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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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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山东省开始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淄博市周村区是全国最早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验点之一。该区将乡镇企业净资产折为国家股或集体股并在企业占大头,然后吸收职工入股,改组成股份合作制企业,成效明显,为全国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积累了经验。1992年中共十四大后,全省乡镇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诸城等地率先对县域企业(其中主要是乡镇企业)进行系统改革,主要做法是出售小企业全部经营性资产给内部职工,把原先单一投资主体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沂南、蓬莱、阳信、章丘、金乡等地先后开始对域内企业改革探索。主要做法是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多种形式改革搞活企业,有的企业是改造成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有的被兼并、拍卖、出售甚至破产,有的企业采取承包、联合、嫁接等方式,还有的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兼容结合。
1997年中共十五大后,全省乡镇企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1998年,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确定把全面推进乡镇企业改革作为当年各项工作的中心环节,鼓励发展企业集团,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产权改革,取得改革工作新突破。在坚持多种形式推进的同时,改制形式开始向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出售和租赁为主转变;持股方式由人人平均持股开始向股权适当集中和经营者(经营层)持大股、控股转变;改制操作程序日趋规范,改制质量明显提高,村办企业改革有了新突破。全省乡镇企业改制面达67%,涉及资产占资产总量的58%。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和投资结构开始显现,企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明显增强。10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乡镇企业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加快全省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大胆实践,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对改革中的探索,多观察、多思考,允许试验,不争论;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深化企业改革的要求,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增强公有制实现形式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观念,努力实现社会资源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配置;增强规模效益观念,打破“小而全”“大而全”框框,立足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总体实力。
各地因地制宜,因企制宜,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加大改革力度。允许企业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合,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相兼顾,企业内部改革与外部配套改革协调推进,涌现出许多不同类型、具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全省引起较大反响。通过改革,全省乡镇企业逐步成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实现“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成为给大企业配套服务或直接为生活服务的主体;成为容纳、调节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以及地方财源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1999年,全省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力度逐步加大,改制面70%以上,60%的企业触动产权,出现公司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私有和混合所有制等多种产权组织形式。改制程序逐步规范,持股方式相对集中,利益主体日益明确,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得到巩固,企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000年,全省乡村集体企业改制面85%以上,其中涉及产权的占67%,一部分推进比较快的县(市、区)改制面达到95%以上。在改制中,对大、中型骨干企业,按照《公司法》实施规范化改造,对“小、微、亏”企业,加大出售拍卖力度;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明晰产权关系上,产权主体和投资主体趋向多元化,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迅速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加强规范运作力度,严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股权设置和集体资产监管五个关键环节,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改制企业初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协调运转的运行机制。
2001年,农业部下发《关于申报全国乡镇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单位的通知》,强调引导乡镇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运行机制。当年,山东有49家企业被确定为全国乡镇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单位。2002年4月,省中小企业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利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山东各地对企业进行触动产权的二次改革,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对已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通过经营层持大股,逐步改造为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至2002年底,全省乡村集体企业改制面91.8%;其中镇办改制企业占94.5%,村办改制企业占90.6%;吸纳私人资本和外资及其他法人资本594.7亿元,占改制企业资本金总额的51.3%;通过改制,盘活资产328.3亿元;乡镇企业上市公司6家,总融资额34.5亿元,有20多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全省乡镇企业产权主体和投资主体趋向多元化,形成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迅速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产权界定进一步明晰,不论是乡镇企业还是国有集体企业,逐步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经理聘任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形成权力划分与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既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又有效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大多数中小企业转变为“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机制。绝大部分企业通过改革焕发出生机,活力大增,有的通过上市、上柜摆脱了传统管理方式,有的通过与外资嫁接改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改组改造中逐步走出乡镇政府附属物的角色。20世纪90年代中期,山东产权交易所、淄博自动报价系统和青岛产权交易中心是山东三大产权交易系统,一批乡镇企业在产权市场上柜交易,募集了大量社会资金。1997年10月,国家为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在全国范围内清理并关闭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但是江泉陶瓷、南山集团等一批上市公司从这些市场上培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