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处黄河下游,山东半岛三面环海,海岸线绵延曲折,全长3345千米,约占全国大陆海岸线总长的六分之一强。浅海面积29000平方千米,滩涂面积3200平方千米,近海主要渔场总面积约170000平方千米,为各种海洋生物的栖息、发育、增养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山东近海渔业资源种类800余种,其中对虾、扇贝、鲍、刺参、海胆等海珍品产量均居全国首位。山东内陆河流、湖泊、水库、坑塘众多,养殖总面积400平方千米,淡水渔业资源丰富。1986年,全省渔业总产量91.44万吨,居全国第三位;1993年为319.28万吨,跃居全国第一位。至2005年,渔业总产量一直保持全国首位,奠定了渔业大省的地位。
一
1985年后,随着国家强化海洋国土管理力度,山东省海洋综合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一是设置、调整海洋行政管理机构,提升管理职能。1995年9月,省政府在原山东省水产局基础上组建山东省海洋与水产厅,2000年更名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赋予了海洋管理职能;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潍坊、东营、滨州沿海7市(地)及所属沿海县(市、区)自1995年起相继设立海洋与水产局,2000年均更名为海洋与渔业局,行使所属海域的管理职能。二是建立渔业生产安全保障机构。1989年12月25日,省政府颁布《山东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沿海市(地)、县(市、区)渔业乡镇、重点渔村、渔业公司等均设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协调工作。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成立,负责山东省渔业船舶和山东、河南、山西3省渔船用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法定监督检验及渔港监督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山东省渔业经济的发展。三是建立海洋管理执法队伍,依法实施管理。1996年,组建山东省海洋监察机构,随后,全省沿海7市(地)和85%以上的沿海县(市、区)先后成立海洋监察机构。2002年11月,全省各级海监机构从称谓、体制、人员设置及队伍完善上进一步规范,省海洋监察总队更名为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下设直属支队。截至2005年底,沿海7市全部成立海监支队,在全省沿海33个具有海洋管辖权的县(市、区)成立海监大队。全省形成以省总队及直属支队为主干,市支队为中坚,县(市、区)大队为基础的三级海监机构网络。执法力量不断增强,执法手段日趋多样。
二
1986—2005年,山东省实施科技兴渔战略、“海上山东”建设战略、黄河三角洲开发战略、渔业结构调整战略、渔业产业化发展战略以及三项综合大开发,山东渔业经济走上快车道。
(一)实施科技兴渔战略
1987年底,省委、省政府提出“科教兴鲁”战略方针,在此基础上,省水产局于1990年3月提出“科技兴渔”发展战略,加强人才培养,增加科技投入,增殖、保护渔业资源,大力发展养殖业,全省渔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推动了渔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五”时期,山东省渔业科技紧紧围绕新品种引进、优良品种选育、健康养殖等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组织攻关,共取得科技成果350余项,其中获部级以上奖励44项。培育出“黄海1号”中国对虾和“东方2号”海带优良新品种,在国际上首次突破半滑舌鳎人工育苗难题,攻克牙鲆、石鲽、星鲽等名特优海水鱼的繁育和工厂化养殖技术,成功引进大菱鲆、大西洋牙鲆,并实现产业化生产和经营,在全省形成以优质海水鱼类养殖为代表的第四次养殖浪潮。繁育成功和推广养殖罗非鱼、淡水白鲳、革胡子鲶等热带鱼类,以及虹鳟、俄罗斯鲟等冷水性鱼类,这些淡水优质品种为山东省淡水养殖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1998年全省罗非鱼养殖面积3万亩以上,产量2.70万吨。1999年,山东省名优水产品产量4.30万吨,至2004年达到21.40万吨,对解决人民群众吃鱼难、丰富菜篮子、增加渔民收入等起到了促进作用。至2005年,全省养殖品种由2000年的30余种发展到70余种,产量万吨以上的品种26个,产值10亿元以上的品种10余个;全省渔业科技贡献率由2000年的45.0%提高到60.8%。
人工养殖的大发展促进了渔用饲料的研制与开发。1987年,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与青岛海洋大学合作承担省科委下达的“鲤鱼全价配合饲料研究”项目,筛选出的鲤鱼饵料配方经试验获得高产。1989—1991年,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承担省科委下达的“草鱼营养需要、饵料配方研究及产业化开发”项目,提出中国北方地区草鱼配合饲料建议营养指标和产品标准。1996—2002年,省淡水水产研究所进行“河蟹幼体微粒饲料研究”和“河蟹复合饲料添加剂的研制与规模化应用技术研究”,两项科研成果生产的河蟹系列配合饲料被认定为1999年、2001年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2000年,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完成的“海水稚鱼系列微粘合饵料的研究”成果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水产品加工业迅速发展。1985年底,全省有冷库182座,水产品加工企业100家,以海带制品为主要加工对象,年加工能力12.60万吨。1990年,全省有冷库382座,水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73家,年加工能力49.98万吨,比1985年翻了近两番。2005年,全省水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855家,加工总量443.80万吨,是1985年的35.22倍;加工产品方式由干、腌、冷冻等方法为主逐步转向以冰鲜为主。随着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涌现出威海市宇王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好当家集团等一批综合性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名优产品越来越多。
全省渔业企业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同时,跳出渔业谋发展,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产业化经营进入快速发展和创新提高的新阶段,逐步形成多类型带动、多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的渔业产业化战略新格局。截至2005年,全省规模以上渔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72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62家,出口创汇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55家,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40家,各类渔业经济合作组织43个,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省级标准化基地31处,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78处,无公害养殖面积10余万公顷。实施名牌推进战略,培育出“好当家”“东方海洋”“食藻宝”“明月”“泰祥”等8个省级渔业名牌。
(二)实施“海上山东”建设战略
1991年3月,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将“海上山东”建设作为全省农业开发的重点。省和沿海地区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在资金投入、科技兴渔、依法治海(渔)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山东省海洋农牧化建设工程异军突起,海洋渔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加大,效益持续增强,产业素质有新的提高。2005年,全省大洋性渔业迅速崛起,远洋渔船达到325艘,比1985年的88艘(其中生产船79艘)增加237艘,远洋渔业产量25.80万吨,实现产值20亿元。海水养殖方式发生重大改革,向着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名特优水产养殖产量占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的40%以上,2005年,全省对虾产量4.40万吨;扇贝养殖实现以虾夷扇贝、海湾扇贝为主,多品种养殖的重大转变;刺参、鲍鱼等海珍品养殖迅速增加,其中刺参产量达到4.60万吨。设施渔业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深水网箱养殖达到155.6万立方水体;积极营造“海底森林”,促进生态渔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休闲渔业,至2005年,全省建立休闲渔业场点4500处,每年安置农村富余人员2万人,收入3亿余元。渔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2005年水产品对外贸易总量达到215.30万吨,进出口总额46.50亿美元,其中出口水产品99.80万吨,创汇28亿美元,分别占全国水产品出口创汇额的35%和全省农产品创汇额的40%。
(三)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战略
1992年11月,省委五届九次扩大会议提出将黄河三角洲开发作为跨世纪工程实施,对地处黄河三角洲地区的东营、滨州两地的渔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至2005年,东营市水产品总产量为42万吨,其中淡水养殖产量29534吨,分别比1985年增长57.4倍和23.7倍;滨州市水产品总产量为33.90万吨,其中淡水养殖产量21323吨,分别增长10.18倍和7.14倍。
(四)实施渔业结构调整战略
1986—2005年,山东省渔业经济发展突飞猛进。198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的指示》。山东省以此为契机,于1986—1990年进行第一次渔业结构调整。海水养殖方面,稳定对虾、扇贝的养殖面积,大力发展贻贝、滩涂贝类养殖,认真抓好虾贝、虾鱼、贝藻、藻参的间养、混养、轮养,努力提高单产和效益;淡水养殖方面,及时调整生产布局,将发展重点转到水源充足的沿湖、沿黄地区,揭开湖区(南四湖、东平湖)开发和沿黄盐碱地开发的序幕。对沿海、内陆水面进行确权发证,实行“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在资金、物资、税收等方面对养殖业进行扶持,引导鼓励广大渔民发展海水、淡水养殖生产。严格执行禁渔期、休渔期制度。制定优惠政策,组织大马力渔船向外海和远洋进军。通过调整,全省渔业取得较大发展,产量、产值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99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167.80万吨(其中捕捞106.42万吨,养殖61.38万吨),比1985年的81.40万吨(其中捕捞56.93万吨,养殖24.47万吨)增加86.40万吨;渔业产值67亿元,比1985年增长56.61亿元。
1991—1999年,山东省实施“海上山东”建设战略,进行第二次渔业结构调整。先后出台多项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渔业产业结构的政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渔业。在第一产业的捕捞和养殖两大产业中,开始侧重养殖产业的发展,捕捞、养殖业的格局,从之前的捕捞大于养殖,1999年实现养殖总量大于捕捞总量;大力兴办第二、第三产业,以渔为主,以渔带工,以渔兴商。该轮渔业结构调整,实现了全省渔业由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式发展。1999年,全省水产品产量695万吨(其中海水、淡水养殖产量362.50万吨,海洋捕捞产量332.50万吨),比1991年的198.10万吨(其中捕捞118万吨,海水、淡水养殖80.10万吨)增加496.90万吨;水产业产值636.70亿元,比1991年增长6倍多。
2000—2005年,山东省对渔业结构进行第三次调整。首先是控制近海捕捞,发展远洋渔业,加强和巩固养殖业的主导地位。其次是推动第二产业上档次、上水平,重点发展水产品的精深加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再次是扩大第三产业规模,活跃市场流通,大力发展以渔为主的旅游业并涉足海洋运输、油料供应、港口服务等产业。通过该次深度结构调整,有效转变了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了发展质量,优质高效养殖业迅速崛起;渔业发展领域不断拓宽,众多水产企业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同时,向旅游、海洋运输、油料供应、港口服务等领域拓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渔业开始从单纯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向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旅游、观光等多功能方向转变。至2005年,全省水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855家,加工能力583.80万吨;水产品产量736.10万吨,渔业总产值1286.50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37.90万吨和576亿元;渔民人均年收入7200元,比2000年增加1020元。
(五)实施渔业产业化发展战略
20世纪80年代,全省渔业产业化处于起步阶段。1991年,省委、省政府顺应海洋开发大潮,立足海洋资源、区位和科技三大优势,提出“开发半壁江山,建设海上山东”的战略构想,与黄河三角洲开发一起作为振兴山东经济的两大跨世纪工程,拉开全省渔业开发序幕。1993年,全省水产第二、第三产业产值70亿元,水产市场体系得到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和专业化的规模经营。1998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推进海洋产业化”的要求,大力实施海洋农牧化工程建设,全省渔业产业化进入了全面发展实施阶段。
进入21世纪,渔业产业化加快推进。2004年,全省深化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加快实施渔业产业化、标准化、外向化“三位一体”战略,大力发展优质高效渔业,积极实施优势水产品养殖产业带规划,培育优势主导产业,不断壮大渔业龙头企业,渔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全省优势水产品产量290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近40%,优势水产品养殖产值占全部水产品养殖产值的60%以上。2005年,全省水产品产量和渔业产值均居全国首位,全省规模以上渔业企业发展到272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62家,出口创汇超千万美元的55家,省级以上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家,各类渔业经济合作组织43个,经纪人员5万余人,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六)实施三项综合开发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全省海洋与渔业先后开展海岛渔业综合开发、湖区渔业综合开发(南四湖、东平湖)、内陆沿黄盐碱涝洼地综合开发。经过20年的奋斗,开发取得巨大成效,开发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渔业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对全省渔业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带动作用。通过湖区综合开发,促进了南四湖区的微山县、东平湖区的东平县渔业经济发展。2005年,微山县水产品养殖面积28万亩,其中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23万亩,占养殖面积的82%,水产品总产量12.20万吨,水产品总产值12.30亿元;东平县水产养殖面积8.80万亩,养殖产量4.5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5.85万吨,渔业总产值7.50亿元。盐碱涝洼地综合开发涉及在全省沿黄地区10个市,75个县(市、区),通过实施“上粮下渔”模式,综合开发低洼盐碱荒地20万公顷,带动相关产业10余个,综合产值近100亿元,成为沿黄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
1998年7月6日,省政府发布实施《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在全省初步建立海域使用许可、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有偿使用三项基本制度,使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步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200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简称《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确立海域使用必须依法管理的原则,并从海域的资源属性和资产属性两个方面,对海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海域使用的基本制度、海域范围、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的实现、海域有偿使用及其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等进行全面规范。2003年9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沿海省、市首个海域使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省海洋与渔业厅先后单独或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山东省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海域使用论证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山东省海洋行政执法规范》《山东省海域使用项目审核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审批海域使用项目公示暂行办法》《山东省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山东省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等多项配套规章制度。部分沿海市、县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先后制定海域管理法规,如《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长岛县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为管好、用好海域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至2005年,全省各地共出台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海洋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50余个,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在海域使用管理特别是海域使用确权面积、海域使用金征收数额等方面,均居全国前列。2002年、2003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先后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先进集体;2004年,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全国海洋综合管理先进集体;2005年,获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综合管理特别奖。
在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同时,山东省不断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措施。1992年,省政府颁布《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的管理、保护和增殖,以实现全省渔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2002年6月12日,省政府颁布《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该办法根据渔业经济的发展和渔业资源的变动情况,对渔业资源繁殖保护作出更科学、更严密、更具体的规定;同时授权省海洋与渔业厅根据渔业资源的变化情况,对具体保护品种及采捕标准名录、禁渔期和禁渔区、最小网目尺寸等作出具体规定。2003年5月25日,省海洋与渔业厅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省重点保护的67种渔业资源品种及最低采捕标准、禁渔期、禁渔区、网具的最小网目尺寸作出具体规定。1986—2005年,山东省大力开展增殖放流工作,重点增殖放流的品种包括海水的对虾、扇贝、刺参、海蜇、鲍鱼等,淡水的草鱼、鲂、鲤、鲫、鳙、河蟹等,有力促进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现代渔业健康发展。
四
山东省是海洋科技大省,海洋科学技术实力雄厚,在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方面取得大量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其中,青岛市是全国著名的海洋科技城和海洋教育基地,拥有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一批国家海洋与渔业的重要教学与科研机构,集合了众多著名海洋与渔业科学家,为全省乃至全国海洋与渔业的发展培育了大批技术人才。省内还拥有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3个省级海洋与渔业科研所,拥有市级科研院所10处。省属高校和渔业专业有山东省水产学校与烟台大学合建的烟台大学海洋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的渔业养殖专业,多个沿海市、县开办渔业专业技术中等学校,为全省培养了大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实际技能的技术人才。
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体系经过多年建设,至2005年共拥有各级推广机构1057个,技术人员2400余人,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乡及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可及时将渔业科技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到生产中,为渔民增收、渔业增效作出贡献。
1986—2005年,山东省渔业科研事业迅速发展,共取得渔业科研成果1268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省部级一等奖14项、二等奖62项、三等奖160项。大批科研成果得到转化,在养殖技术,养殖品种的引进、驯化、繁殖与推广,渔业资源的保护与增殖,人工渔用饲料的研究与开发,水产品精细加工与展销等方面得到应用与推广,有力推动了全省渔业经济发展。
1986—2005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事业在快速发展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出现许多问题:工业和生活污水的过量排放以及养殖自身污染,导致水体生态环境恶化,近岸水域富营养化,赤潮等海洋灾害频发;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捕捞强度过大,致使渔业资源衰退,经济效益下降;水产养殖品种沿用日久,种质退化问题日趋严重;海水、淡水养殖新品种引进不少,形成规模生产的不多;渔业科研成果多,成果成功转化的少;水产品加工技术落后,深度加工利用不足,渔业资源利用率低等。针对海洋与渔业资源及其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将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运用海洋高新技术,加强渔业监测和渔业研究,增加科技投入,改善渔业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健全海洋与渔业法律和管理制度,努力为实现山东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渔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