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药品价格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物价志(1997-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1/article/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1/article/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2年前,医药(包括中草药)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至1996年,除极少数药品价格外,绝大部分药品价格放开。
    1996年起,国家开始对药品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药品价格实行中央管理价格目录和省管理价格目录。按照国家医药价格政策规定,省物价局对药品价格管理政策进行了及时调整。2000年、2005年,国家先后发布两个药品管价目录,并制定《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药品定价差比价规则》,全省各级政府物价部门认真执行国家的管理规定,减轻了患者负担,促进了全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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