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20日,全国首家省级质检中心——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简称省质检中心)挂牌成立。
2002年,褐藻酸钠、干贝、对虾饲料等8类49个产品列入全省定期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海米、海参等6大类50个产品列入市场监督检查计划,对40个对虾样品实施药残监控计划。同年11月1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烟台市召开全省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实施方案宣传贯彻会,从加强出口企业质量管理,加强水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养殖生产安全用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等方面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部署方案实施工作;组织认定30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会后,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在全省大规模开展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活动,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含有禁用药物的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行清查和封存,有52家养殖企业、2475艘捕捞渔船建立养殖、捕捞生产日志制度,89家加工企业建立原料登记制度。烟台鲁星等一大批公司,投资近100万元,购进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先进检测仪器,对所有原料进行氯霉素含量检测,从源头上杜绝质量隐患,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全省建立121人的渔药监督员队伍,从源头上加强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2003年,全省组织43个产品申报全国首批无公害水产品,一次全部顺利通过认证,占全国渔业认证产品总量的51%,占全省认证农产品总数的84%。省质检中心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将39家企业褐藻酸钠、干贝、对虾饲料等8类60多个产品列入全省定期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在省海藻产业协会的配合下,省质检中心下达全省淡干海带质量行业检查计划,对100多家海带养殖企业进行质量抽检,产品合格率72%;组织对16家无公害大菱鲆、对虾生产基地的200个样品进行了抽检。同时,省质检中心狠抓两项登记、五项基本制度对重点养殖场、捕捞渔船实施登记;在重点养殖场和捕捞渔船全面实施投入品使用监管、环境监测、生产日志、养殖产品标签制度,在重点加工、出口贸易企业内部建立原料监控制度,通过整治,有200多家出口加工企业在当地渔业主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598家养殖企业建立生产日志制度,出口供货的养殖场登记率达到71%。省质检中心开展生产资料打假活动,组织对烟台、威海、滨州、东营、潍坊、日照、济宁、泰安8市12个区的渔药市场进行清理,对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封存销毁。
图7-9 2003年9月,枣庄市峄城区水务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