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蚕茧经营管理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工业志(1986-2005)中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6/article/10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6/article/10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蚕茧经营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蚕农的利益,关系到丝绸产业的健康发展。1986—1994年,蚕茧和厂丝价格属国家管理,由国家物价局和经贸部下达。全国茧、丝原料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统一安排和调拨;丝类(包括蚕茧及短纤维)出口一律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统一成交;各地工商、物价、银行、海关和商检部门负责加强对茧、丝、绸市场和出口监督管理。山东省蚕茧、厂丝由省丝绸公司统一收购经营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丝绸公司批准,均不得收购经营。1995年后,蚕茧价格管理权限逐渐下放,经营主体开始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