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盐区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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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际盐区变动
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沧州(今属河北省)、山东两个盐运使司合并,成立海丰盐使司,统管两盐区的盐务。
明英宗正统十一年(1446年),朝廷令长芦盐御史兼理山东盐政,山东盐务归属长芦管辖。明武宗正德二年(1507年),山东两个盐分司分别隶属两淮、长芦管理,由于地远势阻,管理不便,后仍归山东,建立运司管理。
清顺治元年(1644年),山东盐务隶属长芦巡盐御史管理。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归回由山东巡抚管理。
1933年,在盐区调整中,山东的涛雒盐场(日照旧县城南45里)盐区面积约100平方千米(墩子、董家滩、灶子、廒头、马家村、桥西头、庄坨家、黑七子,分为四区,共计盐田177副)划归江苏淮北盐区管理,与淮北的临兴盐场合并,定名为涛青盐场。
1949年2月,根据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指示,山东省盐务局指令滨海盐务局,将青口以南十八圩盐滩划归两淮盐务管理局管理。
1949年6月,位于河北省的黄骅盐区,由山东移交华北盐区管理,除滩田、设备财产外,同时移交干部81名。
1953年4月,山东省盐务管理局将原属山东管理的江苏赣榆县境内的青口盐场管理处,包括机构和滩田财产,移交江苏淮北盐务管理局。
1955年12月,经山东、江苏两省协商,江苏青口盐场安岚分场因地处山东境内,由江苏淮北盐务管理局移交山东日照盐场管理处,1962年改称日照安东卫盐场。
此后至2005年,省际盐区未再调整。

二、省内盐区变动
清代以前,各朝代产盐区域的划分,因供求关系,资源与环境条件的变化及管理需要而变更。至1912年,山东设有永利、王冈、官台、西由、富国、石河、涛雒7个盐区。中华民国时期,基本维持7个盐区的划分,但个别名称及辖区也有变化调整。
1948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盐区,以黄河分界,分为河北(沾化、无棣、靖远一带)和河南(羊角沟、广北、寿光、莱州等)两个盐区。11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决定,盐区分为河北、莱州、威宁、石岛、金口、胶州、滨海7个。
1950年,设青口、日照、胶澳、金口、石岛、威宁、莱州、羊口、埕口9个盐区。
1953年,设胶澳、羊口、莱州、威宁、石岛、金口、日照7个盐区。
1958年起,逐步按照市、县行政区划划分盐区。
1979年1月,即墨县由烟台,胶县、胶南县及黄岛区由昌潍地区划归青岛市管辖,其所属盐场亦随之划归青岛盐区。
1983年,广饶、垦利、利津3县由惠民地区划归新成立的东营市管辖,其所属盐场随之由惠民盐区划归东营盐区。
1987年10月,威海、荣成、文登、乳山4县(市)由烟台市划归地级威海市管辖,其所属盐场随之由烟台盐区划归威海盐区。
1989年6月,日照盐区由临沂地区管辖调整为新升格的日照市管辖。
此后至2005年,市际盐区没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