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财贸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对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为贯彻实施这些条例,1988年10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实施〈企业法〉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办法》,全省各类企业按要求逐步制订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培训职工代表。截至1997年12月,全省以公有产权为主体的企业,90%以上建立健全了职代会制度。
1998年8月,省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指出:各级工会要根据企业改制的不同情况,健全职代会组织机构,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公有制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和选择。职代会应当监督企业保证各项改制措施公正、公开,以利于职工群众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或决定。
2001年3月,省总工会在全省各级党政工组织及广大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关于制定〈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报告》和《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讨论稿)》,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条文,提出初步意见,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并于2002年列入立法调研计划。2005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所涉及的企业单位包括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指导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支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并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决议全面落实。规定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2003年3月,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星级创建活动的意见》,确定在全省所有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星级创建活动,同时对星级标准、评选及管理办法作出规定。8月,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安监局、省卫生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中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意见》,强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保证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是工会履行维护基本职责的首要任务。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通过职代会对企业涉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有关内容进行审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发生,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职业危害发病率,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11月,省总工会印发《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星级考核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对考评范围及办法、考评时间、考评程序、命名表彰、动态管理、考评要求进行细化。同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予以纠正;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决议全面落实,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这些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效遏止了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少数企业削弱或取消职代会制度的错误做法。
2004年,省总工会印发《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考评验收程序》,明确“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听取职工反映、民主测评”的考评程序,印制《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测评表》,确保考评工作公开、公正。全年,全省各级工会共考评命名“职代会合格星”单位9863个,命名表彰“职代会先进星”单位912个、“职代会优秀星”单位67个。
2005年,全省各级工会按照“建立制度、形成规范、落实职权、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继续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星级创建活动。省总工会按照《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考评验收程序》,采取听、看、查、谈、评等方法,对73个“优秀星”候选单位实地考评验收。9月,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表彰2004年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的决定》,授予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等73个企事业单位2004年“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称号。同时经过复审验收,对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等67个单位继续保持“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称号予以确认。
图6-1 山东省泰山中学被省总工会授予2005年“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称号
截至2005年底,全省国有及其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已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分别达到73.3%、63.5%和67.6%,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的达到50%。省总工会共表彰命名140个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
图6-2 2005年山东省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单位情况示意图
1997—2005年山东省推行职代会制度单位情况统计表
表6-1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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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建立职代会制度单位 │ 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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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21779 │ ┃
┠───────────┼──────────────┼─────────────┨
┃ 1998 │ 23029 │ ┃
┠───────────┼──────────────┼─────────────┨
┃ 1999 │ 21946 │ ┃
┠───────────┼──────────────┼─────────────┨
┃ 2000 │ 23906 │ ┃
┠───────────┼──────────────┼─────────────┨
┃ 2001 │ 23493 │ ┃
┠───────────┼──────────────┼─────────────┨
┃ 2002 │ 24834 │ ┃
┠───────────┼──────────────┼─────────────┨
┃ 2003 │ 18551 │ 7812 ┃
┠───────────┼──────────────┼─────────────┨
┃ 2004 │ 17649 │ 18170 ┃
┠───────────┼──────────────┼─────────────┨
┃ 2005 │ 18886 │ 26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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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山东省按所有制分类基层工会所在单位
建立职代会制度情况统计表
表6-2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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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总计 │ 未建立单位 │ 建立职代会制度单位 │ 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单位 │ 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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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7518 │ 2054 │ 3263 │ 2201 │ 7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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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 │ 5850 │ 2030 │ 1973 │ 1847 │ 6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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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企业 │ 2704 │ 758 │ 987 │ 959 │ 7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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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 │ 285 │ 165 │ 55 │ 65 │ 42.10 ┃
┠─────────────────┼──────┼───────┼─────────────┼─────────────┼─────────┨
┃国有独资企业 │ 231 │ 113 │ 86 │ 32 │ 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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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5978 │ 2008 │ 1811 │ 2159 │ 6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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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28 │ 101 │ 394 │ 233 │ 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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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1834 │ 659 │ 637 │ 538 │ 6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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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 │ 40677 │ 22793 │ 4463 │ 13421 │ 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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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资企业 │ 195 │ 93 │ 54 │ 48 │ 52.31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478 │ 251 │ 132 │ 95 │ 47.49 ┃
┠─────────────────┼──────┼───────┼─────────────┼─────────────┼─────────┨
┃外商投资企业 │ 2577 │ 1378 │ 561 │ 638 │ 46.53 ┃
┠─────────────────┼──────┼───────┼─────────────┼─────────────┼─────────┨
┃事业单位 │ 13405 │ 4937 │ 4650 │ 3818 │ 6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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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山东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层工会所在
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情况统计表
表6-3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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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总计 │ 未建立单位 │ 建立职代会制度单位 │ 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单位 │ 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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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 │ 2666 │ 1276 │ 488 │ 902 │ 5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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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业 │ 1621 │ 457 │ 603 │ 561 │ 7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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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 42118 │ 21166 │ 7530 │ 13422 │ 4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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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027 │ 335 │ 460 │ 232 │ 6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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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4361 │ 1902 │ 920 │ 1539 │ 5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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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 2196 │ 840 │ 772 │ 584 │ 61.75 ┃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647 │ 359 │ 146 │ 142 │ 44.51 ┃
┠─────────────────┼──────┼───────┼─────────────┼─────────────┼─────────┨
┃批发和零售业 │ 6955 │ 3426 │ 1443 │ 2086 │ 5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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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和餐饮业 │ 1697 │ 981 │ 273 │ 443 │ 42.19 ┃
┠─────────────────┼──────┼───────┼─────────────┼─────────────┼─────────┨
┃房地产业 │ 720 │ 330 │ 145 │ 245 │ 54.17 ┃
┠─────────────────┼──────┼───────┼─────────────┼─────────────┼─────────┨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 2880 │ 1439 │ 583 │ 858 │ 50.03 ┃
┠─────────────────┼──────┼───────┼─────────────┼─────────────┼─────────┨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 │ 779 │ 388 │ 155 │ 236 │ 5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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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80 │ 301 │ 293 │ 286 │ 6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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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3733 │ 2475 │ 439 │ 819 │ 3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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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6095 │ 1669 │ 3009 │ 1417 │ 7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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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3077 │ 1099 │ 798 │ 1180 │ 64.28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35 │ 600 │ 139 │ 296 │ 42.03 ┃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1570 │ 935 │ 222 │ 413 │ 4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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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厂务公开制度
1999年1月,中共中央成立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负责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日常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全国总工会。同月,根据中央要求,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总工会组成的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随即全省17个市相继成立由市委分管书记或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法人代表任组长的领导机构。1999年2月,省总工会派人到石家庄拖拉机厂学习考察后,结合全省实际,向省委报送《关于在全省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普遍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握机遇,以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契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完成这一任务和目标,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提出“抓认识、抓组织、抓调研、抓指导、抓典型”的“五抓”工作思路,大力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全省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1999年11月,全省第一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会议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结交流各地推行厂务公开经验做法,部署和推动全省厂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改革发展。12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山东省企业实施厂务公开意见》,从8个方面规范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把职工满意率定在达到80%以上,作为衡量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的重要标准。截至年底,全省有10206个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占企业总数的82%;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的校务、院务公开也有了良好开端。
2000年4月,省委听取省厂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汇报后要求:全省厂务公开工作要体现山东特点,不仅要加大工作力度,推行面达到90%以上,更要抓好规范化建设,注重提高质量;要让企业经营者明确办企业不仅要从经济角度,更要从政治上看问题,加强企业监督机制建设;不实行厂务公开的厂长(经理),不能评选先进、不能当劳模,工会要严格审查把关。同月,全国厂务公开调研座谈会在济南钢铁总公司召开。会议总结全国厂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来自河北、江苏、山西、湖北、山东等7个省(市)总工会的十几位专家讨论、修改《关于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意见》(初稿)。11月,全省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主要交流推广各地厂务公开的经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图6-3 2004年,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矿职工观看厂务公开展示
2001年3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监察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印发《2001年全省厂务公开工作意见》,确定厂务公开总的要求是确保国有、集体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普遍实行厂务公开,80%以上企业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80%以上职工群众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10月,全省厂务公开工作会议在淄博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厂务公开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的法规政策,交流各地各单位的工作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继续做好职工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监事工作的措施。同年,省总工会印发《关于深化厂务公开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厂务公开促进企业管理的意见》《山东省企业厂务公开考核办法》,要求加大厂务公开、职代会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把企业党政干部的廉政情况置于职工监督之下,最大限度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规范全省厂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法及标准。截至年底,全省共有22079个企事业单位推行公开制度。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11070个,推行面达到应公开企业数的99.7%,有9576个企业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11009个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也相继建立公开制度。据省、市两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抽查统计,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的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提前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三年规划目标。
200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推行厂务公开的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实现形式和组织领导提出要求和规范,要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都要实行厂务公开,还没有实行的单位应尽快实行;已经实行的要进一步深化,逐步使其内容、程序、形式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更应当实行厂务公开,动员和依靠职工群众与经营者共同把企业搞好。同月,山东省第三次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总结此前三年全省厂务公开工作,交流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安排部署工作,推动全省厂务公开工作持久深入开展。会议表彰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等200个企事业单位被评为全省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9月,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更名为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调整和补充领导成员。截至年底,全省11070个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14921家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实行厂务(校务或院务)公开,推行面分别为99.6%和93%。
2003年4月,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对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查的通知》,从当月起,组成9个调研督查组,对全省17个市和部分中央、省直管大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查。此次调研共抽查42个县(市、区)的71个企事业单位,召开617名干部职工参加的座谈会,组织1705名不同层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调研督查结果显示,职工对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12月,全省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调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交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经验、县(市、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做法,推广青岛同辉丽光蜡制品有限公司、威海华夏集团等7个单位的经验。截至年底,全省有35355个企事业单位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较2002年底增加1128个。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9685个,达到规范化企业8983个,占已公开企业数93%;教育、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15996个;非公有制企业达到9674个。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调研督查结果显示,职工对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8%。
2004年5月,省总工会组织各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ISO9000试点单位和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赴外省市学习考察,重点学习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工作。并在全省推广菏泽市通信分公司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体系的经验做法。6月,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试点工作意见》,确定50个企事业试点单位。7月,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组成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法,对17市和部分中央驻鲁企业、省直管大企业进行调研督查,取得明显效果。9月,为加强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印发《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操作规程》,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工作民主管理质量体系工作。12月,全省第四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会议代表在济南钢铁总公司现场观摩,并参观各典型单位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展板,听取济南钢铁总公司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经验介绍。
截至2005年底,全省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有34827个,涵盖职工7122531人。
1999—2005年山东省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表6-4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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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事业单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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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15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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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19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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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16869 ┃
┠───────────┼────────────────────┨
┃ 2002 │ 23041 ┃
┠───────────┼────────────────────┨
┃ 2003 │ 23366 ┃
┠───────────┼────────────────────┨
┃ 2004 │ 32721 ┃
┠───────────┼────────────────────┨
┃ 2005 │ 3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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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 2005年12月,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汇报会在招远市召开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20世纪90年代,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推进,山东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全省逐步得到推行和发展。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施行,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开展及其制度建立提供了法律支持。
1995年6月,省纪委、省总工会、省监察厅、省经委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企业廉洁经营的意见》,要求在公司制企业实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明确职工代表应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可以直接参与公司高层决策、管理和监督,是落实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代会或全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对职代会负责。工会负责人作为职工代表,经过民主选举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为保证职工董事和监事有效履行职责,在其任职期间和离任两年内,公司不得因其正确履行职责而予以辞退。
1996年4月,省总工会、省经委、省体改委转发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本公司职工代表,其他类型公司是否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职工代表;2.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提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董事会讨论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时,如工会主席不是董事会成员的,应邀请工会代表列席,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截至年底,全省市(地)以上215个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有145个建立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
1999年3月,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体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均应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监事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职代会决议,接受职代会评议和监督。公司要为职工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并设立董事会的企业,董事会中应有职工代表。
2000年1月,省委印发《关于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意见》,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应当作为职工代表的首选候选人;已经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凡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的,都要通过必要程序,尽快进行调整或补充;要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履行职责情况;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培训,尽快提高其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能力。7月,省总工会、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提供规范。《意见》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公有资产控股的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股份合作制企业也要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已经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凡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的,要根据《意见》修改、补充公司章程,对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作出规定,尽快进行调整或补充。《意见》对职工董事、监事产生的程序、权利和义务及工作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截至年底,全省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分别为69%和88%;国有控股公司分别为64%和77%;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40%和54%。
2001年6月,全省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经验交流会议在胶州市召开,总结全省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工作情况,推广交流16个单位的典型经验,研究分析贯彻落实省总工会、省委组织部和省经贸委《关于建立健全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的情况以及当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行过程中面临的形势、问题和对策。截至年底,国有独资公司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分别为89%和95%,国有控股公司分别为87%和91%,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59%和76%。国有及控股公司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为建制企业数的82%。
2002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贯彻中办发〔2002〕13号文件精神,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集体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各类公司制企业的监事会中,都应有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没有职工代表的,应尽快予以增补。工会主席应作为职工代表的首选候选人,经职代会选举进入董事会,实现职工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改革方案的源头参与和监督。同年,为推动公司制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省总工会开展对《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总结推广部分典型单位经验,推动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到年底,全省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比例,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工会主席以职工代表身份进入董事会的比例明显提高。
2003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参加,其他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参加。截至年底,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单位和工会主席以职工代表的身份进入董事会的单位均为90%以上。
2004年,全省各级工会加强改制企业通过职代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和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大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的力度。截至年底,全省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已建工会组织中有职工董事2435人,职工监事1373人,有85%的企业工会主席以职工代表的身份进入董事会。
截至2005年底,全省6725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中,有5293名职工作为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有3611个企业的工会主席作为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在5569个建立监事会的企业中,有4027名职工作为职工监事进入监事会,有2938个企业的工会主席作为职工代表进入监事会。
2002—2005年山东省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董事会、
监事会情况统计表
表6-5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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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建立董事会的单位 │ 建立监事会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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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7434 │ 6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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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 6113 │ 5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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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 6200 │ 5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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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 6725 │ 5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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