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省政府授予省丝绸公司行政管理机构职能,实现对全省丝绸系统人财物、产供销的一体化管理。所属单位按行政区域和行政级次,形成省、市、县三级丝绸公司管理的架构。省丝绸公司负责调整、完善管理机构及职能,制定干部、劳动、财务等行业管理制度,制定茧丝绸贸工农产供销计划。市(地)丝绸公司作为省丝绸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本地区的企业管理,做好茧丝绸产供销业务。县(市、区)丝绸公司主要负责本地的蚕茧生产组织指导、收购经营、物资供应及丝绸商业经营。茧丝绸外贸出口业务主要由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承担。茧丝绸内销经营业务、物资和茧丝原料的存贮、调拨、供应业务,20世纪80年代主要由山东省丝绸供销公司及物资站、丝绸批发站负责,90年代逐渐由生产企业自主经营,实体化实行的计划管理逐渐变成市场化运作,茧丝绸商品的定价权从国家逐渐向企业放权。2002年,国家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打破国有独家经营。省政府取消了省丝绸总公司在茧丝绸生产经营中的行政管理职能。2003—2005年,全省国有丝绸企业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省、市、县丝绸公司三级管理模式终结,行业内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实现市场化。
图3-10 茧丝绸产业链示意图
图3-11 1986—2005年山东省丝绸行业实体化组织结构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