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山东省志·渔业志(1986-2005)》(以下简称《渔业志》)由省海洋与渔业厅承编,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查、总纂,报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出版。
2001年,省海洋与渔业厅成立《渔业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会下设史志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分管,确定6人专职从事志书编写工作。2003年,《渔业志》编纂委员会调整,厅长侯英民任主任。2005年,志书增加海洋内容,志名更改为《山东省志·海洋与渔业志(1986-2005)》(以下简称《海洋与渔业志》)。2012年8月,编纂委员会再次调整,厅长王守信任主任。
《海洋与渔业志》编写工作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8月至2002年10月,主要进行组织动员、培训骨干、报批篇目等工作。第二阶段,2003-2009年,主要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资料长编撰写工作。2003年5月7日,编委会召开编修工作会议,厅各处室、单位及市、县海洋与渔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印发篇目、资料收集大纲,对编写人员进行培训。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厅史志办公室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指导,帮助各部门单位解决资料收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2009年底,厅史志办公室完成《海洋与渔业志》资料长编。第三阶段,2012年8月至2015年3月,主要进行初稿撰写、修改工作。2012年8月,厅史志办公室人员调整,志书编纂工作移交省淡水渔业研究院,仍由厅办公室分管。经过对资料长编补充、修改、完善,2013年8月,完成初稿撰写工作,9月,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海洋与渔业志》内审会议征求修改意见。经多次修改,2015年3月形成40余万字的评议稿。第四阶段,主要进行志稿评议、修改和送审工作。2015年5月召开《海洋与渔业志》评议会,邀请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及行业内有关专家对志稿进行全面评议。会后根据评议意见对志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2015年8月,形成《海洋与渔业志》送审稿,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5年9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组成《山东省志·海洋与渔业志》总纂组,按照《山东省志》总纂规定及程序要求开始总纂《海洋与渔业志》。初审主要进行调整结构、完善体例、补充内容、规范记述、考证资料、统一行文等工作,10月完成。复审对志稿进行统编通纂,全面审查志稿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志结构,重点对志稿内容进行政治、保密和史实方面的审核把关。复审后的志稿经省海洋与渔业厅核实认可,12月完成。2016年2月总纂审定后,报主审终审,交付出版。
本志编纂过程中,行业内有关单位、部门给予鼎力协助,得到省海洋与渔业厅老领导、老同志的支持和帮助。所有参编人员认真负责,努力工作,甘于奉献,付出了艰辛劳动。在此,对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本志编纂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诚挚的感谢!
《山东省志》总纂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