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茧丝生产大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1984年全省丝绸行业实行农工贸实体化管理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蚕业,大力实施工业技术改造,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深入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使丝绸产业得到较快发展,蚕茧和生丝产量、质量以及茧丝绸出口创汇额多次刷新全省历史最高纪录。1984—2002年,全省丝绸行业累计上缴各类税收20多亿元、出口创汇22.5亿美元。山东丝绸各项经济指标连续多年综合排名列全国丝绸主产省第四位。
“七五”时期,全省茧丝绸农工贸呈现快速协调发展的势头。1986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丝绸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桑蚕生产的报告》,全省大力开展蚕茧生产基地县、重点县建设。全省努力克服“蚕茧大战”的消极影响,蚕茧生产总投入1.07亿元,有12个县初具蚕茧生产基地县规模,超额完成“七五”主要计划经济指标。1990年,省丝绸公司对蚕茧生产投入3388万元,收购蚕茧12449吨,建设桑园30.12万亩,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最高水平,省丝绸公司被评为1990年度全国蚕茧工作先进单位。“七五”时期,全省丝绸工业生产完成技改项目68个,实际投资总额1.8亿元,为“六五”期间技改投资的3倍。采取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外国政府贷款等方式,利用外资2670万美元,先后引进剑杆、喷水等无梭织机和电子提花、电子纹版系统,以及电脑刺绣、印染后整理、缝纫整烫技术,建成年出口创汇3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企业14个。白厂丝、绢丝、双绉、电力纺、466生纺、和服绸、绢宫绸、劳动绸、丝绸服装、丝绸制品10大类品种成为山东在国际市场适销的丝绸出口拳头产品。1990年,全省丝绸工业总产值完成8.10亿元(1980年不变价),比1989年增长14.23%;丝类产量完成2434吨,增长15.14%;丝绸品产量完成8652.61万米,增长1.16%;产品销售收入完成10.15亿元,增长37.24%;实现利税增长4.74%。丝绸出口创汇完成7688万美元,增长18.26%,提前一年完成“七五”计划目标,吨茧创汇水平连续5年位居全国六大出口口岸前列,摘掉了出口丝绸质量B级口岸的落后帽子。从蚕桑到丝绸成品加工,全省初步建立起比较完整、基本平衡、协调发展的生产体系。“八五”时期,全省茧丝绸农工贸继续保持高投入和快速发展的势头。全省丝绸行业着力推进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放开内销真丝绸经营,简政放权,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完善第二轮承包经营和工效挂钩办法,推行三类商品(茧、丝、坯绸为一类;印染绸为二类;服装、制品等为三类)代理出口,推行商品流通环节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改革,改进完善承包办法,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随着内销丝绸市场全面放开,全省丝绸批发企业亏损增加,逐步退出流通市场。1991年,全省实施工效挂钩办法的丝绸企业106家,职工3.2万人,分别占企业总数和职工总数的87%和96%。经省财政厅批准,丝绸系统内制定统一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蚕种场财务会计制度、丝绸工业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集体企业参照执行)、丝绸系统物价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全省丝绸行业按照“高起点,深加工,多创汇和茧丝生产能力平衡配套”的原则,加强技术改造和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确保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投产收效,全行业完成技改项目60个,投资4.96亿元,是“七五”时期的2.75倍;完成生产性固定资产项目173个,投资2.291亿元,是“七五”时期的10.37倍,其中农业基础设施投资1.53亿元,占“八五”时期生产性基本建设总投资的66.8%。1995年,全省收购桑蚕茧41707吨,再创历史新高,比1990年增长240.49%,年均递增27.77%;干茧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0%。全省自动缫丝机比例达到28.7%,比1990年提高18.9个百分点;无梭织机比例占8.7%,比1990年提高6.1个百分点。丝绸国有企业基本完成对危房的改造和陈旧落后设备的淘汰。至1995年12月,全省丝绸行业共有农工商贸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209户,职工6.57万人,其中国有企业135户,职工4.4万人,固定资产13.1亿元;全省丝绸工业总产值完成25.34亿元,比1990年增长62.83%,年递增10.24%;丝类产量增长111.86%,年递增16.2%,其中白厂丝增长187.14%,年递增23.48%;丝织品产量减产14.76%,人造丝与合成纤维织品下降幅度较大,但桑丝织品增长65%,年递增10.53%;服装增长294.77%,年递增31.59%;丝绸出口创汇1.23亿美元,比1990年增长59.81%,年递增9.83%;三资企业和三类商品自营出口从无到有,实现突破。省丝绸公司被纺织工业总会授予1995年度综合经济效益先进单位。
“九五”时期,计划管理与市场的矛盾激烈对撞,受全国茧丝绸市场混乱形势的影响,全省丝绸行业持续在低谷中运行,茧丝绸企业持续处于亏损或减亏状态。国务院成立茧丝绸领导小组,山东省政府成立茧丝绸协调小组,加强对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的整顿和改革,推进茧丝绸生产经营一体化。对缫丝企业实行准产证制度,坚决压缩落后缫丝能力,生丝出口实行最低限价及出口许可证有偿使用;提高丝绸出口退税率,取消丝绸出口关税。全省国有缫丝企业先后压缩落后缫丝能力4.64万绪。至1997年底,全省缫丝企业45家,获准产证企业33家,缫丝能力17.3万绪,其中国有企业18家,缫丝能力12.23万绪。1997年,省丝绸公司在原料供应和资金运筹方面优先保障优势企业,调整茧、丝、绸的价格体系,压缩各环节的费用,压缩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改投资规模。全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8亿元,比1996年下降14.79%,实现工业增加值3.43亿元,下降26.25%;完成销售收入14.37亿元,下降3.89%;出口创汇1.03亿美元,下降7.57%;实现利税增长30.63%;完成技改项目9项,投入3953万元,增长415%。1998年,全省国有丝绸工业企业基本扭亏。全行业固定资产总值13.6亿元,净值10.1亿元,新增固定资产2000万元。1999年厂丝严重滞销。2000年,国有企业亏损面下降至18.5%,基本实现国企扭亏的三年目标。丝绸外贸出口自1999年开始大幅回升,2000年出口创汇1.32亿美元。
“十五”时期,全省国有丝绸企业渐进停产半停产状态,行业管理的重心开始由生产经营转移到企业产权改革。进一步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在政府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蚕茧价格的机制。鲜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打破了丝绸行业长期以来独家经营格局。省丝绸公司采取放开厂丝经营、茧款预交、现款现货交易等措施,逐步贴近市场化运作。2001年,收购蚕茧3.54万吨,同比增长35.8%;生产白厂丝4310吨,同比增长2.9%;出口创汇1.56亿美元,连续三年增长。2002年,全省收购桑蚕茧3.2万吨;国有丝绸工业生产白厂丝5300吨,同比增长23.7%;丝织品1380万米,同比增长6.6%;印染丝织品2200万米,同比增长10%;完成工业总产值9.39亿元。丝绸外贸出口创汇1.58亿美元,其中,茧丝类商品出口居全国同行业之首。山东丝绸各项经济指标列全国丝绸主产省综合排名第四位。截至2002年底,山东丝绸行业账面资产总额50.1亿元。减去不良资产后,实际资产负债率132%。省属丝绸国有企事业单位141户。资不抵债企业66户,占47%。2003年,丝绸企业大面积停产,亏损额剧增。丝绸国有企业拉开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妥善安置职工为前提,全面推进国有资本退出,加快民营化进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改制序幕。2003年11月28日,组建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逐步将省丝绸公司和其他国有丝绸企业中的国有资本退到参股地位或全部退出。2005年,山东丝绸出口创汇1.45亿美元,产丝量7300吨。全省桑园75万亩,蚕茧产量4万吨,居全国第六位;蚕茧质量综合指标和农村养蚕技术水平居全国先进水平。
山东丝绸实行全省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产业链之完整、企业规模之大、地域之广在全国丝绸行业中是不可多得的案例。该管理模式,曾得到国务院领导、纺织工业部、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1994年2月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听取山东省丝绸公司的汇报时谈道:“山东丝绸的体制是贸工农一体化,人财物、产供销一条龙,很好!我赞成这个体制。”同年8月11日,他在批示中又一次明确指出:“治本之策,即贸工农结合成一体化,在这方面山东做得较好,问题也较少。”
山东丝绸实体化经营管理,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立足于传统国有企业的基础上,发展壮大于计划经济时代,衰落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2003—2005年,在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主导下,以改革好、保护好、发展好山东丝绸为目标,拉开了国有丝绸企业深化改革的序幕,以集团化、股份制、市场化为特点的民营企业逐渐成为丝绸产业的主力军,全省丝绸产业链继续保持完整。
概述
山东是茧丝生产大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1984年全省丝绸行业实行农工贸实体化管理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蚕业,大力实施工业技术改造,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深入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使丝绸产业得到较快发展,蚕茧和生丝产量、质量以及茧丝绸出口创汇额多次刷新全省历史最高纪录。1984—2002年,全省丝绸行业累计上缴各类税收20多亿元、出口创汇22.5亿美元。山东丝绸各项经济指标连续多年综合排名列全国丝绸主产省第四位。
“七五”时期,全省茧丝绸农工贸呈现快速协调发展的势头。1986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丝绸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桑蚕生产的报告》,全省大力开展蚕茧生产基地县、重点县建设。全省努力克服“蚕茧大战”的消极影响,蚕茧生产总投入1.07亿元,有12个县初具蚕茧生产基地县规模,超额完成“七五”主要计划经济指标。1990年,省丝绸公司对蚕茧生产投入3388万元,收购蚕茧12449吨,建设桑园30.12万亩,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最高水平,省丝绸公司被评为1990年度全国蚕茧工作先进单位。“七五”时期,全省丝绸工业生产完成技改项目68个,实际投资总额1.8亿元,为“六五”期间技改投资的3倍。采取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外国政府贷款等方式,利用外资2670万美元,先后引进剑杆、喷水等无梭织机和电子提花、电子纹版系统,以及电脑刺绣、印染后整理、缝纫整烫技术,建成年出口创汇3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企业14个。白厂丝、绢丝、双绉、电力纺、466生纺、和服绸、绢宫绸、劳动绸、丝绸服装、丝绸制品10大类品种成为山东在国际市场适销的丝绸出口拳头产品。1990年,全省丝绸工业总产值完成8.10亿元(1980年不变价),比1989年增长14.23%;丝类产量完成2434吨,增长15.14%;丝绸品产量完成8652.61万米,增长1.16%;产品销售收入完成10.15亿元,增长37.24%;实现利税增长4.74%。丝绸出口创汇完成7688万美元,增长18.26%,提前一年完成“七五”计划目标,吨茧创汇水平连续5年位居全国六大出口口岸前列,摘掉了出口丝绸质量B级口岸的落后帽子。从蚕桑到丝绸成品加工,全省初步建立起比较完整、基本平衡、协调发展的生产体系。“八五”时期,全省茧丝绸农工贸继续保持高投入和快速发展的势头。全省丝绸行业着力推进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放开内销真丝绸经营,简政放权,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完善第二轮承包经营和工效挂钩办法,推行三类商品(茧、丝、坯绸为一类;印染绸为二类;服装、制品等为三类)代理出口,推行商品流通环节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改革,改进完善承包办法,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随着内销丝绸市场全面放开,全省丝绸批发企业亏损增加,逐步退出流通市场。1991年,全省实施工效挂钩办法的丝绸企业106家,职工3.2万人,分别占企业总数和职工总数的87%和96%。经省财政厅批准,丝绸系统内制定统一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蚕种场财务会计制度、丝绸工业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集体企业参照执行)、丝绸系统物价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全省丝绸行业按照“高起点,深加工,多创汇和茧丝生产能力平衡配套”的原则,加强技术改造和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确保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投产收效,全行业完成技改项目60个,投资4.96亿元,是“七五”时期的2.75倍;完成生产性固定资产项目173个,投资2.291亿元,是“七五”时期的10.37倍,其中农业基础设施投资1.53亿元,占“八五”时期生产性基本建设总投资的66.8%。1995年,全省收购桑蚕茧41707吨,再创历史新高,比1990年增长240.49%,年均递增27.77%;干茧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0%。全省自动缫丝机比例达到28.7%,比1990年提高18.9个百分点;无梭织机比例占8.7%,比1990年提高6.1个百分点。丝绸国有企业基本完成对危房的改造和陈旧落后设备的淘汰。至1995年12月,全省丝绸行业共有农工商贸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209户,职工6.57万人,其中国有企业135户,职工4.4万人,固定资产13.1亿元;全省丝绸工业总产值完成25.34亿元,比1990年增长62.83%,年递增10.24%;丝类产量增长111.86%,年递增16.2%,其中白厂丝增长187.14%,年递增23.48%;丝织品产量减产14.76%,人造丝与合成纤维织品下降幅度较大,但桑丝织品增长65%,年递增10.53%;服装增长294.77%,年递增31.59%;丝绸出口创汇1.23亿美元,比1990年增长59.81%,年递增9.83%;三资企业和三类商品自营出口从无到有,实现突破。省丝绸公司被纺织工业总会授予1995年度综合经济效益先进单位。
“九五”时期,计划管理与市场的矛盾激烈对撞,受全国茧丝绸市场混乱形势的影响,全省丝绸行业持续在低谷中运行,茧丝绸企业持续处于亏损或减亏状态。国务院成立茧丝绸领导小组,山东省政府成立茧丝绸协调小组,加强对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的整顿和改革,推进茧丝绸生产经营一体化。对缫丝企业实行准产证制度,坚决压缩落后缫丝能力,生丝出口实行最低限价及出口许可证有偿使用;提高丝绸出口退税率,取消丝绸出口关税。全省国有缫丝企业先后压缩落后缫丝能力4.64万绪。至1997年底,全省缫丝企业45家,获准产证企业33家,缫丝能力17.3万绪,其中国有企业18家,缫丝能力12.23万绪。1997年,省丝绸公司在原料供应和资金运筹方面优先保障优势企业,调整茧、丝、绸的价格体系,压缩各环节的费用,压缩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改投资规模。全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8亿元,比1996年下降14.79%,实现工业增加值3.43亿元,下降26.25%;完成销售收入14.37亿元,下降3.89%;出口创汇1.03亿美元,下降7.57%;实现利税增长30.63%;完成技改项目9项,投入3953万元,增长415%。1998年,全省国有丝绸工业企业基本扭亏。全行业固定资产总值13.6亿元,净值10.1亿元,新增固定资产2000万元。1999年厂丝严重滞销。2000年,国有企业亏损面下降至18.5%,基本实现国企扭亏的三年目标。丝绸外贸出口自1999年开始大幅回升,2000年出口创汇1.32亿美元。
“十五”时期,全省国有丝绸企业渐进停产半停产状态,行业管理的重心开始由生产经营转移到企业产权改革。进一步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在政府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蚕茧价格的机制。鲜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打破了丝绸行业长期以来独家经营格局。省丝绸公司采取放开厂丝经营、茧款预交、现款现货交易等措施,逐步贴近市场化运作。2001年,收购蚕茧3.54万吨,同比增长35.8%;生产白厂丝4310吨,同比增长2.9%;出口创汇1.56亿美元,连续三年增长。2002年,全省收购桑蚕茧3.2万吨;国有丝绸工业生产白厂丝5300吨,同比增长23.7%;丝织品1380万米,同比增长6.6%;印染丝织品2200万米,同比增长10%;完成工业总产值9.39亿元。丝绸外贸出口创汇1.58亿美元,其中,茧丝类商品出口居全国同行业之首。山东丝绸各项经济指标列全国丝绸主产省综合排名第四位。截至2002年底,山东丝绸行业账面资产总额50.1亿元。减去不良资产后,实际资产负债率132%。省属丝绸国有企事业单位141户。资不抵债企业66户,占47%。2003年,丝绸企业大面积停产,亏损额剧增。丝绸国有企业拉开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妥善安置职工为前提,全面推进国有资本退出,加快民营化进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改制序幕。2003年11月28日,组建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逐步将省丝绸公司和其他国有丝绸企业中的国有资本退到参股地位或全部退出。2005年,山东丝绸出口创汇1.45亿美元,产丝量7300吨。全省桑园75万亩,蚕茧产量4万吨,居全国第六位;蚕茧质量综合指标和农村养蚕技术水平居全国先进水平。
山东丝绸实行全省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产业链之完整、企业规模之大、地域之广在全国丝绸行业中是不可多得的案例。该管理模式,曾得到国务院领导、纺织工业部、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1994年2月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听取山东省丝绸公司的汇报时谈道:“山东丝绸的体制是贸工农一体化,人财物、产供销一条龙,很好!我赞成这个体制。”同年8月11日,他在批示中又一次明确指出:“治本之策,即贸工农结合成一体化,在这方面山东做得较好,问题也较少。”
山东丝绸实体化经营管理,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立足于传统国有企业的基础上,发展壮大于计划经济时代,衰落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2003—2005年,在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主导下,以改革好、保护好、发展好山东丝绸为目标,拉开了国有丝绸企业深化改革的序幕,以集团化、股份制、市场化为特点的民营企业逐渐成为丝绸产业的主力军,全省丝绸产业链继续保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