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产品及农资价格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31&rec=14&run=13

山东省农产品价格改革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79-1984年为第一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农产品价格,改善、理顺工农业产品之间及农产品内部的重大比价关系,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某些指令性计划外的农产品,实行一定限度的议购议销和集贸市场自由购销。1985-1991年为第二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放开农产品价格,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以及重要农用物资价格(简称农资价格),以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为主;其他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调节,形成国家指令性价格与市场决定价格并存的格局。1992-2004年为第三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价格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除烤烟、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实行政府定价和收购保护价格之外,一律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化肥、种子、农膜等农资价格逐步放开。2004年6月,国家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除烤烟外农产品价格完全市场化。2005年,农产品收购总额实行政府定价的比重由1992年的13.9%缩小到5%,农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