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价格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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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工作是政府物价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农业、服务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20世纪90年代初,省物价局成立省价格信息中心,负责全省价格信息管理工作,构建较为完善的价格信息服务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价格信息服务平台。1997-2005年,全省价格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信息发布渠道,形成覆盖全省的价格信息服务网络。
1998年,国家计委决定建立物价法规政策定期公布制度,并于当年1月1日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当年,省物价局将《价格政策月报》改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山东版》。6月,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98-99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工作安排的通知》,就编辑、发行工作,结合全省价格信息网络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并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价格政策法规文件公示的严格审核措施。
2001-2002年,在全省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期间,全省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在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时效性,省物价局开发出网络用户发行、传输、管理软件系统,整理、传输、保存刊物发行数据万余条,进一步提高网络发行速度和信息服务质量。同时,结合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做到价格信息进企业、进乡镇、进基层,与信息服务企业、重点乡镇以及重要商品集散地进行及时、有效地信息互动,不断提高价格信息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示制度实施两年内,通过山东物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山东版》《山东价格信息》等平台发布国家重要法律法规政策1000余万字。
2002年,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国入世后价格政策法规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服务工作;经常对价格信息网络用户了解情况,帮助用户学好用好国家价格政策法规,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并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发布的价格法规政策文件,每旬通过全省价格服务网络摘要发布。
2003年,全省价格信息服务电子化建设步伐加快,山东物价网站开通运行,部分市物价局建立物价网站或网页,全省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网络用户可以随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社会各界也可以随时浏览即时的价格政策和各类动态信息;网刊资料不断改进,更加适应网络用户和社会、企业需要;向网络用户免费提供来信来函来电的咨询系统和内部工作运行系统初步建立,并开始运行,收到良好社会效果。6月,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物价部门积极搭建农村价格信息交流平台,在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上市集中购销季节,通过全省价格信息网络向农民发布价格预测信息,引导农业生产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
2004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山东版》停刊。为保证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及时发布,省价格信息中心在《山东价格信息》和山东物价网上开辟专栏,继续向网络用户及时发布国家、山东省及地方出台的价格政策。就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采取两项措施:1.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着重在做好棉花、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采集发布工作同时,加强特色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交流工作。进一步增加信息服务内容,拓展信息服务方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将信息送到农民手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完善价格公共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企业信息服务工作。着重发挥价格监测系统整体优势,以各地物价网为服务平台,创出品牌,扩大影响。
2005年,全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各地逐步加大对信息服务工作的投入,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烟台市通过收集整理与企业相关的价格政策信息,印刷成册免费提供给各企业。各地高度重视网络用户发展,日照、潍坊等市物价局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到各县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加快网络用户发展,全省网络用户数量由1000多户迅速发展到近5000户。与此同时,省、市、县三级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省价格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山东物价网站建成,正式运行山东物价网、医药价格备案及查询系统、价格鉴证网、价格监测系统、价格信息服务系统和旧机动车价格评估系统等。信息服务的内容和形式,由原来单纯的价格政策信息和少量的动态信息发布,发展到综合开发省级信息,汇总、整合市、县级信息,趸购国家和部分兄弟省、市信息,基本形成涵盖宏观经济信息、价格政策、市场动态、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数据的36个全方位综合价格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