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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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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5年,全省工会经费审查监督领域不断拓宽,范围从简单的财务收支审计,拓展到预算执行情况、企事业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经费计拨、企业破产兼并及专项审计等多种领域,涵盖工会各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一、省级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议
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坚持每年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对省总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决算进行审查;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审查纠正;对经费预算安排所遵循的原则、指导思想、经费使用方向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1994年3月,省总工会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查并通过省总工会上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本年度收支预算。会议认为1993年度省总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保证了各项事业正常开展,1994年的预算安排意见实事求是,建议本年度经费预算增加基层补助金额,控制行政开支增长幅度。
1995年3月,省总工会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省总工会1994年本级经费决算和1995年经费预算安排方案。会议认为1994年省总工会本级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做到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用于对下补助、借款和为全省工会服务的省总工会事业支出,占经费总收入的74.3%,占总支出的74.6%,符合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1995年预算安排体现留有余地、实事求是原则,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省级工会经济实体的管理。
1996年3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审议省总工会本级经费年度收支预决算安排方案的同时,听取省总工会本级企业发展情况汇报,认为1995年的支出预算控制严格,执行较好,决算中用于对下补助、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全省职工活动经费的支出占省总工会留成经费的70.1%,符合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1997年3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省总工会本级经费年度收支预决算安排方案,认为1997年经费收支预算用于对下级工会的补助,开展全省工会活动和支持事业单位、省产业工会、地区工会办事处等经费占省总工会留成经费的71.8%,其中对下级工会的补助占留成经费的46.7%,以上安排体现出向基层工会、向困难职工、向精神文明建设倾斜的原则。7月,为监督预算的合理化实施,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主任办公会,对省总工会本级经费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查,对全省部分市级工会出现经费收入下滑的趋势以及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对策。
1999年3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审议省总工会本级经费年度收支预决算安排方案时,认为1998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补助下级支出、为工会服务的事业单位支出、组织开展全省性工会活动及支援灾区等支出和用于省产业和地区工会办事处等四项开支合计占省总工会留成经费的86%,充分体现工会经费使用原则;1999年预算安排方案积极可行,各项支出节俭从紧,逐步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补贴,并留有一定储备金,加大对困难县级工会和特殊情况的援助,从宏观上控制无预算开支。
2002年3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省总工会本级经费年度收支预决算安排方案,认为2002年收入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明确,编制原则合理,既考虑到经费增长的潜力,又考虑到不利因素,确定的收入目标切合实际;支出预算坚持了先吃饭、后建设,先重点、后一般的编制原则。
2003年3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省总工会本级经费年度收支预决算安排方案,指出:虽然2002年省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支出比预算增长8.5%,补助下级支出、机关经费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支出超支较多,但从整个支出结构看,补助下级支出占总支出的56.9%,为全省工会和职工服务的事业性支出占总支出的14.3%,符合工会经费使用原则。认为2003年预算所确定的拨缴经费收入预算增长5%的目标,符合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编制原则。同时对加强新建企业经费收缴、工会企事业发展以及乡镇、街道工会的经费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4年,省总工会本级经费支出比预算有所增加,主要超支项目是上缴经费支出和专项支出,专项支出超支的原因是省总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要求,增加了本级工会网络与信息化建设投入。从经费支出结构看,补助下级工会支出和为全省工会及职工服务的事业性支出合计占总支出的60%以上,符合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2005年,省总工会本级经费支出除对下级补助增加外,其余控制在预算之内。补助下级支出比预算增长18.9%,占省总工会本级总支出(不含上解经费)的47%,占当年拨缴经费收入的35.7%,符合工会经费使用方向。
二、直属企事业经济审计
1994年11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派出检查组对山东职工住宅建设合作社建社两年内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为省总工会加强对合作社内部财务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
1994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托并协助山东审计师事务所对省总工会综合楼建设工程决算进行审计,核减工程决算金额403万元。随后对省总工会综合楼建设工程个别分项实施审计,核减工程决算金额26万元,合计核减工程决算金额429万元。
1997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山东职工之家、山东职工旅行社有限公司、山东省职工消费合作社实施年度经济效益审计。5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省总工会机关8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会专项经费(基金)收支情况实施审查,针对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印发《关于整顿省总工会机关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专项经费(基金)管理的意见》。年内,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托并协助齐鲁审计师事务所、鲁工审计师事务所对龙口国际海员俱乐部原法人实施离任审计。
1999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对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青岛工人疗养院两个单位的财务账表前溯若干年份进行审计,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7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11项,资产评估1项,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5项,审计资产额5.1亿元,评估资产原值1300万元,提出100多条整改意见。
2000年,根据《山东省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和财务负责人离任审计暂行办法》,加强对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及法人代表离任审计的力度,实施财务报表审计10项,资产评估1项,法人代表离任审计6项,出具审计报告17份,审计资产总额1.1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10余条。
2001年3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派出人员对青岛工人疗养院、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实施资产清查和验收,对山东职工之家房屋改造装修项目进行审计(送审值633.4万元,审减值184.4万元,审减率为29.11%)。全年,共审计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3项,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审计3项,出具审计报告6份,审计资产额8000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1条。
2002年4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山东职工之家、山东工人报社、《职工天地》杂志社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资产额5597.7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4条。
2003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省总工会直属的3个疗养院和山东职工之家的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对山东工人报社、山东职工之家法人代表实施离任审计;对省总工会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等。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8项,审计资金额1.097亿元,查处违纪资金179.67万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5条。
2004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大对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审计力度,实施审计项目6项,其中,法人代表离任审计1项,财务收支审计1项,资产评估1项,会计报表审计3项,审计资产额1.4亿元。对查出的注册资金不实、投资合作协议不规范以及资产管理薄弱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审计报告,责成被审计单位逐条整改落实。
2005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实施审计项目9项,其中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离任审计2项。审计资产额1.73亿元,提出整改意见30条。
三、对下审计
1996年4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下发《关于对市地级工会1995年度本级经费收支情况和机关财务进行审查的通知》,要求市级工会对上年度本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机关财务进行自查,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抽查。6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派出3个检查组对部分市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实施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省工会系统通报。
2000年3月,按照《山东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省总工会计划每年集中对3~5个市级工会和省产业、省直管大企业工会的上一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出具审计意见书,以达到规范工会财务管理、控制和避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的目的。年内,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临沂市总工会沂州宾馆1999年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枣庄市总工会199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为在全省工会普遍开展好对下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尝试。
2001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聊城市总工会200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003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分别对威海、东营、泰安市总工会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实施审计,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为出台相应政策提供依据。年内,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6个省产业工会合并更名前实施清算审计。
2004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德州、济宁、莱芜、烟台市总工会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资产管理不规范,对账不及时,以及对外合作投资借款风险等经费管理问题,向被审单位领导反馈整改建议,并按照规范化要求,下达审计意见书,限期整改。
2005年3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济南、枣庄、滨州、日照等市总工会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分别向上述单位领导反馈,下达审计意见书。12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全省县以上各级工会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和上级工会拨付的专项经费补助进行审计,清理检查范围包括被挤占、截留、挪用、逾期拨付的项目和资金,检查重点是2004年度和2005年度,个别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清理工作分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各市、县级工会在自查阶段发现有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延期拨付现象的,必须予以纠正,并按规定用途正确使用资金。超过规定期限,仍不予纠正,一律按违纪资金处理,同时对违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相应给予停止拨付各项补助一年的处罚。对不开展自查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上报检查报告的,省总工会将停拨该工会各项补助和奖金,并取消当年财务经费审查竞赛评比资格。
四、计拨审计
1994—2005年,全省工会根据《工会法》和相关文件规定,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简称“百分之二”)以及工会将其中的百分之四十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简称“百分之四十”)进行审计。
1996年,部分市级总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先后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查,对工会经费欠拨、欠解情况实施清查。青岛市总工会在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查工作中,借助电台、电视台等舆论工具进行全面发动,抽调20多名财务和经费审查干部,组成12个检查组,抽查300多个基层单位,合计审查出欠拨“百分之二”工会经费近2000万元,欠解“百分之四十”工会经费800万元。青岛市总工会根据《工会法》和相关规定,采取措施,补解经费400万元。
1997年,全省各级工会经费审查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会经费计拨审查方案,加大计拨审计力度。青岛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方税务局下发通知,决定定期对工会经费进行计拨审计,并对上年度工会经费计拨情况进行审计,抽查140个单位,查出欠拨“百分之二”工会经费790万元,欠解“百分之四十”经费270万元,年底前,审后补解工会经费65.5万余元。济南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市属2000人以上的42个企业实施计拨审计,查出欠解“百分之四十”经费303.14万元,补解105.1万元。
1999年8月,省总工会、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查的通知》,要求全省工会对经费计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各市级总工会陆续提出贯彻意见,并将文件转发到各基层工会,同时与当地审计部门联合组成检查小组,实施自查、互查。
2000年5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省县(市、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情况全部审查一遍,同时派出检查组先后对全省15个市级总工会及其所属的52个县(市、区)工会的经费计拨情况实施检查,并抽查3600多个基层工会,查出漏欠“百分之二”经费9427.5万元,补拨2541.56万元;查出欠解“百分之四十”经费2162.35万元,审后补解1099.99万元。随后省总工会对此次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向全省工会组织通报。
2001年5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派出检查组对德州等7个市级工会及其所属的25个县(市、区)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实施审查,促使全省工会经费收缴率有所提高,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2002年1月,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对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状)评选的有关单位工会经费计拨上解情况进行审查的通知》,确定自2002年起,凡参加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状)的有关单位,其上解工会经费情况必须进行审查。3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派出检查组,对推荐的13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36个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状)单位工会经费拨缴上解情况进行检查,查收未上解经费111.14万元。抽查12个市总工会和部分省产业工会的有关单位工会经费拨缴上解情况。此次专项审查,全省共查出未上解经费404.45万元,审后补解389.66万元。此做法受到全国总工会重视和推广,并形成制度。5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按照此前用3年时间对全省县(市、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情况全部审查一遍的计划,总结前两个年度审查经验,对8个市总工会和34个县(市、区)工会的收、管、用情况进行检查,完成3年审查一遍的任务,促进全省县级工会足额上解工会经费的自觉性。
2005年,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全省154个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状)评选的单位,实施工会经费计拨上解审查,查出欠解“百分之四十”经费982.26万元,查后补解708.17万元。4月,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派出检查组,对德州、临沂、莱芜等市的15个基层工会进行抽查,查后补解经费40万元。
1999—2005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和对申报荣誉称号的有关单位工会经费上解情况审计,共查出欠解“百分之四十”经费16797.69万元,查后补解11977.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