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居民生活统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33&rec=42&run=13

农村居民生活统计(即农村住户调查)是以农户家庭的收入和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一项综合性社会经济调查。目的是全面了解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监测农村摆脱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满足各级政府和宏观决策部门研究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的需要,以及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至1986年,农村住户调查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后经1993年、2000年和2003年三次大的改革,逐步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农村住户调查制度指标体系。
农村住户调查报表分为综合表和基层表,综合表为省级上报表,基层表为县级上报表。表期分为年报和季度定期报表。综合年报表包括《农村居民家庭概况》《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与支出》《农村住户调查公报》和《劳动力就业与流动情况》,综合定期报表包括《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入与支出情况》《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与外出从业情况》,基层年报表包括《农村住户所在村基本情况》《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农村居民居住情况》《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农村住户人口与劳动力就业情况》《农业生产结构及技术应用情况》,基层定期报表包括《农民居民现金收支日记账》《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
调查对象为按随机原则抽选的农村常住户。农村常住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常住户范围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1992年年报表制度共分6部分、640个指标。
1993年,农村住户调查报表制度进行大范围调整,并将1992年报表中的全部指标调整为1993年同口径指标。此次调整共形成12部分、1400多个指标的指标体系,农村住户调查报表制度基本完善。该调查制度内容包括农村住户所在村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出售产品情况、粮食收支情况、总收入与总支出情况、现金收支情况、购买商品情况、食品消费数量、总生活消费细项情况和畜牧业临时调查。其中,家庭基本情况在原包括户数、人口、耕地和固定资产的内容上增设农户居住情况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总收入与总支出和现金收支情况中进行口径调整,其收入情况由4个大项(从集体得到的收入、经济联合体得到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和其他非生产性收入)调整为基本收入(劳动者报酬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3个大项。支出情况由6项增至7项(家庭经营支出、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缴纳税款、上交集体承包、集体提留和摊派、生活消费支出和其他非借贷性支出),其中“集体提留和摊派”是新增分项。“畜牧业临时调查”指标是新增部分,1995年取消。
1999年,国家统计局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方案进行重大改革,其中“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纳入4200户的农户调查网点中调查,与原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中的固定资产合在一起,调查内容包括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和主要生产性固定资产数量。至2005年,指标由1993年的18个逐渐增至30多个。
2000年,国家统计局对农村住户调查进行补充和完善。明确了农民收入改为抽样调查方法取得,以此作为法定数据;完善了“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和总支出”和“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入与支出”指标体系,对“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中的细项进行了调整,在“支出”中增列“财产性支出”,内容包括“非贷款利息支出”。
调查方式为:农村居民的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资料通过被调查户记账取得,即日记账方法,在抽中的农户家庭建立现金收支登记账和实物收支登记账,由调查户将每天或某一时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收支情况按发生的时间顺序逐项登记在账册上,形成农村住户调查的原始数据;其余调查内容的资料采用访问调查的方式,在季末或年底由调查员对被调查户进行一次性访问调查取得。
农村住户调查网点的抽选,是在国家统一方案的基础上,按照随机抽样原则,采取分类等距抽选方法。山东省共抽取39个国家调查县的4200户调查样本,每个县10~13个村,每村抽取10个调查户,其代表性同时满足国家级和省级要求。该调查网点实行5年一轮换制度,分别在1995年、2000年和2005年更换了3次样本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