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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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山东省志·物价志(1997-2005)》(简称《物价志》)由省物价局承编,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查、总纂,报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出版。
2005年6月,省物价局成立《物价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志书工作办公室,编纂工作启动。《物价志》编纂工作主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5-2009年,主要工作是拟订篇目、收集资料、编写资料长篇。志书工作办公室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拟订《物价志》篇目,并制定修志工作规范。省物价局成立由各处室业务骨干组成的志书编纂组,负责资料收集和资料长编编写工作,同时对编写人员进行培训。2009年底,初步完成资料长编编写工作。第二阶段为2010年至2013年6月,在对资料长编进行整理、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初稿撰写。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由价格研究所所长总抓、一名副所长具体抓《物价志》编纂工作。2013年6月,形成30余万字初稿。第三阶段为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主要工作是统稿审稿、公开评议和修改送审。2013年6月,成立《物价志》编纂统稿组,明确总统稿人,全面负责志稿编纂统稿工作。经过对初稿进一步补充内容、编辑加工,2014年3月,形成40余万字内部评议稿。2014年10月,形成评议稿,11月召开志稿评议会。评议会后,由总统稿人负责组织、协调评议稿的修改、完善工作。2015年4月,形成送审稿,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
2015年5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组成《山东省志·物价志》总纂组,按照《山东省志》总纂规定及程序要求开始总纂《物价志》。初审主要是进行结构调整、优化体例、补充内容、规范记述、考证资料、统一行文等工作,7月底完成。复审全面审查志稿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着重对志稿内容进行政治、保密和史实审核把关,并经省物价局核实,9月完成。10月,完成总纂后,报主审终审,交付出版。
省物价局把编纂《物价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编纂工作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负责编纂工作的同志为志书编写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并积极配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总纂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物价部门积极提供资料,给予大力帮助。在此,对给予《物价志》编纂工作协助和支持的单位、个人表示衷心感谢!

《山东省志·物价志》总纂组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