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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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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省总工会、省劳动厅联合印发《关于工会建立专业性职业介绍所的意见》,要求各市(地)、县(市、区)总工会逐步建立专业性职业介绍所,帮助部分职工解决就业问题。截至年底,全省6个市(地)、县(市、区)总工会试办职工职业介绍所。
1997年6月,全国工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座谈会在济南召开。全国19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工会的61名代表就工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省总工会负责人介绍了山东工会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的做法。全国总工会、国家计委、劳动部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年内,全省各级工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协助政府妥善安置下岗职工,督促有关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为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1.发展工会职业介绍所,强化再就业服务功能。2.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提高失业、下岗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为重新上岗或自主择业提供条件。3.广开就业门路,多渠道安置。4.教育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过举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再就业中涌现出的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使职工树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观念。截至年底,全省工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735个,举办培训班2533期,培训下岗职116万余人;工会自办职业介绍机构95个,通过多种渠道共安置下岗职工51620人。全年进行职工转岗培训2万余人,再就业率70%以上;有16个县(市、区)工会兴办解困贸易市场,受益职工及家属子女213万人;全省各级工会兴办的经济实体安置下岗职工6.9万人。
1998年4月,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会议表彰35个先进单位、45个先进集体、40名先进工作者和60名再就业标兵,交流37份典型经验,25个单位和个人分别介绍各级工会协助政府实施再就业工程的经验和下岗职工自立自强的先进事迹。5月,省总工会成立促进再就业领导小组。6月,促进再就业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积极协助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确定在此后3~5年的时间内,每年培训10万名下岗职工,帮助8万名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的工作目标。10月,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汇报会在即墨市召开,各市总工会汇报促进再就业工作做法,会议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有关再就业政策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全年,全省有6847个企业全部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28.5万名下岗职工全部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全省有45.8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60.6%。全省各级工会建立职业介绍机构73个,培训下岗职工11.2万人。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安置下岗职工8.6万人。
1999年11月,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潍坊市召开。会议认为:全省各级工会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缓解职工群众的生活困难,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实现了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五个转变,即:在工作布局上实现由部门单项工作向工会重点工作的转变;在工作着力点上实现由侧重具体问题的解决向注重政策参与的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实现由分散性工作要求向健全工作体系的转变;在基础工作上实现由无序应急性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转变;“访、谈、帮”活动实现由突击性向经常化的转变。会议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截至年底,全省各级工会自办职业介绍机构95个,通过多种渠道共安置下岗职工51620人。
2000年,全省工会加强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教育培训、参与监督、职业介绍、协助就业、特困救助五个体系建设。全省80%以上的职工学校、70%以上的县级工人文化宫承担了下岗职工的培训任务,培训下岗职工25.7万人次。截至年底,全省工会自办职业介绍机构118个,成功介绍41947人就业;全省工会事业单位和职工消费合作社吸纳下岗职工7094人;建立职工解困贸易市场和再就业基地79个,安置下岗职工8950人。
2001年9月,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工会组织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确定在全省工会系统中开展“心连心、手拉手,促进再就业帮扶行动”,以推动全省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2002年9月,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部署此后三年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的具体目标:即三年内对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帮扶安置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会后,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调整山东省总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要求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发挥救急济难的作用。
2003年,省总工会促进再就业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省职业介绍中心、济南市职业介绍中心等单位学习培训,并请省职业介绍中心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提高职业介绍工作水平;联系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指导他们进行求职登记和申办《再就业优惠证》;采取登门拜访、电话联系等办法,为349人进行就业指导服务;联系用工单位30多个,安置下岗职工126人。截至年底,全省各级工会利用自办或联办的培训机构,减费或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5.38万人,2.43万人实现再就业;工会职业介绍机构为3.8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1.5万人被用人单位录用;全省工会建立各类再就业基地2216个,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6万人。
2004年5月,在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全省有15个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受到表彰,山东省总工会的促进再就业工作作为会议典型经验进行交流。7月,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经验交流会议在青岛市召开。会议命名表彰一批促进再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和示范点,其中,济南市总工会等9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促进再就业工作示范单位;济南市工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等38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工会职业培训机构示范点;济南市长清区总工会职业介绍所等3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工会职业介绍机构示范点;山东福胶集团等37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工会再就业基地示范点;济南永盛汽车配件公司等197个单位被命名为下岗职工创业示范点。年内,全省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心连心、手拉手,促进再就业帮扶行动”,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各级工会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新的形式,有效地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具体帮扶。11月,在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暨表彰会议上,全省工会组织中有3个先进单位、2名先进个人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济南市工会组织开展的“工字号创业工程”、泰安市工会组织开展的“工友创业行动”、东营市工会组织开展的“线桥行动”、淄博市工会组织开展的“扶贫济困万人行”等活动品牌,对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年底,全省各级工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6.6万人次,为4.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通过各种形式帮助5.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005年4月,省总工会与山东电视台合作开办《当代工人》栏目,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先进事迹和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树立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观念。年内,全省工会继续开展“心连心、手拉手,促进再就业帮扶行动”,完善职业介绍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区域内工会之间、工会与劳动职业介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用工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安置一条龙再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创建再就业基地,多渠道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截至年底,省总工会对177人进行就业指导,介绍安置73人;组织月嫂培训班1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7人;为9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资金帮助就业。全省工会兴办各类企事业单位2136个,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828人;利用再就业优惠政策,创办职工解困贸易市场和再就业基地80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768人;投入再就业扶持资金1884.7万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向536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50.3万元。

图4-2 2005年3月,济南市总工会举办“工字号创业工程”下岗职工再就业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