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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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4月,省政府成立第三次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在全省进行第三次工业普查。
第三次工业普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1995年3-12月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各级普查机构的组建,普查基层报表的填报试点,普查人员的培训以及工业统计调查单位的清查和工业企业基础工作整顿。1996年1-5月为普查资料的填报、审核、汇总、上报阶段。1996年6-12月为普查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成果发布阶段。1996年6月起,进行普查数据的质量评估、资料的编辑印刷、普查资料的分析及成果发布。经省政府批准,1996年12月26日,省统计局同省工业普查办公室在山东电视台、电台、《大众日报》《山东经济报》同时发布《山东省第三次工业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成果。其后为普查工作的总结阶段。在普查工作基本结束前,对整个普查工作包括组织工作、数据处理、数据质量、资料的分析应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总结,为以后的大型普查积累经验。
普查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6个方面: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附营工业单位生产情况,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能源加工转换,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工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已安装设备),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已安装设备),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主要工业产品销售收支情况,工业企业部分合资基本经营情况。
《全国工业企业普查表》分甲、乙、丙3类。甲类表的填报范围是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乙类表的填报范围是全部乡及乡以上的小型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丙类表的填报范围为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城镇合作经营、农村合作经营、私营、城镇个体、农村个体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
甲类表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大型联合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活动基本情况卡片、财务状况(分内资企业和三资企业填报表式)、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能源加工转换、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主要工业产品销售收支情况15张表、350多项指标。
乙类表包括工业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能源加工转换、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等11张表,共220多项指标(不包括变长表按目录填报的部分)。其中,乡办、私营工业免填能源加工转换表,免填劳动情况和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表中的部分指标以及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表中的总值及价值量分类;核算基础较差的小型乡办、私营工业可免填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表;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仅限国有小型企业填报,其他小型企业一律免填。
丙类表包括精简的工业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主要工业产品生产量和销售量、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4张表、28项指标(不包括变长表按目录填报的部分)。
为查清“三资”企业情况,另行制定了《工业企业部分合资基本情况普查表》,供未作为单独企业统计的“三资”车间的企业填报,另行附报其“三资”车间的基本经营情况。对于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的村办、城镇合作经营、农村合作经营、私营、城镇个体、农村个体工业和生产单位填报简易卡片,其内容包括经济类型、行业类别、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年底从业人员数、上缴税金、自有资金等。
普查的主要数据。1995年底,全省有工业企业及生产单位41.1万个,总资产6769.5亿元,从业人员1178.9万人。工业增加值2113.3亿元,占全国的8.7%,1985-1995年,年均递增16.8%;全部工业产品销售收入6926.6亿元,占全国的8.97%,比1985年增长10.7倍;上缴税金381.5亿元,占全国的8.2%,比1985年增长5.3倍。职工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的比例,比1985年提高3.2个百分点;从业人员的人均装备水平比1985年增长4.4倍,主要生产设备中,20世纪90年代出厂的占53.7%,80年代出厂的占39.4%。职工劳动生产率比1985年提高2.7倍。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平均每两个企业就拥有一个技术开发机构,平均每个企业从事科技开发的人员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