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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参与伤亡事故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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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5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及其家属合法权益。
1994年6月18日,寿光市供销社贸易公司营业楼发生重大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死亡7人(其中,职工2人,职工家属3人),重伤3人。火灾发生后,寿光市、潍坊市总工会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有关方面稳定职工情绪;慰问死伤职工和家属,做好善后工作;并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吸取事故教训。7月4日,莱芜市槲林煤矿4名矿工在井下操作时中毒身亡。莱芜市总工会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全年,全省各级工会共参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522起,提出分析处理意见1191条,被采纳827条。
1995年9月,省总工会转发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系统加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工作。10月14日,莱芜市辛庄乡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9名矿工被困井下,新汶矿务局负责人立即带领救护队前往抢救,截至11时,已抢救出的5人中有3人死亡,尚在井下的14名矿工也已死亡。省总工会、省煤炭管理局及其地方局有关负责人赶往现场协助处理。全年,全省各级工会共参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468起,提出整改和分析处理意见1512条,被采纳936条。
1996年1月26日,张庄煤矿多种经营公司采煤公司掘进工区71510迎头,放炮时发生煤尘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省煤管局、省煤矿工会的主要负责人和泰安市、新泰市总工会、劳动局安委会、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先后赶到发生事故单位,到井下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事后组成31人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2月,龙口矿务局柳海煤矿风井发生淤沙突然喷出事故,井下矿工死亡7人,重伤1人。事故发生后,省总工会派人协助调查处理。全年,全省各级工会共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处理612起,提出意见2346条,被采纳2165条。其中,省总工会参加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7起,提出建议25条,被采纳23条。
1997年5月2日,莱芜市钢城区南下冶煤矿(区属)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涉及作业人员64人。有27人安全出井,37人遇险,其中27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新汶矿务局抢险队及省煤管局、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赶往现场组织抢救,并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6月,位于莱州市的三山岛金矿150米地下仓库炸药爆炸,当场死亡1人。事发后,莱州市和烟台市总工会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8月1日,枣庄矿务局远大实业公司东郊煤井发生透水事故,将正在井下作业的12名矿工淹没。事故发生后,省劳动厅、省煤炭局、省经委、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先后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指挥抢救工作。造成这起透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采煤过程中打透了保护煤柱,采空区的积水涌出所致。全年,省总工会参与莱芜市钢城区南下冶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等4起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意见15条,被采纳13条。
1999年3月27日,枣庄矿务局柴里煤矿综采一队2346工作面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人,重伤7人,轻伤27人。事故发生后,副省长韩寓群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救工作,安抚伤亡职工家属,稳定全矿职工情绪,并对善后处理工作作出指示。省总工会、省经委、省劳动厅、省煤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工作。7月12日,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铁矿谷家台矿井西区-100m28A线穿脉巷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事故发生前有189人在井下作业,-100m水平以上的160人全部撤出,-150m水平作业的29人遇难。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责成莱芜钢铁集团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险营救。但因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十分复杂,此次突水量特大,突水通道未确知等因素,40多天的抢险未取得明显效果。经向国家经贸委、国家冶金局、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和莱芜市政府汇报后,自9月3日起停止谷家台矿区突水事故抢险,暂时封井,开展抚恤。9月中旬,抚恤和善后处理全部结束。10月11—15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和莱芜市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此次突水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在查阅大量资料、问询取证、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事故原因是由于在28A线穿脉巷道附近隐伏一条构造破碎带,对隐伏构造带还没有有效的探测手段,当软化的矽卡岩化闪长岩抵抗不住高压奥灰水时,发生突然垮落,形成奥灰水突水通道,造成突水事故。并认定事故的性质属非责任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同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11月24日13时20分,山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舜”号客货混装船驶离烟台港开往大连,因海上风浪太大,途中返航,后发现二层甲板烟雾,请求救援,烟台救捞局、烟大公司、烟台港务局轮驳公司相继派船救助,但因风大浪高,无法靠近,经多方施救无效,于23时45分与陆上失去联系,后确认沉没,船上人员全部落水。事故造成28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山东省委、省政府极为关心,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指示要不惜一切代价实施救援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交通部部长黄镇东等及时赶赴烟台现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对救援和善后工作作出部署。山东省总工会、中国海员工会负责人也到现场协助工作。部队、武警和山东省、烟台市共出动千人,动用大功率渔船、救捞船、海军舰只17艘,在出事海域援救落水人员,全体救捞人员冒着极大风险,夜以继日地进行救捞,11月24日至12月27日,共搜寻到遇难者尸体119具、潜水打捞尸体125具。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善后工作,共组织100多家单位、2000多人参与善后,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大力协助与支持下,事故善后工作进行地比较顺利,没有引发不稳定情况的发生。年内,省总工会参与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10起,提出意见和建议36条,被采纳32条。
2000年4月6日,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10楼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3人死亡,其中,酒店职工2人,旅客11人。事故发生后,德州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成立调查、保卫、医疗等8个专门小组。省总工会立即派人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7月2日,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两油罐先后爆炸起火,造成10人死亡,1人重伤。省总工会派专人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全年,省总工会参与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11起,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2001年12月27日,新汶矿业集团公司汶南煤矿-650m水平11310东面掘进切眼,发生煤尘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1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工业局、省总工会、省煤矿工会等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会同新汶矿业集团公司组织抢救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山东煤矿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煤矿工会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经勘察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炮产生煤尘,炸药爆燃产生火源,引起煤尘爆炸。事故性质:由于炸药爆燃和该地点特殊防尘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全年,省总工会参与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8起,提意见和建议30条,被采纳26条。
2002年,省总工会参与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9起,提意见和建议35条,被采纳30条。
2003年2月11日,枣庄市薛城区南石镇大甘霖矿在采煤工作面放炮时,打透老空区,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名职工遇难。事故发生后,省煤炭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总工会和省煤矿工会有关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排水抢险和伤员抢救等工作。2月17日,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新建2×12.5万千瓦机组凉水塔施工工地发生高空作业坠落,造成7人死亡的重大事故。省总工会获悉后,派人迅速赶赴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5月21日上午8时40分许,济宁市山东兖矿集团公司电铝分公司电解铝项目工地发生重大塔吊倒塌坠落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轻伤。济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山东兖矿集团公司等单位高度重视,全力协助中国有色金属第23工程公司做好人员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省安监局、省建设厅、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迅速派人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和调查。全年,省总工会参与调查处理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12起,提出有关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责任者处理、防范措施等方面意见和建议46条,被采纳43条。
2004年2月24日,泰安市宁阳县境内,淄博市一辆大客车与淄川区一辆半挂货车迎面相撞,造成11人死亡、20人受伤。省政府成立由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经查,该事故是由于客车越过道路中间线侵占左边行车道导致的一起特大责任事故。2月27日,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国泰花炮厂发生烟花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省政府成立由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该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5月11日,临沂市莒南县阜丰发酵有限公司黄原胶分公司发生酒精储罐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6.8万元。省政府成立由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经查,该事故是由于企业有关人员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现场施焊,漏电打火引起酒精储罐内气体爆炸,酒精飞溅燃烧导致的一起特大责任事故。有关部门对8名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产整顿。全年,省总工会参与调查处理重特大事故13起,提出有关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责任者处理、防范措施等方面意见和建议46条,被采纳43条。
2005年,全省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参与各类伤亡事故调查2243次,提出被采纳的意见建议66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