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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上山东”建设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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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上山东”建设战略的提出
1990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宋平在山东沿海视察期间提出,山东海洋开发潜力很大,要放在重要位置上抓,要像抓农业那样抓海洋开发,把可以利用的海面都利用起来,促进海洋产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研究,省计委和省水产局共同制定《山东半岛浅海滩涂渔业综合开发规划》,并报国家计委、农业部等有关部门。这是建设“海上山东”战略的初步酝酿。1991年,省水产局提出建设“海上山东”初步设想,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多次论证。3月,副省长李春亭在全省水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把“海上山东”建设作为一个战略问题对待,把山东半岛建成全国最大的海产品生产和出口基地。4月,省长赵志浩在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山东海岸线长达3000多千米,占全国的六分之一,近海面积17万多平方千米,与陆地面积相当,山东省又是全国海洋科研机构、研究人员最集中的地方。大力开发海洋资源是振兴山东经济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海洋国土和海洋资源意识,贯彻海陆并举的方针,保护近海生物资源,加强海水增养殖、海洋捕捞、海洋化工、海洋能源、海洋矿产、海洋交通的研究开发。近期重点开发利用1980万亩浅海滩涂。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逐步实现‘陆上一个山东,海上一个山东’的战略设想。”这是对建设“海上山东”设想作出高度概括和完整表述。12月,省委五届七次会议对“海上山东”建设又作进一步阐述,要求此后10年,“海上山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沿海市(地)、县(市、区)要把海域开发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像抓农业那样抓好海域开发,把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
1992年7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山东视察,要求山东注重发展海洋经济。11月,省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将建设“海上山东”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列为两个最主要的跨世纪工程,并明确提出2000年和2010年海洋产值的目标。
1993年1月,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关于“海上山东”建设情况的报告。“海上山东”建设是从山东海陆一体化的建设全局出发,涉及山东海洋开发事业中的资源和环境、科技和产业、结构和布局等各部分、各环节,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含义为: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这一划时代机遇为契机,充分发挥山东海洋优势,以港口为依托,以海岸带为轴线,保护和合理利用近海资源,积极开发外海和国际海洋资源,构筑由岸至岛,由近海到远洋,由单项平面开发到多层次立体开发的格局,培植海洋渔业、海洋运输业、盐及盐化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药物业、海洋旅游业和海洋服务业七大海洋产业群,建设富裕、文明、优美的沿海经济隆起带。到21世纪中叶,使海洋产业增加值接近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支撑起山东的“半壁江山”。
二、组织实施
“海上山东”建设战略实施后,省政府先后召开有关海岛、浅海、滩涂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渔业工作会议,在全省掀起向海洋进军、开发蓝色国土的热潮。
1998年9月13—15日,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海上山东”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春亭主持会议,省委书记吴官正作题为《开发保护海洋,建设海上山东》的讲话。会议讨论通过《“海上山东”建设规划》,确立“海上山东”建设任务目标:至2000年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560亿元(按1997年价格计算),1997—2000年年均增长15%;确定海洋农牧化、海上大通道、涉海工业、滨海旅游为“海上山东”建设四大工程;确定建立海洋工程研究院。9月15日,《大众日报》刊发题为《加快“海上山东”建设步伐》的社论,号召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海洋开发的整体合力,为海洋开发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9月28日,省政府成立“海上山东”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宋法棠任组长,副省长陈延明、省政协副主席管华诗、省军区副司令员秦江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水产厅。2001年4月,“海上山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重新调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韩寓群任组长,副省长陈延明、省政协副主席管华诗、省军区副司令员秦江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渔业厅。
1998年1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海上山东”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海上山东”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明确建设“海上山东”的目标任务;优化海洋经济结构,推进海洋产业化;加大海洋法制建设力度,实行依法治海、兴海;加强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积极推进科技兴海;广辟融资渠道,加大海洋投入;进一步加强对“海上山东”建设的领导。
1999年5月,省计委、省海洋与水产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海上山东”建设规划〉的通知》。《“海上山东”建设规划》明确,“海上山东”开发建设的总任务是:加快海洋经济两个转变的步伐,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海洋开发管理运行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和外向拉动,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的布局和结构,建立起高素质可持续发展的海洋产业体系,全面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整体效益,力争海洋产业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至200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以上,2010年达到10%左右,使海洋产业成为山东省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把沿海地区建成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的蓝色产业聚集地。为实现上述总任务与奋斗目标,《规划》确定了“海上山东”开发建设的战略部署:第一步,20世纪内为结构优化阶段。要继续加快现有海洋产业发展,不断壮大规模,努力提高效益。加大海洋一、二、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提高二、三产业比重。加快对传统海洋产业技术改造,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为21世纪的海洋开发提供技术储备。第二步,21世纪为产业升级阶段。大幅度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集约型、效益型、全方位综合开发。重点发展海洋油气、海洋医药、海洋精细化工、滨海旅游、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培植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基本实现由以传统产业为主向新兴产业为主转变,由粗放经营型为主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形成高素质的海洋产业体系。《规划》提出了加快“海上山东”建设重点实施的五大战略: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战略、海洋产业升级战略、科技兴海战略、外向带动战略、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提出海洋开发建设四大工程:海洋农牧化建设工程、涉海工业建设工程、海上大通道建设工程、滨海旅游业建设工程。海洋农牧化建设工程是指在全省沿海地区组织实施科技兴海、海洋经济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三大战略,采用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有计划的繁殖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采取重点发展海水增养殖业、稳定近海捕捞业、积极拓展远洋渔业、搞好水产品精深加工、积极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等宏观调控措施,推进全省海洋渔业逐步实现科学化开发、集团化经营、产业化生产和系列化服务,建成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海上农牧场;涉海工业建设工程的任务目标是利用高新技术加快涉海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其装备水平和产品水平,集中力量壮大优势企业,培植优势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发展海洋油气、海洋医药、海洋精细化工、海洋能源与海洋矿产、海洋机械制造等涉海工业;海上大通道建设工程是指以沿海港口为结点,以海上运输为纽带,连通海内外、省内外港口的海上绿色运输通道,主要内容包括:沿海港口建设,海上运力发展,以及船舶制造、修理、信息管理等支持保障系统;滨海旅游业建设工程是海洋产业中新兴的综合性经济产业,建设北起黄河入海口,南至日照,绵延数千里、各具特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滨海旅游带,逐步形成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胶东半岛蓝色海岸”。8月,“海上山东”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海上山东”建设四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海上山东”建设四大工程正式启动。
根据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青岛的“海洋科技产业化”,威海的“海洋经济现代化”,烟台的“以海兴市”,潍坊的“耕海牧贝”,日照的“亚欧大陆桥头堡”,以及东营、滨州的“上粮下渔”综合开发等工程相继实施,全省形成竞相发展海洋经济的良好局面。
省人大、省政协加大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视察、调研和立法力度,有力促进了“海上山东”建设。沿海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纷纷制定海洋产业规划、政策和措施,陆续实施海洋经济区域性发展战略,推动“海上山东”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三、“海上山东”建设成就
“海上山东”建设战略提出以后,尤其是1998年全省“海上山东”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全省海洋经济迅速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海洋渔业快速健康发展,在“海上山东”建设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渔业产量、产值等多项主要经济指标一直居全国首位。2005年,全省水产品产量736.1万吨,产值465.5亿元,分别是1991年的3.7倍和3.4倍,渔民人均纯收入7200元,比1991年增长3.5倍,渔业总产值在全省大农业中的比重达到34.3%;“走出去”发展战略取得丰硕成果,全省远洋渔船数量由1991年的5艘增至325艘,远洋渔业年产量由4800吨增至25.8万吨,增长近54倍;海水增养殖业迅猛发展,全省海水养殖面积达40.7万公顷,海水养殖产量358万吨,占海洋水产品总量的57.2%,其中名特优养殖产量比重在40%以上;渔业深加工与国际接轨,水产品流通市场不断拓展,一批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海洋食品工业园(区)、海洋食品城等投资项目在沿海落户,水产品批发市场遍布全省,有70多家企业年水产品销售过亿元,鲜活水产品带头进入“洋”市场,有120余个加工产品成为国家级水产品名牌,名列全国榜首;创汇渔业实现跳跃式发展,2005年,全省水产品出口数量由1991年的5万吨增至99.8万吨,出口创汇28亿美元,渔业创汇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同行业首位。
海洋农牧化、涉海工业、海上大通道和滨海旅游业建设四大工程稳步推进,海洋产业发展大格局初步形成。海洋农牧化建设工程率先步入发展快车道。设施渔业蓬勃发展,成为山东海洋渔业的重要支撑和海洋经济发展最快的增长点;海水工厂化养鱼、海淡水网箱养鱼、海珍品养殖、人工造礁生态增养殖规模不断扩大。涉海工业建设工程全面启动,盐及盐化工、海洋精细化工、海洋药物和海洋保健品等一大批海洋化工产品不断发展壮大;海洋能源和海洋矿产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海洋油气产量逐年增长;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得到开发,青岛市年直接利用海水量8.85亿立方米,居全国同类城市首位。海上大通道建设工程的实施带动港口经济快速发展。至2005年底,全省建成一批矿石、石油、集装箱等专用码头,初步形成大中小港口布局合理、内外贸并举、客货兼备、功能齐全的港口群体;海洋运输航线遍及四大洋,远航实力增强。滨海旅游业建设工程全面实施,促进了滨海旅游业的蓬勃发展。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地成为旅游热点,吸引国内外越来越多的游客前往参观旅游。
科技兴海作为海洋开发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成为拉动产业升级和增加经济效益的原动力。海洋科技在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培植、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生产力水平等方面作用日益增强。在海珍品养殖、海洋药物、海洋化工等领域攻克一大批技术难题,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省共承担国家“863”计划海洋项目50多项,其中承担“819”主题(海洋生物技术)项目占项目总数一半以上。与“863”项目相配套,全省安排海洋科技攻关项目400多项,投资5000多万元;安排开发项目300多项,财政周转金4000多万元,贷款1.4亿元,研制开发新产品100多个,转化新技术200多项。成功引进大菱鲆、象拔蚌、南美白对虾、日本对虾等20余个新品种,经济效益显著。积极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提倡群众性技术革新,加强实用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海洋整体科技实力大大提高。
海洋综合管理重点突破,依法治海成绩显著。2003年1月,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把《关于加强我省海洋综合管理的议案》作为省人大重点办理50项议案之一,有力推动山东省海洋立法实现零的突破。先后出台《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山东省沿海水域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20项法规、规章,初步形成地方海洋与渔业法规体系,为依法治海、依法兴海打下坚实基础。省、市、县建立健全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船舶检验、环境保护等执法队伍。海洋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证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开,海洋功能区划、生态保护区建设逐步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形成,促进了海洋产业的高效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