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全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暨表彰会议在齐鲁石化公司召开。会议总结1994年后全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工会、肥城矿区工会等9个劳动保护先进单位和4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作经验交流,会议表彰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工会等49个基层工会为“山东省工会劳动保护先进单位”,表彰“山东省优秀工会劳动保护积极分子”99人。
1999年6月,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转发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在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安全制度,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年内,省总工会在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山东海化集团、鲁南化肥厂等化工企业推广应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重点在枣庄、日照、德州、东营、泰安、菏泽6个市(地)的化工行业进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
2000年5月,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安监局、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化工行业推广应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工作。7月,省总工会转发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8月,省总工会在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召开推广应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与会代表参观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和山东海化集团,对推广应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提出明确要求。截至年底,全省有200个企业推广应用信息卡,50多万职工初步掌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性质、特点及预防知识。
图2-7 2000年6月,山东新汶矿业集团良庄煤矿有限公司工会召开《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推进会
2001年1月,省总工会与省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在全省煤炭行业推广应用煤矿安全检查表。3月,省总工会在山东兖矿集团的东滩煤矿、济宁三号井和肥城矿务局查庄煤矿进行安全检查表的试点工作。5月,全国总工会、全国煤矿地质工会、省总工会联合在山东兖矿集团召开推广应用煤矿安全检查表现场经验交流会,山东兖矿集团的东滩煤矿、济宁三号井和肥城矿务局的查庄煤矿介绍经验和做法。同月,全省首届“安全生产教育展”活动在济南泉城广场开展,机关、企业、学校的各界群众约3万人参观展览。展区分为综合、行业、各市、新技术产品4个部分,约550块展板。省总工会及有关部门在广场设置安全咨询台,安排专家现场讲解。中国煤矿文工团和济钢歌舞团进行了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文艺演出。年内,全省各级工会加大推广应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力度,年底,全省有300多个企业、70多万名职工掌握各自岗位所接触的化学物质的性质、特点及预防知识,对信息卡的内容做到应知应会,提高了防范能力。
2002年2月,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召开,会议通报200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2002年1月份集中整治月情况,对2002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2002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的目标。4月,省总工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卫生厅在省总工会召开宣传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座谈会。省直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近200人参加座谈会,讨论交流职业病防治经验。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应发挥桥梁作用,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与实施,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并及时制止侵害和漠视劳动者权益行为。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6月9日是全国统一进行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省暨济南市在泉城广场联合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副省长韩寓群在咨询日仪式上发表讲话,省总工会以及省交通、消防、水上运输、工矿企业、气象、地震等部门联合举办安全教育图片展览,省公安(交警、消防)、煤矿安监、煤炭、交通、质监、建设、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设置18个咨询台或投诉台,现场为群众进行安全生产咨询,广场大屏幕不间断播放安全教育影片《人命关天》和公益广告。济南市分别在10个县(市、区)设立咨询日活动分会场,进行安全生产巡展。3—9月,全省煤炭系统有67个单位推广应用安全检查表,济南铁路局工会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应用“岗位安全检查表”,省建设工会、省交通工会、省冶金工会分别在试点单位推广应用建筑安全检查表、交通安全管理检查表和冶金安全检查表。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通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前三季度,全省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重大事故也持续下降。会议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为期两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促检查活动。同月,省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各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督促检查。12月,全省“安康杯”竞赛总结表彰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在泰安市召开,总结“安康杯”竞赛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对2003年工作作出部署,潍坊市总工会等19个单位在会上介绍劳动保护工作经验。
2003年11月,省总工会与省经贸委、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中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意见》,明确职代会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中行使职权的主要内容,规定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简称“职代会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即职代会在审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方案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标准进行审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厂务公开主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向职工进行公开,落实职工的知情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年至少一次向职代会专题报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2004年6月,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加强源头参与,搞好劳动保护超前控制,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10月,省总工会在招远市召开全省“职代会保安全”现场推进会议,各市、省产业、省直管大企业工会分管主席和生产保护部长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招远市、济南铁路局等6个单位分别介绍“职代会保安全”工作经验,并组织与会人员到招远河东金矿、金翅岭金矿实地考察学习。截至年底,全省有600个企业、150多万名职工掌握了解各自岗位上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预防和急救安全知识。全省煤矿、建筑、冶金、化工等行业1000多个单位推广应用安全检查表。
图2-8 2004年10月,全省工会“职代会保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招远市召开
2005年5月,全省工会群众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会议要求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全面推开“职代会保安全”工作,规定此后凡没有开展“职代会保安全”工作的单位,一律不得申报全国和省“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和优秀组织单位。6月,全国总工会印发《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试行)》。7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试行)〉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试行)》和《山东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10月,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省卫生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与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截至2005年底,全省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中,有90%以上推行“职代会保安全”工作。有2200多个企业、200多万名职工掌握各自岗位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性质、预防和急救安全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