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国推广天津等地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成功经验,提出3年内在全国200个大中城市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目标。截至年底,全省有济南等4个市总工会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03年1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意见》和《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验收标准及补助办法》,提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工作的具体标准。同月,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简称省总工会帮扶中心)成立,在揭牌仪式上,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等4个企业现场为省总工会帮扶中心捐款捐物合计130万元,省总工会机关干部职工捐款12400元。省总工会帮扶中心履行为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工会干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职责,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协调、帮助特困职工解决生活难题,提供必要的应急性生活救助等服务职能,并负责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省总工会帮扶中心先后建立岗位不间断工作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完善信访接待处理、转办督查、信息反馈、法律服务、求职登记、用工洽谈、生活救助资金及物资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同月,省总工会帮扶中心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职业介绍许可证,与省职业介绍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省职业介绍中心省总工会分中心。同月,东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3月,烟台市总工会增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5月,枣庄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6月,莱芜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同月,省总工会在济南召开全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议,交流各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及开展工作的情况,对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历下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行现场观摩和考察。济南市总工会、淄博市总工会、青岛市总工会、东营市总工会、济南市历下区总工会、莱州市总工会等8个单位分别介绍经验。截至6月底,省总工会和14个市、43个县(市、区)总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7月,菏泽市总工会、泰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相继成立。9月,滨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10月,日照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揭牌成立。至此,全省17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部建立。全年,省总工会帮扶中心按照救助条件和标准,接待要求生活救助的职工600余人次,救助困难职工156户,发放救助资金及物资11.6万元;全省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全年累计救助困难职工20911人,发放救助物资969.98万元。截至2003年底,全省工会系统共建立帮扶中心82个。
图4-3 2003年9月,滨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
2004年,全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重心转到县级工会帮扶中心的建设上,并加强对各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的工作指导和资金支持。全年,省总工会拨款62万元,对全省31个经济困难的县级工会帮扶中心,分别给予2万元的资金资助。5月,全国工会首家“职工心理疏导与咨询工作室”在青岛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同月,随着巨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挂牌成立,全省140个县(市、区)工会全部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县三级工会帮困网络,全省13万户困难职工全部被纳入帮扶救助的组织网络。
2005年3月,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不断完善帮扶中心建设;要求全省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帮扶救助的机制,拓展渠道,争取支持,多方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要求加强工会组织内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