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货运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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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场是道路货物运输发展的基础条件。1986-1994年,全省利用交通规费中划定的专项资金投入运输站场建设,并在货运站场建设方面引入开放、竞争机制,实行“谁投资,谁受益”政策,广泛吸收国内、外资金,依靠当地政府和其他行业支持,采取政府投资、货运基金拨放、股份合作、民营企业投资、引进外资和企业收入提成等多种形式开展站场建设。
1995年,交通部提出公路、水运交通长远发展的“三主一支持”战略(即国道主干线、水运主通道、港站主枢纽和支持保障系统),济南市与青岛、烟台两大重要港口城市纳入国家公路主枢纽;山东省把潍坊、济宁、临沂、德州、菏泽、聊城6市列为省级公路集疏运中心,作为公路主枢纽发展的延伸,道路货运站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1998年,全省道路货运站有114个,其中国际集装箱中转站24个,零担货运站62个,其他货运站场28个。2001年,道路货运站增至333个,其中集装箱中转站30个,零担货运站87个,其他货运站216个。
2003年底,济南、青岛、烟台3个国家公路运输主枢纽的41个站场项目中,有17个竣工并投入使用。潍坊、济宁、临沂、德州、菏泽、聊城6个省级公路集疏运中心的68个站场项目中有30个竣工并投入使用。
2005年,全省共有道路货运站456个,其中一级站24个,二级站65个,三级站159个,四级站208个。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为提高运输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运输效率创造条件,而且对建立竞争有序的道路货运市场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