池进行砌护,建设720平方米水泥孵化池,改造输变电设施,配套进排水渠系统和部分仪器设备。项目于2005年建设完成。
东平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5.94万元,其中农业部扶持56万元,单位自筹79.94万元。项目主要改造装修实验室542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64台(套),辅助设备11套。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启用后,年监测能力达到200个样品、800个检验项次,可承担全县乃至全市的相关工作,能及时解决养殖及产品遇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对水生动物疫病进行及时预测和防控,每年使各地渔民获得直接经济效益5000多万元。
东平湖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项目。自2005年始,省海洋与渔业厅实施东平湖渔业资源修复行动,省财政每年扶持40万元~80万元推动实施。
乌鳢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奖励补助资金10万元。基地采取统一指导培训、统一供应苗种、统一供应饲料、统一管理销售的“四统一”模式,严格按照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165—2002《无公害食品乌鳢养殖技术规范》等要求管理生产,确保所生产的乌鳢商品鱼达到国家无公害标准。基地年产无公害商品乌鳢6000吨,直接增加渔民收入6000余万元,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近1000人。
大青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奖励补助资金10万元,2005年列入计划,2006年进入建设实施阶段。项目完成后,可年生产无公害商品大青虾220吨,直接增加渔民收入400多万元,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00人。
优质黄颡鱼产业化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26万元,其中泰安市科技局扶持3万元,单位自筹23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向沿湖群众提供优质黄颡鱼种和无公害黄颡鱼精养高产技术,辐射带动了沿湖9个乡镇3000余亩无公害标准化黄颡鱼养殖,平均亩产250千克~300千克,可年生产无公害商品黄颡鱼82.5万千克,实现产值3300万元,纯利润1650万元。
东平湖大青虾良种产业化开发及推广项目。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泰安市科技局扶持3万元,单位自筹7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可年生产优质东平湖大青虾苗种3000万尾,辐射带动沿湖9个乡镇2000余亩的无公害标准化大青虾养殖,平均亩产110千克,可年生产无公害商品虾22万千克,实现产值660万元,纯利润440万元。
湖区养殖循环生产技术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省科技厅扶持10万元,地方配套340万元。该项目通过试验研究,筛选出3~4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且具有较强吸附、净化能力的水生植物,然后在东平湖进行推广种植;通过推广健康循环养殖模式,探讨出一定水域内草食性网箱、滤食性网箱和投饵性网箱的搭配比例,以及在保证水质环境前提下所负载的养殖数量、养殖面积;通过投喂高质量的国标饲料,采用科学的投饵方法,饵料系数降低0.2~0.3;通过采用生态循环立体养殖模式,研究出最佳的放流模式和养殖品种,从而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自实施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以后,国家相继投入2亿多元,按照上粮下渔、上菜下渔、上桑下渔、上牧下渔等模式,对沿湖9万亩涝洼地进行改造,新建高标准池塘3万多亩,改造旧池塘2万多亩,扩大了水产养殖规模,形成稻屯洼、新湖、大安山、老湖镇、戴庙5个上万亩集中连片的水产养殖区。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还促进了东平县水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05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8.8万亩,其中池塘养殖面积6.2万亩,东平湖“三网”(围网、拦网、网箱)养殖面积2.6万亩;水产品总产量5.85万吨,其中养殖产量4.5万吨,捕捞产量1.35万吨;渔业总产值7.5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21%,占东平湖库区乡镇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渔业收入占沿湖群众人均总收入的60%以上。水产养殖业成为东平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库区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
第二节 湖区渔业综合开发
一、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
1983年,省科委下达“南四湖资源调查及合理开发利用研究”重点攻关课题,省水产局、济宁市科委组织有关单位科技人员组成南四湖资源调查协作组,对南四湖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历时两年,取得丰富、系统的科技资料,提出开发利用意见和发展规划,以及综合开发利用的方针和途径,为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1985年10月,省委、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第一次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拉开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序幕。
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分为三个阶段:
(一)政策性扶持与鼓励开发阶段(1985—1994年)
1985年10月26—30日,省委、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第一次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省委书记梁步庭、省长李昌安及省直25个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提出开发建设南四湖要由“农渔兼顾,以农为主”转变为“渔农兼顾,以渔为主”的指导思想和“以湖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建设方针,明确作为湖区应以渔为主,捕养并重,并逐步做到以养为主,走养殖、捕捞、加工、储藏、运销相结合的路子,建立贸工渔型的湖产经济,把南四湖建成渔湖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会议就开发建设南四湖制定十四项政策措施:完善渔业联产承包责任制;湖内岛屿的部分土地实行退耕还林;对湖区开发性生产,新上乡镇企业和生产服务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在税收上给予照顾;实行优惠的农贷政策;积极支持发展造船业和水上运输业;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湖区开发基金;增强对湖区的物质供应;适当提高湖岛工作人员福利待遇;适当放宽“农转非”范围;加速发展湖区教育,丰富渔湖民文化生活;改善湖区医疗卫生条件;大力支持发展湖区科学技术;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稳定湖岛职工队伍。会议结束后,微山县成立南四湖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986年,微山县投入挖塘机88部,推土机16部,上阵劳力28万个,完成土石方135万方,新挖鱼池920亩。5月16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汇报会议,充分肯定湖区开发建设取得的成绩,要求省直部门对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开发项目,认真检查落实,确定支持的资金、原材料等尽早解决,为湖区开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11月1—4日,省委、省政府第二次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在微山县召开。会议采取听、看、议的方法,检查了第一次现场办公会议以来的落实情况,总结一年来的工作,部署湖区开发建设任务。会议还对保持南四湖水位相对稳定、尽快解决水资源污染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南四湖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微山县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开挖鱼池、鱼塘,奋战一年,改造湖滩涝洼地3万亩,建成鱼池1.5万亩;三年内完成8.5万亩湖滩涝洼的改造任务,建成高产鱼池4.2万亩。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在支农周转金、开发性贷款、物资、良种供应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加强指导,搞好咨询、信息、技术、产品运销等方面服务。现场办公会议后,微山县利用各种形式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省、市有关部门在支农周转金、水产养殖资金、开发性贷款、良种供应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1987年帮助解决开发性贷款303万元,支农周转金297.3万元,钢材207吨,水泥250吨,木材300立方米,并在技术、产品运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微山县在进一步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群众参与湖区渔业综合开发,制定了“谁承包,谁开发,谁受益,一定30年不变”的优惠政策,并在资金上给予倾斜。2~3年内免征农林特产税,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积极性。全县新挖池塘4000亩,改造旧塘3750亩,养殖面积由1985年的18010亩扩大到34884亩,增长近一倍。全县水产品总产量22563.5吨,增长11.6%。其中大湖捕捞产量20057.9吨,养殖产量2505.6吨。省水产局支持微山县开发周转金107万元,重点扶持微山岛乡网围养鱼、县属3处鱼场改造等7个项目建设。
同年11月13—15日,省委、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第三次南四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议,回顾总结南四湖开发建设经验,讨论修改南四湖开发建设规划。
1989年11月4—5日,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汇报会议,充分肯定湖区开发建设取得的成就,审定《1989年南四湖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共14类44项,总投资5804万元,其中计划自筹1389万元,上级补助1365万元,周转金580万元,贷款2470万元。
1990年11月1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汇报会议,重申对微山县的扶持政策延续到1995年。11月23—24日,济宁市委、市政府在微山县召开建设南四湖现场协调会。
1991年11月17—18日,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工作汇报会议。与会人员深入湖区察看建设现场,听取微山县关于南四湖开发建设的汇报,对湖区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开发建设进行讨论和研究。
1993年1月6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工作汇报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湖区开发建设的有关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南四湖开发建设汇报会议纪要》,就南四湖综合开发的有关牵头部门进行落实。
1994年,微山县委、县政府把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建设摆在全县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发动,强化领导,制定更加完善的优惠政策,加快了南四湖渔业综合建设步伐。1994年,全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72270亩,其中,池塘44625亩,“三网”养殖27645亩;水产品总产量50060吨,其中养殖产量29171吨;水产品产值2.98亿元,其中养殖产值1.73亿元,超过捕捞产值0.48亿元,实现由以捕捞为主向以养殖为主的转变。
至此,南四湖渔业养殖生产实现四大转变:从行政监督引导转变为群众自觉争相开发,从以捕为主转变为以养为主,养殖品种由常规鱼类向名优品种转变,开发布局由零星开发向规模开发转变。通过第一阶段的开发,南四湖首次实现养殖和捕捞各占半壁江山的生产格局。
(二)自主开发、规模化发展阶段(1995—2000年)
1996年,微山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渔业综合开发的意见》,提出规模化、标准化、名优化、贸工渔一体化渔业“四化”工程建设。当年全县水产品养殖面积113861亩,水产品总产量75339吨,产值62344万元,其中养殖产量48322吨,产值39987万元。
11月28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与综合治理办公会议,听取济宁市、微山县汇报10年湖区开发建设情况,研究进一步做好南四湖开发建设与综合治理的任务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会议研究确定开发建设与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明确“九五”时期省里继续对南四湖给予倾斜;统筹考虑水域治理问题、湖区污染治理问题、交通建设问题、渔业开发问题、农业综合开发问题、重点农业项目建设问题、城区二级供水问题,在资金、物资、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1997年,微山县实施“两大治理”(水质治理、湖区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三大开发”(上粮下渔开发、“三网”养殖开发、名优新品种开发)和“四大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体系、苗种繁育体系、加工流通体系、饲料配套体系)。全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128600亩,水产品总产量82882吨,产值80273万元,其中养殖产量58956吨,产值57100万元。
12月5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南四湖开发建设调度会议,听取济宁市、微山县关于南四湖开发建设及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进一步研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南四湖开发建设与综合治理的任务目标、工作思路,确定关于南四湖综合开发问题、关于将微山县列为国家级淡水渔业和鱼禽基地县问题、关于水域治理问题、关于微山岛旅游开发问题、关于加快湖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关于湖区污染治理问题、关于微山境内煤矿企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问题。明确“九五”时期省财政每年解决200万元周转金扶持湖区开发政策不变。
2000年,微山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19万亩,是1985年的17.3倍;水产品总产量8.9万吨,是1985年的4.5倍;水产品产值10.5亿元。养殖产量6.17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69.32%,为1985年的92倍。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微山县名优高效渔业面积达到12.8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67.4%。河蟹养殖面积8.7万亩,产量6090吨,产值突破3亿元,亩均纯收入1500元,相当于养殖常规鱼类的2倍。乌鳢养殖面积2.5万亩,总产1.75万吨,亩均纯收入4020元,相当于养常规鱼类的5.3倍,实现了由产量型向效益型的转变。人均纯收入显著增加,达到2558元,比1985年增长5倍多,年均增加142元。
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第二阶段,渔业养殖面积、产量、产值大幅度提高,产业结构趋于优化,形成从苗种繁育、饵料供应、技术服务、成鱼销售一体化渔业生产产业链。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所占比重增大,微山县渔业生产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的新格局。
(三)科学开发、优化发展阶段(2001—2005年)
南四湖渔业综合开发第三阶段,微山县按照“品种调优、规模调大、质量调高、产业调强”的渔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和思路,科技渔业、标准化渔业、名优高效渔业、休闲渔业和设施化渔业的发展势头迅猛。在连年干旱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渔业经济的稳步增长。加大对湖泊生态的保护力度,无序、无度的开发得到有效控制,对湖泊渔业生产布局进行科学规划,限制湖泊新挖鱼池,控制大湖网箱、网围养殖面积,以高质量渔业带动渔业经济发展的势头凸显。
2001年,微山县进一步加大对渔业生产的投入,吸引外资2000多万元,投入信贷3500万元,县财政拿出260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渔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微山县水产品养殖面积28.6万亩,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20.6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72%,其中,河蟹养殖面积15万亩,乌鳢4.5万亩。微山县水产品总产量9.8万吨,其中养殖产量7.6万吨;水产品总产值10.9亿元。建成全国最大的河蟹养殖基地和乌鳢养殖销售集散地,被农业部特产之乡推荐委员会命名为“中国乌鳢之乡”。
2005年,为进一步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县政府对从事名优新品种养殖者制定奖励、扶持政策,调动全县发展渔业生产的积极性,加快了渔业标准化建设进程。微山县水产品养殖总面积达到28万亩,其中名优水产品养殖总面积23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82.1%;水产品总产量12.2万吨,水产品总产值12.3亿元。开展全省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大湖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启动“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计划——南四湖项目工程”,向大湖放流水产苗种1000多万尾(只),对促进湖区渔业资源恢复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全县通过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12处,面积6.4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22%,乌鳢、河蟹、泥鳅、草鱼、鲢鱼、鳙鱼、鲂鱼、鳜鱼等32个品种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微山县渔湖民收入显著提高,人均纯收入达到4579.83元。
二、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
东平湖是1958年国务院批准兴建的大型平原蓄滞洪水库,也是山东省唯一的中央直属大型水库,为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泊,总面积627平方千米,其中一级湖面积209平方千米。库区涉及东平县8个乡镇、393个行政村、39.4万人。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至2005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东平湖渔业开发重点是改造涝洼地、发展人工养殖、开展大湖放流,提高生产水平。1986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召集省、市、县有关部门,在东平县召开东平湖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省水产局、山东黄河河务局、省科委、省财政厅、省农业银行、省外贸局等单位拨付资金500多万元、指标柴油200吨,扶持东平湖库区渔业生产发展。至1987年底,湖内网围养鱼由1986年的40亩发展到3305亩,投放鱼种400多万尾,平均亩产200千克,总产660吨,产值290多万元;大安山乡1987年发展网围养鱼1180亩,收入101.48万元,仅此一项,全乡人均收入增加100余元。开展中华绒鳌蟹大湖放流,1986年向湖内投放蟹苗281.6斤,1987年又投放688.7斤。发展坑塘养鱼,面积达1180亩。因地制宜地开展涝洼地改造,1986—1987年改造涝洼地6000亩,筑成台田4000亩,形成水面2000亩;在大安山乡、新湖乡、老湖镇新建4处鱼种场,年产大规格鱼种400万尾,提高了鱼种生产能力。帮助和支持有条件的村、户发展甲鱼养殖、河蚌育珠。新建冷藏能力200吨的水产品冷藏厂,提高了水产品保鲜贮藏能力。1987年,水产品总产量5000吨。通过这一轮的东平湖综合开发,实现单一的大湖捕捞向大湖养殖转变,坑塘养鱼试验成功并不断发展,促进了涝洼地改造和坑塘养殖。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东平湖渔业开发重点是进行涝洼地改造,渔政站、渔技站建设,渔场扩建,水产品综合加工厂扩建,网箱养鱼、围网养蟹和大湖放流增殖等,加强渔业生产管理,提高水产品综合加工能力。1996年1月,为进一步加强对东平湖的统一管理,省委、省政府对东平湖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召开东平湖综合开发建设现场办公会,成立东平湖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并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制定1996—2000年东平湖综合开发建设五年规划。至1997年底,在省海洋与水产厅、省农业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支持下,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建设共安排水产项目7个,省、市、县到位无偿资金360万元,其中省财政无偿资金200万元,省海洋与水产厅扶持无偿资金160万元,省农业银行落实贷款400万元,省农业发展银行贷款500万元,最终有5个项目得到开发实施。在东平湖综合开发中,省委、省政府召开东平湖综合开发现场动员会议,安排项目涉及32个省直部门与东平县对接,明确具体帮扶任务,省委、省政府6次召开东平湖综合开发调度会和现场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东平湖开发建设。五年规划的项目都得到较好的落实,先后共改造治理涝洼地8万亩,形成台田4.64万亩,池塘2.96万亩;东平湖渔业发展迅速,水产品产量0.94万吨,实现渔业产值7315万元。并通过采取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发展名优高效渔业,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等工作措施,不断促进全县水产业快速发展,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到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5.2万吨,渔业总产值4.02亿元。
渔政站及渔技站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省海洋与水产厅解决无偿资金60万元,单位自筹20万元。新建老湖渔政分站一处,投资39.9万元;大安山渔政分站维修改建投资15.1万元;购置渔政船、配备通信设备投资21万元;扶持新湖乡渔技站建设资金3万元,扶持旧县乡渔技站颗粒饲料机组1套,投资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配套完善了管理设施,充实了渔政执法队伍,使大湖渔政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大湖生产作业秩序。1996年、1997年,共抓获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作业100余起,取缔禁用渔具8000余架,对大湖自然生物资源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东平县第一、第二渔场扩建配套项目。省海洋与水产厅解决无偿资金100万元,其中县第一渔场改造投资80万元,县第二渔场改造投资2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渔场生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配套,增加了鱼苗生产面积,提高了鱼苗生产产量,解决了全县苗种供应紧缺问题。
水产品综合加工厂扩建配套项目。该项目由省农业银行贷款400万元。水产品综合加工厂通过扩建配套和技术改造,冷藏能力由原来的200吨扩大到400吨,新上串鱼、串虾加工生产线两条,加工产品运销日本,打开了国际流通市场,实现了初级水产品的有效增值,成为该县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网箱养鱼和大湖放流增殖项目。省扶持“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开发资金200万元,用于该项目资金75万元,其中大湖放流彭泽鲫15万元;扶持网箱养鱼周转金30万元;1996年购蟹苗100斤,培育扣蟹70万只,投资30万元。其余125万元由县东平湖综合开发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于湖区涝洼地改造。该项目的实施,对合理开发利用东平湖饵料生物资源和大水面资源,提高大水面生产力,实现湖区渔民由单一捕捞向养殖的转变,增加湖区群众经济收入和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围网养蟹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由省农业发展银行贷款500万元,自筹250万元。1997年共发展大湖围网养蟹2000亩,生产成蟹10万千克,实现产值100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对东平湖内饵料生物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大湖水面资源的综合利用有积极意义,而且拓宽库区群众生产门路,加快全县名优高效渔业的发展步伐,同时安排湖区渔民剩余劳动力,转变渔民只捕不养的传统观念,增加群众生产收入。
第三个阶段是2001—2005年,东平湖渔业开发重点是苗种繁育、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人工增殖放流、标准化养殖生产基地建设、优质良种产业化开发、健康循环养殖模式推广以及燃油补贴等惠民政策的落实等。从2002年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东平湖库区实施2002—2007年六年移民规划,农业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东平湖水产业给予大力扶持和帮助,一批水产项目落户东平湖,水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东平县全雄黄颡鱼苗种繁育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持45万元,单位自筹25万元。主要对县第一渔场10.7亩亲鱼池进行砌护,建设720平方米水泥孵化池,改造输变电设施,配套进排水渠系统和部分仪器设备。项目于2005年建设完成。
东平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5.94万元,其中农业部扶持56万元,单位自筹79.94万元。项目主要改造装修实验室542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64台(套),辅助设备11套。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启用后,年监测能力达到200个样品、800个检验项次,可承担全县乃至全市的相关工作,能及时解决养殖及产品遇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对水生动物疫病进行及时预测和防控,每年使各地渔民获得直接经济效益5000多万元。
东平湖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项目。自2005年始,省海洋与渔业厅实施东平湖渔业资源修复行动,省财政每年扶持40万元~80万元推动实施。
乌鳢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奖励补助资金10万元。基地采取统一指导培训、统一供应苗种、统一供应饲料、统一管理销售的“四统一”模式,严格按照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165—2002《无公害食品乌鳢养殖技术规范》等要求管理生产,确保所生产的乌鳢商品鱼达到国家无公害标准。基地年产无公害商品乌鳢6000吨,直接增加渔民收入6000余万元,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近1000人。
大青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奖励补助资金10万元,2005年列入计划,2006年进入建设实施阶段。项目完成后,可年生产无公害商品大青虾220吨,直接增加渔民收入400多万元,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00人。
优质黄颡鱼产业化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26万元,其中泰安市科技局扶持3万元,单位自筹23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向沿湖群众提供优质黄颡鱼种和无公害黄颡鱼精养高产技术,辐射带动了沿湖9个乡镇3000余亩无公害标准化黄颡鱼养殖,平均亩产250千克~300千克,可年生产无公害商品黄颡鱼82.5万千克,实现产值3300万元,纯利润1650万元。
东平湖大青虾良种产业化开发及推广项目。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泰安市科技局扶持3万元,单位自筹7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可年生产优质东平湖大青虾苗种3000万尾,辐射带动沿湖9个乡镇2000余亩的无公害标准化大青虾养殖,平均亩产110千克,可年生产无公害商品虾22万千克,实现产值660万元,纯利润440万元。
湖区养殖循环生产技术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省科技厅扶持10万元,地方配套340万元。该项目通过试验研究,筛选出3~4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且具有较强吸附、净化能力的水生植物,然后在东平湖进行推广种植;通过推广健康循环养殖模式,探讨出一定水域内草食性网箱、滤食性网箱和投饵性网箱的搭配比例,以及在保证水质环境前提下所负载的养殖数量、养殖面积;通过投喂高质量的国标饲料,采用科学的投饵方法,饵料系数降低0.2~0.3;通过采用生态循环立体养殖模式,研究出最佳的放流模式和养殖品种,从而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自实施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以后,国家相继投入2亿多元,按照上粮下渔、上菜下渔、上桑下渔、上牧下渔等模式,对沿湖9万亩涝洼地进行改造,新建高标准池塘3万多亩,改造旧池塘2万多亩,扩大了水产养殖规模,形成稻屯洼、新湖、大安山、老湖镇、戴庙5个上万亩集中连片的水产养殖区。东平湖渔业综合开发还促进了东平县水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05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8.8万亩,其中池塘养殖面积6.2万亩,东平湖“三网”(围网、拦网、网箱)养殖面积2.6万亩;水产品总产量5.85万吨,其中养殖产量4.5万吨,捕捞产量1.35万吨;渔业总产值7.5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21%,占东平湖库区乡镇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渔业收入占沿湖群众人均总收入的60%以上。水产养殖业成为东平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库区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