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山东省乡镇企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由于总体上技术水平不高、污染防治措施薄弱,带来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在全省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关停并转一些消耗高和污染严重的小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选择无污染或轻污染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减少环境污染;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推广清洁技术工艺并和发展小城镇结合起来,适当实行规模生产,大幅度提高乡镇企业处理污染能力,减轻环境污染;通过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实行治理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同时,坚持环境保护与评选先进和各种考核相结合,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权。全省乡镇企业在开展“管理示范工程”、管理效益年、现场管理、基础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活动中,都把环境保护列为重要内容。对污染严重,没有采取措施治理,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厂长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企业家。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993年7月,省政府与省乡镇企业局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1993—1997),其目标内容:至1997年底,万吨以上乡镇造纸企业抄纸白水回用率达到100%;1997年全省乡村工业万元产值废水、废气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比1992年均降低50%;1997年全省乡村工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1992年降低30%。同月,省乡镇企业局与17市(地)乡镇企业局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1993—1997),将省政府与省乡镇企业局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1993—1997)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17市(地)乡镇企业局。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内容:至1997年底,5000吨以上乡镇造纸企业抄纸白水回用率达到100%;1997年全省乡村工业万元产值废水、废气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比1992年均降低60%;1997年全省乡村工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1992年降低35%。
1998年5月,省乡镇企业局对各市(地)乡镇企业局环境保护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烟台、泰安、青岛、莱芜、德州、菏泽、威海、潍坊8个市(地)乡镇企业局被评为优秀,分别授予“1993—1997年度局长环境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枣庄、日照、淄博、济宁、济南、滨州6个市(地)乡镇企业局被评为良好,分别授予“1993—1997年度局长环境目标责任制良好单位”称号,并给予表彰;东营、临沂、聊城3个市乡镇企业局被评为合格。8月,省政府对省乡镇企业局环境保护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省乡镇企业局全面完成环境保护责任书任务,被省政府授予环境保护责任一等奖。
12月,省政府与省乡镇企业局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1998—2000)。该责任书的工作目标主要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目标,与上两轮责任书有所不同,不再以万元工业产值污染物排放量为考核形式。目标内容:全省企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4.5亿吨以内;废水中COD排放量控制在27万吨以内;企业废气排放量控制在2000亿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8万吨以内;烟尘排放量控制在57万吨以内;企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117万吨以内;企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8万吨以内;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1997年降低21%。
1999年1月,省乡镇企业局与17市(地)乡镇企业局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1998—2000),将省政府与省乡镇企业局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1998—2000)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地)乡镇企业局。市(地)再分解到县(市、区),县(市、区)乡镇企业局与重点污染企业签订环保责任书,明确污染治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000年12月,省中小企业办对各市中小企业局1998—2000年环境保护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青岛、潍坊、淄博、德州、东营、烟台、莱芜、日照、菏泽、威海10个市中小企业局被评为优秀,分别授予“1998—2000年度局长环境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临沂、济宁、泰安、枣庄、济南、滨州、聊城7个市中小企业局被评为良好,分别授予“1998—2000年度局长环境目标责任制良好单位”称号,并给予表彰。同月,省政府对省中小企业办环境保护责任书(1998—2000)完成情况考核验收,省中小企业办全面完成环境保护责任书任务,被省政府通报表彰并授予环境保护责任一等奖。
2000—2005年,由于省政府机构改革等原因,省政府不再与省中小企业办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全省中小企业系统随之不再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管理,中小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由环保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二、乡镇工业污染调查
1996年12月,省乡镇企业局、省环保局、省财政厅和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环保局、农业部、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部署,联合开展山东省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各级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机构历时一年,共动员调查人员27440人,其中企业人员14638人,支出调查经费490.22万元,1997年底全部完成调查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
(一)污染源
调查基准年为1995年,涉及全省17个市(地)143个县(市、区)和省内全部水系流域,39个有污染的工业行业和74639个工业企业。调查统计:1995年全省乡镇工业有污染源46425个,占当年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12.63%;工业总产值2276.73亿元,占当年乡镇工业总产值的54.45%;原煤消耗量2062.37万吨,占当年乡镇工业原煤消耗总量的93.87%。按区域分布,乡镇工业污染源较多的市(地)为:临沂市9211个,占19.84%;烟台市5333个,占11.49%;潍坊市5220个,占11.24%;青岛市4204个,占9.06%;济宁市3638个,占7.84%;济南市3453个,占7.44%;其他11个市(地)15366个,占33.09%。按行业分布,乡镇工业污染源较多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食品加工及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化学制品制造业。
1995年山东省污染源企业数量和工业总产值占污染源总体比重统计表
表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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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 │ 调查企业个数 │ 比例 %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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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46425 │ 100.00 │ 2276734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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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 │ 3453 │ 7.44 │ 1595888 │ 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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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 │ 4204 │ 9.06 │ 2739631 │ 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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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 │ 1973 │ 4.25 │ 2119500 │ 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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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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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 │ 调查企业个数 │ 比例 %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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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 │ 1141 │ 2.46 │ 782290 │ 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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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 │ 1971 │ 4.25 │ 315166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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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 │ 5333 │ 11.49 │ 4423839 │ 1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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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 │ 5220 │ 11.24 │ 3698123 │ 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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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 │ 3638 │ 7.84 │ 1112641 │ 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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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 │ 2891 │ 6.23 │ 496078 │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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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 │ 835 │ 1.80 │ 1901314 │ 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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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 │ 1146 │ 2.47 │ 247576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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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市 │ 992 │ 2.14 │ 211424 │ 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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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 │ 9211 │ 19.84 │ 1638093 │ 7.19 ┃
┠──────┼───────────┼───────┼────────────┼──────┨
┃ 德州市 │ 1078 │ 2.32 │ 268979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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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 │ 1089 │ 2.35 │ 434531 │ 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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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地区 │ 990 │ 2.13 │ 363344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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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地区 │ 1260 │ 2.71 │ 418724 │ 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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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山东省主要污染行业调查企业数量
和工业总产值占污染源总体比重统计表
表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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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 │ 调查企业个数 │ 比例 %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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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46425 │ 100.00 │ 22767345 │ 100.00 ┃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1322 │ 24.39 │ 3794020 │ 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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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加工业 │ 7341 │ 15.81 │ 2281974 │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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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制造业 │ 5453 │ 11.75 │ 1108942 │ 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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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机械制造业 │ 2809 │ 6.05 │ 1843998 │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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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制品制造业 │ 2151 │ 4.63 │ 1496734 │ 6.57 ┃
┠────────────┼──────────┼───────┼───────────┼──────┨
┃ 其他行业 │ 17349 │ 37.37 │ 12241657 │ 5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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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染源排放
乡镇工业污染源主要排放物为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和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废水。1995年,全省乡镇工业废水污染源18416个,废水排放量48854万吨,占当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3.67%。乡镇工业中的造纸及纸制品业是重点排污行业,其中961个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0119.6万吨,占当年乡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61.65%。
1995年山东省乡镇工业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占比情况统计表
表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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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 单位 │ 1989年 │ 增加率 % │ 1995年 │ 占全省比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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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排放量 │ 亿吨 │ 1.41 │ 346 │ 4.88 │ 3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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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需氧量 │ 万吨 │ 15.83 │ 555 │ 87.92 │ 4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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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挥发酚排放量 │ 吨 │ 341.91 │ 194 │ 663.69 │ 59.54 ┃
┠───────────────┼───┼──────┼───────┼────────┼───────┨
┃ 氰化物排放量 │ 吨 │ 11.88 │ -96 │ 0.48 │ 0.65 ┃
┠───────────────┼───┼──────┼───────┼────────┼───────┨
┃ 石油类排放量 │ 吨 │ 102.63 │ 182 │ 187.05 │ 7.54 ┃
┠───────────────┼───┼──────┼───────┼────────┼───────┨
┃ 悬浮物排放量 │ 万吨 │ 11.13 │ 510 │ 56.75 │ 5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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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砷排放量 │ 吨 │ 0.75 │ 423 │ 3.15 │ 18.55 ┃
┠───────────────┼───┼──────┼───────┼────────┼───────┨
┃ 重金属(汞铬镉铅)排放量 │ 吨 │ 未统计 │ 未统计 │ 3.98 │ 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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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气。1995年,全省乡镇工业有废气排放污染源28075个,废气排放量2414.64亿标立方米。重点污染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二氧化硫排放量21.58万吨,占全省乡镇工业排放量的46.21%;烟尘排放量48.10万吨,占全省乡镇工业排放量的67.98%;工业粉尘排放量154.69万吨,占全省乡镇工业排放量的90.25%。
1995年山东省乡镇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占比情况表
表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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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1989年 │ 增加率 % │ 1995年 │ 占全省比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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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排放量 │ 万吨 │ 33.55 │ 140 │ 46.70 │ 2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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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排放量 │ 万吨 │ 60.95 │ 116 │ 70.76 │ 53.88 ┃
┠───────────┼──────┼─────────┼──────┼───────┼───────┨
┃工业粉尘排放量 │ 万吨 │ 54.31 │ 316 │ 171.41 │ 8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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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1995年,全省乡镇工业有固体废物污染源31481个,产生量2367.57万吨,占当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4.56%,比1989年增加345%;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02.98万吨,占当年全省排放量的97.17%。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多的重点行业为:煤炭采选业608.62万吨,占25.70%;有色金属矿采选业487.92万吨,占20.61%;非金属矿采选业372.15万吨,占15.72%;非金属矿制品业352.59万吨,占14.89%;黑色金属矿采选业169.58万吨,占7.16%;其他行业合计376.70万吨,占15.91%。
(三)治理情况
1995年,全省乡镇工业废水处理率43.65%,比县及县以上工业废水处理率低40.75个百分点,比1989年高28.30个百分点;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38.30%,比县及县以上工业低53.31个百分点;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31.82%,比县及县以上工业低39.43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5.67%,比县及县以上工业高4.17个百分点。
全省乡镇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42.52%,比县及县以上工业低46.15%;工业窑炉烟尘排放达标率7.77%,比县及县以上工业低60.35%。
当年全省乡镇工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74.59%,“三同时”项目执行率86.24%,排污收费总额6668.85万元。
1996年,全省关停并转乡镇工业污染源2488个,削减工业废水排放量10339.30万吨,削减率21.16%;工业废气消减量217.71亿标立方米,削减率9.0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削减量208.98万吨,削减率8.83%。
三、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
乡镇企业发展初期,企业和地方政府环保意识淡薄,为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对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上马一些投入较低的落后工艺技术和陈旧简陋设备,一些利润较高但排污量大的项目发展速度较快,重污染行业比例偏高。社会上由于缺少适用于小规模生产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企业即使建设治污设施,也不能较好地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为促进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山东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环保新工艺、新技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自1996年开展取缔或关停“土(小)”企业活动,1999年清理整顿或取缔“五小”(小炼油、小火电、小水泥、小玻璃、小冶金)企业,推动乡镇企业结构调整,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000年省政府机构改革后,防止新上“土(小)”污染企业成为中小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的常规任务,不再集中开展关停整顿“土(小)”企业活动。
(一)取缔或关停“土(小)”企业
“土(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资源消耗大,能源浪费高,环境污染严重。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于1996年9月30日前,对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法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选金、农药、漂染、电镀、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十五“土(小)”企业进行取缔或关停。
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省环保局、省经贸委、省乡镇企业局等13个部门联合行动,取缔或关停全省现有的十五“土(小)”企业。在取缔关停工作中,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把取缔关停十五“土(小)”企业作为推动乡镇企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层层实行领导责任制。德州市乡镇企业局1996年共召开6次不同形式的环保专题会议,多次组织对辖区内乡镇企业污染治理和关停并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第六次环境保护会议上,被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截至9月底,全省共取缔关停十五“土(小)”企业1974个,其中,小造纸厂394个,制革厂28个,染料厂2个,炼焦厂81个,炼铅锌厂19个,炼油厂118个,选金点917个,漂染厂45个,电镀厂211个,石棉厂6个,使乡镇企业减少产值31亿元,利税3.6亿元,涉及职工3.5万人,分别占全省乡镇工业的0.51%、0.60%、0.40%。关停后,削减工业废水1.1亿吨、废气5700万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39万吨,降低了水污染负荷,部分地区的污染得到缓解,乡镇企业污染状况明显改善。
各地在取缔关停十五“土(小)”企业工作中,组织企业开展兼并联合、横向合作,妥善处理关停企业资产和职工安置,最大限度地利用关停企业厂房设备、场地和生产技术,与同类大厂联营生产或同类企业合并经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德州市关停42家小造纸厂,以7家万吨以上造纸企业为基础,实行集中制浆分散造纸办法,增加环保投入,积极采用先进治理污染技术,集中进行污染治理,减少关停企业造成的损失。部分关停企业选择无污染或轻度污染项目及时进行转产。莱芜市福利造纸厂关停后,即与外厂联营,转产为加工玩具出口韩国,妥善解决了百余名职工就业问题。聊城道口铺造纸厂关停后,乡村和企业共同筹措资金300多万元与同济医科大学合作,生产预防糖尿病的新型保健食品南瓜粉、胡萝卜粉等。
(二)清理整顿或取缔“五小”企业
1999年,中央提出实行经济总量控制、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对小炼油、小火电、小水泥、小玻璃、小冶金“五小”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或取缔。山东省政府规定至2000年全部完成关停任务。经调查,全省乡镇企业中涉及“五小”企业的范围主要是小水泥和小冶金(小轧钢)企业,基本没有小炼油和小玻璃企业,31个电力企业都是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电厂,不在关停范围。省乡镇企业局作为省政府清理整顿“五小”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参与对小水泥和小冶金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
小水泥企业清理整顿范围主要是取缔无证水泥生产企业;关闭、淘汰年生产能力4.4万吨(含)以下水泥生产线。经调查,全省应取缔、关停、淘汰小水泥生产线333条,压缩生产能力1061.2万吨,其中乡镇企业小水泥生产线287条,年生产能力约861万吨,主要分布在临沂、枣庄、泰安、淄博、烟台等地。按照省下达的清理整顿名单逐个落实,1999年底,取缔、关停、淘汰乡镇企业小水泥生产线240条,压缩生产能力约655万吨。
小冶金企业清理整顿范围是炼钢产量总量控制;淘汰平炉炼钢、化铁炼钢等落后工艺、装备,严禁生产地条钢、开口锭;关停炼钢企业中10吨以下小转炉、小电炉;关停年产钢10万吨以下规模的冶金企业。国家下达山东省清理整顿小冶金企业511家,主要分布在临沂、莱芜、淄博、潍坊等地。1999年,全省有100家小冶金企业处于生产状态,其他企业已破产、倒闭、转产、停产或已不在清理整顿范围。2000年7月,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中小企业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小钢铁厂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全省取缔、关停小钢铁厂65家,其中乡镇企业56家。经过共同努力,取缔、关停工作在2000年10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在2002年前逐步完成。
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在清理整顿“五小”企业工作中,一方面坚决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另一方面宣传乡镇企业的特殊性,与有关部门协调,从社会稳定全局出发,灵活掌握政策,维护乡镇企业利益。如临沂市平邑县白颜乡水泥厂,虽属关停范围,但该厂位于平邑县城南约70千米的贫困山区,是全乡干部每人集资1000元,农村储蓄基金会投资100万元兴建起来的,也是该乡唯一一个工业企业,如果关停,不仅全乡财政收入受到严重影响,农民集资也无法偿还,容易引起社会问题。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和现场察看,作为特例予以保留。潍坊钢铁厂是在潍坊市奎文区二十里堡的一个镇办企业潍坊钢丝二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年生产50万吨钢,总资产4.3亿元,年销售收入6亿元,利税7000万元,主要产品是各种规格的线材,企业发展势头很好,其生产规模及技术装备水平位列济钢、莱钢、青钢三大国有钢厂之后,成为山东省地方钢铁企业中的骨干乡镇企业。2000年,省分配钢产量控制计划没有该厂,按照规定要停产整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与省冶金公司、省经委和省工商局研究协调,把该企业作为特殊情况,向省政府汇报,未列入停产整顿范围。
(三)工业污染防治
1997年1月,《山东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规定了“九五”时期污染防治重点和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以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节水和污水资源化相结合,努力控制化学需氧量污染,突出抓好造纸、酿酒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按期完成确定的限期治理项目。至2000年所有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乡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4.5亿吨;乡镇工业废水COD排放量控制在14万吨。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以防治工业废气、燃煤废气为重点,与节能相结合,改进落后的燃烧器具和燃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有效控制工业粉尘和烟尘排放,加快二氧化硫治理步伐。突出抓好水泥、化工等行业污染治理。至2000年所有企业废气达标排放。乡镇工业废气排放量控制在68万吨;乡镇工业烟尘排放量控制在57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117万吨。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以治理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推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清洁生产,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加强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至2000年乡镇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14万吨,重点抓好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综合治理率82%。
1996年,省政府确定限期治理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重点污染工业企业,乡镇企业有225个,要求1997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省乡镇企业局重点对这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年6月,省乡镇企业局召开全省乡镇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有关污染防治文件规定精神,制定乡镇企业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落实关停并转和限期治理企业计划,推广造纸污水治理技术。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帮助企业考察治污技术,协调225个限期治理企业投入治污资金约10亿元。至1997年底,省辖淮河流域100个限期治理的乡镇企业中,有65个达标,20个关停并转或破产,15个被责令停产治理;小清河流域32个限期治理的乡镇企业中,有21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5个关停并转或破产,6个企业的污染治理工程处于建设中;93个沿海及其他流域限期治理的乡镇企业中,有64个建成污染治理设施,4个停产限产治理,15个关停并转,10个企业处于建设治理污染设施过程中。
1999年,省乡镇企业局根据省政府2000年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限期治理计划,下发《关于加强对限期治理企业进行检查、调度工作的通知》,并作为环境目标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计划落实。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乡镇污染治理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治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考察治理技术,协调治污资金。全省重点工业污染治理计划中,乡镇企业有94个水污染企业,150个废气污染企业,至2000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2001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山东省关闭年产2万吨及以下造纸企业草浆生产线实施方案》,推动全省造纸工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解决结构性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全省乡镇企业草浆生产企业35户,其中2万吨以下企业19户,2万吨~5万吨企业14户。省中小企业办配合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关闭年产2万吨及以下造纸企业草制浆生产线活动,2002年底全部完成。2003年,为巩固治污成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麦草浆生产线和5000吨及以下酒精生产线实施方案》,省中小企业办配合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关闭不能稳定达标的8家年产5万吨以下造纸企业麦草浆生产线活动。至2004年,关闭4家年产5万吨以下造纸企业。
(四)发展环保产业
“九五”时期,省乡镇企业局把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列入局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大扶持、指导和管理力度,大力开发适合乡镇企业的环保新产品和新技术,为污染防治提供物质技术支持,为乡镇企业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全省乡镇企业积极培育新型环保企业,开发研制一大批节能环保新产品。1996—2000年,通过鉴定填补省内空白以上的环保新产品新技术47项。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绿色制冷剂,被国家环保总局认定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A类技术,产品在春兰、科龙、海尔等空调生产企业中应用。潍坊市潍城区除尘设备制造厂研制开发的FSMC型系列高效袋式除尘器,在治理粉尘、物料回收方面效果明显,2000年1月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被广泛应用于水泥生产、镀锌、钢铁、化工、玻璃、医药等行业。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城市居民区500~700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净化后的生活用水可用来喷灌、浇花、养鱼等。山东益康集团投资4000万元新上用秸秆和淀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可降解饭盒,有效解决了白色污染。兖州蓝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秸秆燃气灶具,有效利用农业废弃物,节约了能源。乡镇企业在废物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方面也开发出一批环保新产品。华泰纸业集团将环保作为“生命工程”,先后投资3亿多元用于污染治理,在取得废水、废气、废渣排放达标的基础上,再上2台麦草制浆碱回收和先进的中段水处理项目,测算黑液COD和BOD去除率85%,一年可回收碱约6000吨。菱花集团谷氨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富含有机蛋白和氨氮,企业投资3700多万元,采用无锡轻工业大学的浓缩制肥、母液回用技术,生产菌体蛋白饲料、腐殖质肥和硫酸铵,减少废水排放,增加了经济效益。
(五)环保技术推广和示范企业培育
1996年,省乡镇企业局与省环保局研究决定,在全省乡镇企业中每两年联合开展一次评选表彰环保先进企业活动。1996年评选山东省乡镇企业系统环保先进企业89家。1998年评选全省乡镇企业系统环保先进企业32家。
自1997年起,省乡镇企业局在水泥、造纸、纺织、食品生产等重点污染行业先后建立一批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探索适合乡镇企业特点的污染治理技术和方法。在水泥行业推广山东祥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粉尘治理工程;在食品行业推广烟台龙口粉丝公司废水中提取蛋白及废水综合利用技术;在造纸行业推广山东太阳纸业集团的麦草制浆碱回收工程和淄博板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板纸废水回用技术。其中,泰安市金山口造纸厂小碱回收工程被国家科委、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示范工程。1999年,青岛第四毛巾厂总投资400万元,建设日处理废水2000吨的环保工程,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投资20万元,进行锅炉脱硫、除尘项目改造,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因废水和废气治理效果好,受到外商赞誉,增加了产品订单,扩大了出口创汇,美国领高国际公司一次签订9万条刮底浴巾订单合同。
1999年,为开发和推广适合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技术,有效治理乡镇企业老污染源,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开展推广污染防治技术活动。2000年6月,在德州沪平永发造纸有限公司召开利用黑液加工制成黏合剂产品等黑液综合利用现场推广会,华北纸业集团、照东方纸业集团等4家企业投资开发该项目。
2002年,省环保局制定实施《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草浆造纸排放标准自2003年5月1日起由国家规定的外排废水COD浓度每升450毫克调整到每升420毫克,2007年降到每升300毫克,至2010年最终执行每升120毫克,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山东太阳纸业集团通过创新制浆工艺、完善治理设施、实行废水深度处理等方式,外排废水COD浓度控制在每升150毫克以下。2003年,省环保局召开全省草浆造纸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推广山东太阳纸业集团、山东华金集团等乡镇草浆造纸企业污染治理经验做法,并参观山东太阳纸业集团等企业的污染治理现场。
2003年,针对制革行业水质复杂、治理难度大、乡镇制革企业缺乏污染治理技术的状况,为避免企业走弯路,省中小企业办组织济南泉鑫制革有限公司、无棣县星一皮革公司、博兴县万达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举办的中荷加强淮河流域乡镇制革企业环境技术合作项目终期研讨推广会,学习推广荷兰政府援助的皮革行业清洁生产项目和制革环保技术。
2005年,省中小企业办组织中小企业创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全省树立一批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清洁优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范。省环保局授予山东东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通裕集团有限公司、青援食品有限公司、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兰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银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沂州水泥集团总公司、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古贝春有限公司、山东凤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家企业“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