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国内旅游抽样调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33&rec=95&run=13

2000年1月,省企业调查队、省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00年在全省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主要调查指标是国内旅游人数、国内旅游收入。
调查目的是全面掌握和了解山东接待国内游客的人数和国内游客在山东的花费等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山东省国内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为加强国内旅游业的宏观管理、拓展国内旅游市场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促进本地区国内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调查范围为全省17个中心城市。调查对象为来本地旅游的国内游客(包括过夜者和不过夜者)。全省共抽取调查单位(景点)510家,游客调查问卷20000份。
调查方法:旅游住宿设施的抽样方法,以市为总体分别进行抽样,各市以本辖区所有旅游住宿设施为调查总体,在准确掌握本地区住宿设施总数、档次、出租率等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分类分层、按单位规模大小顺序排队,随机等距目录抽样方法;调查景点的抽样方法,根据调查方案要求和山东省实际情况,确定各市调查景点和游客问卷数量。
调查内容主要有国内游客的人数构成、国内游客来本地旅游的目的、国内游客在本地的停留时间、国内游客在本地的旅游花费及构成。调查表分为旅游住宿设施调查表、旅游景点调查表和游客调查问卷。调查按季度进行。
全省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由省企业调查队统一组织,各市企业调查队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抽样调查工作的实施,未组建企业调查队的市抽样调查工作由当地统计局负责实施。
2005年调查单位(景点)数量由510家增至515家。同时,在全省选取济南、青岛、烟台、济宁4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了口岸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