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机构队伍与基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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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05年,全省各级政府物价部门不断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夯实基础业务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价格调研和价格宣传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省价格改革深入开展和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省物价局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业务和理论培训,在政治思想、廉政建设、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等各方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素质过硬、作风扎实、敢于创新、勇于进取、廉洁勤政的物价工作队伍,在深化价格改革、实施科学价格管理、促进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新贡献。
全省各级政府物价部门注重加强价格信息服务、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以及价格鉴证等物价基础业务建设和管理,将之作为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价格为工具,以提供价格信息、成本数据以及物品价值认定等为手段,致力于服务型物价机关建设。为适应市场经济以及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建章立制,开拓创新,形成较为完整、系统、规范的价格服务网络体系,确保价格服务工作达到政府、企业、社会“三满意”,维护了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全省各级政府物价部门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守“没有经过价格调研,不实施价格项目调整”等制度性规定要求,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合理性。注重围绕价格改革和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价格调研活动,化解价格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难题,为党委和政府价格决策等提供了参考依据。注重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措施的宣传,“宣传政府,宣传企业,宣传社会”,争取人民群众对价格改革的理解与支持,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