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专项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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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2005年,山东省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或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了多项专项统计调查。专项统计调查是指为了某一特定目的,专门组织的一种搜集特定资料的统计调查。调查方法包括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调查方式主要有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媒介调查、走访调查、发表调查、座谈等。调查对象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个人等。
专项统计调查包括政策性专项调查和非政策性专项调查两类。政策性专项调查是为制定政策、跟踪政策执行等,为各级党政领导、各级政府服务而进行的专项调查。非政策性专项调查是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市场调查、委托调查等。
专项调查的突出特点是短、平、快。短,即调查周期短,内容简单,时效性强;平,即调查目标比较单一,针对性强;快,即每项专项调查设计快、搜集资料快、整理资料快、提供信息快、完成分析报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