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第三产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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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993年,山东省进行了第三产业普查。普查的目的是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为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第三产业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全面翔实的第三产业的基础数据;规范第三产业统计,为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奠定基础;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管理的需要。
1993年,省政府成立全省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全省第三产业普查工作。
普查的范围包括山东省境内所有的第三产业(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全国第三产业普查行业分类及代码》,第三产业包括以下经济活动部门:1.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地质勘查业、水利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综合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保险业;2.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卫生事业、体育事业、社会福利事业、教育事业、文化艺术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3.为管理国家、管理社会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包括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第三产业普查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反映第三产业机构和人员方面的指标,如从事第三产业的独立核算单位、单独核算单位的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数。2.反映第三产业经营活动情况的指标,如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或费用、销售(营业)税金、经营利润;事业单位、国家团体等单位的经费收支、业务(事业)收支、预算外收支和专项资金收支等。3.反映第三产业实物资产情况的指标,如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库存总值等。
普查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普查的工作时间从1993年开始,199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第三产业普查工作分为3个阶段。1.1993年3-6月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筹建普查机构、落实经费、办公地点;起草、制订普查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撰写培训教材,进行业务培训。2.1993年7-9月为普查摸底调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摸清普查单位,对普查单位和抽样调查单位进行调查登记,并对调查登记的质量进行复查。3.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为普查资料的汇总、整理上报阶段。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和报送,资料分析应用,普查工作总结和普查资料的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