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2005年,全省工会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积极参与有关职工民主权利、具体利益及社会监督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参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职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把职工群众正确意见和工会的建设性方案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参与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政策的制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等,代表和维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章 社会参与
1994—2005年,全省工会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积极参与有关职工民主权利、具体利益及社会监督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参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职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把职工群众正确意见和工会的建设性方案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参与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政策的制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等,代表和维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