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价格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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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主要包括基金的设置范围、基金的筹集、基金的使用、基金的设立、基金的管理等内容。价格调节基金依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设立。全省已建立的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有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调节基金等。
1988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开始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工作。1989年,济南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济南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基金由物价、税务、工商、劳动等部门负责筹集。济南成为全省第一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城市。
1993年,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价改革抑制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已经建立了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尚未建立基金的地区要尽快建立起来”。此后,泰安、烟台、青岛、潍坊、威海5市先后以市政府发文或市政府令的形式建立起价格调节基金。
1994年,青岛市设立副食品调节基金,由地税部门代征,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
1998年《价格法》颁布施行后,各市(地)对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强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
2001年,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年度筹集总规模46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00万元(主要是济南市),向社会征集2140万元,使用4441万元。
截至2005年底,全省17个市中有济南、烟台、泰安(称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潍坊、威海(称价格调节基金)5个市以及莱阳、招远、海阳、莱州、牟平、烟台市福山、荣成、文登、乳山、潍坊市寒亭、昌邑11个县(市、区)设立和筹集价格调节基金,枣庄、济宁两市拟在全市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济南市酝酿出台新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筹集总规模为508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00万元,社会征集4488.87万元。从部分市、县(市、区)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情况看,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尚处于积极探索阶段。
基金的政策规定。为推动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开展,省物价局于1999年底与省财政厅着手研究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相关规定。由于市场价格低迷,加之机构改革,2000年工作被搁置。2004年4月,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全国性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规定,文件下发以前各市已经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筹集价格调节基金的,在财政部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可暂继续筹集;尚未筹集的,不得再出台筹集各类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已经建立起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通过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基金筹集和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市、区)均成立价格调节基金筹集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政府物价部门,具体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日常筹集和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各级价格调节基金都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基金的筹集。除济南市有财政拨款外,其他各地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1.旅店业(包括宾馆、招待所、旅社、中心及其他客房经营性单位等),按客房收入的1%~5%筹集,其中烟台市筹集标准为5%,泰安市为3%,青岛市不足1%,济南、威海市为每床每天0.3元~2元。多数市、县(市、区)由政府物价部门负责筹集,青岛市由地税部门代筹。2.饮食业(包括各种饭店和酒店、旅店业的对外营业餐厅等),按营业额的1%筹集。政府物价部门负责筹集。3.服务业,其中舞厅、游艺室、录放相厅、酒吧、高档消费型沐浴等,按营业额的1%~3%筹集,其他服务业按营业额的0.5%~1%筹集。物价、文化部门负责筹集。4.批发、零售业,按销售额的0.5‰~2‰筹集,济南市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其经营额每户每月5元~30元筹集。物价、税务、工商部门负责筹集。5.有营业收入的事业单位,按营业收入的2‰筹集。6.工交、邮电、金融等企业,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2‰筹集。7.建筑施工企业,济南市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筹集5元(折算后为总工程造价的3.7‰~4.6‰),威海市按业务收入的5‰,潍坊市按总建安增加值的2‰,泰安市按总工程造价的1‰筹集。一般由建设部门代筹。8.对提高政府管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一般按年度调价额的1%筹集。9.其他方面。如有的地方对外地民工每人每月筹集5元,对市内出租车每车每月筹集10元,一般由建设、交通部门代筹。
除旅店业和餐饮业外,其他行业的基金筹集工作基本没有开展,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的实际筹集规模比原设计规模要小得多。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由于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来自社会筹集,财政拨款占比较小,济南市价格调节基金的拨款金额逐年减少,2003年拨款金额为2000万元,2005年减至600万元。
基金的使用程序。申请立项,由用款单位向当地政府或价格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申请报告;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评估考察,出具可行性评估报告;价格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和可能,研究提出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方案,并上报本级政府;政府领导审批;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向财政申报办理基金拨付手续。

图1-8 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菜篮子”生产和流通基地建设,支持大型、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基金的作用。各级政府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生产和流通基地建设,支持大型、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实施运费、存储费用及各类价格补贴等,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十五”时期,针对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的实际情况,全省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及时调整调控重点,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大力扶持副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生产。济南市先后投入近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佳宝乳业、肉联厂、农业高新区、万隆超市、厨房工程等副食品生产基地和市场建设。烟台市投入1500余万元,先后扶持建设了7个千亩蔬菜丰产方、10个成方连片的高标准日光温室示范小区、8个养猪基地。2.扶持市场建设,促进副食品流通。烟台市在“十五”时期,投入近6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参与农贸市场集中整治以及扶持副食品连锁专卖店的配套建设。济南市集中加强了副食品连锁超市万隆超市的建设,健全市场网点,扩大了市场覆盖面。通过扶持市场建设,对引导副食品生产、调节供求、调控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3.扶持放心副食品的生产和开发。各级政府对副食品的安全卫生问题高度重视,着力实施以无公害为主要内容的“放心蔬菜”“放心猪肉”“放心面食制品”和“放心豆奶制品”的“放心工程”,这些项目的相当一部分投入来自价格调节基金。烟台市投入价格调节基金440余万元,引导、扶持放心食品的生产和开发以及食品安全检测设施建设。4.及时平抑价格异常波动。各地不断探索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的方式方法,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2003年夏,烟台市因涝灾,蔬菜价格暴涨,当地政府及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菜农予以扶持,及时抑制了菜价的上涨。2004年,荣成市动用6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居民供热实施补贴,既保证了正常供热,又没有增加群众负担,受到了群众、供热企业及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1995-2005年山东省部分市、县价格调节基金设立和征收情况一览表
表1-12
┌──────┬─────────┬────┬───────────┬─────────────────┬─────────────────────────┬─────────────────────────┐
│地区 │基金名称 │建立时间│征收部门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变更情况 │
├──┬───┼─────────┼────┼───────────┼─────────────────┼─────────────────────────┼─────────────────────────┤
│市级│济南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5.05 │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 │建筑施工单位 │按建筑工程造价的1.8‰ │由4.5‰降到3‰,2005年7月起执行现标准 │
│ │ │ │ ├───────────┼─────────────────┼─────────────────────────┼─────────────────────────┤
│ │ │ │ │济南市物价局 │市区范围内所有宾馆、招待所、旅店 │按实住人数每天每床1元 │ │
│ │ │ │ │ ├─────────────────┼─────────────────────────┼─────────────────────────┤
│ │ │ │ │ │市管的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单位 │按年度调价额的1% │ │
│ │ │ │ ├───────────┼─────────────────┼─────────────────────────┼─────────────────────────┤
│ │ │ │ │济南市客运管理处 │出租车车主 │每车每月10元 │2005年3月起停收 │
│ │ │ ├────┼───────────┼─────────────────┼─────────────────────────┼─────────────────────────┤
│ │ │ │1996.09 │济南市物价局 │从事餐饮业、娱乐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其营业额加收1% │ │
│ ├───┼─────────┼────┼───────────┼─────────────────┼─────────────────────────┼─────────────────────────┤
│ │青岛市│蔬菜副食品调节基金│1994.08 │市物价局(市地税局代征)│旅店业 │对租住房的宾客,按每人每天1元计征;对包租客房的单 │1995年6月,市政府发文规定:凡在市内四区各类旅馆住 │
│ │ │ │ │ │ │位(个人),按包租客房每间每天2元计征 │宿的宾客,按客房收入扣除应缴营业税后的10%计缴,由 │
│ │ │ │ │ │ │ │市地税局负责征收后,全额解缴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扣除│
│ │ │ │ │ │ │ │管理费后25%的比例作为蔬菜副食品调节基金。1997年,市│
│ │ │ │ │ │ │ │政府下发通知,把收费标准由原来按客房收入扣除应缴营│
│ │ │ │ │ │ │ │业税后的10%征收改为3%征收,其分配比例不变 │
└──┴───┴─────────┴────┴───────────┴─────────────────┴─────────────────────────┴─────────────────────────┘

续表

┌──────┬─────────┬────┬──────────────────────────────┬────────────────┬────────┬───────────────────────┐
│地区 │基金名称 │建立时间│征收部门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变更情况 │
├──┬───┼─────────┼────┼──────────────────────────────┼────────────────┼────────┼───────────────────────┤
│市级│泰安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0年 │1990-1995年由泰安市菜篮子办公室征收,1995年后,由市物价局征 │宾馆餐饮业 │营业额的18% │泰政发〔1996〕95号规定,改为按营业收入的3%征收│
│ │ │ │ │收 │ │ │ │
│ │ │ │ ├──────────────────────────────┼────────────────┼────────┼───────────────────────┤
│ │ │ │ │市文化局代征 │文化娱乐业 │营业收入的3% │ │
│ │ │ │ ├──────────────────────────────┼────────────────┼────────┼───────────────────────┤
│ │ │ │ │市建委 │建筑装饰业 │工程总造价的1‰ │ │
│ │ │ │ ├──────────────────────────────┼────────────────┼────────┼───────────────────────┤
│ │ │ │ │市交通局 │社会运输业 │营业收入的1.5‰ │ │
│ │ │ │ ├──────────────────────────────┼────────────────┼────────┼───────────────────────┤
│ │ │ │ │市物价局 │旅游业 │营业收入的1.5‰ │ │
│ │ │ │ │ ├────────────────┼────────┼───────────────────────┤
│ │ │ │ │ │行政事业单位 │收费的1% │ │
│ │ │ │ │ ├────────────────┼────────┼───────────────────────┤
│ │ │ │ │ │对市管的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单位│增加收入的3% │ │
│ │ │ │ │ ├────────────────┼────────┼───────────────────────┤
│ │ │ │ │ │驻泰石油、电力、邮电、烟草、 │营业收入的1‰ │ │
│ │ │ │ │ │医药、金融行业 │ │ │
└──┴───┴─────────┴────┴──────────────────────────────┴────────────────┴────────┴───────────────────────┘

续表

┌──────┬──────┬────┬────┬─────────────────────────┬─────────────────────────────────────────────────────────────┬────┐
│地区 │基金名称 │建立时间│征收部门│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变更情况│
├──┬───┼──────┼────┼────┼─────────────────────────┼─────────────────────────────────────────────────────────────┼────┤
│市级│威海市│价格调节基金│1996.08 │市物价局│凡在环翠区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收入和行政 │旅店业,星级饭店每床每天缴纳2元,其他客房经营单位每床每天缴纳1元,客房出租的,每间每天缴纳2元 │ │
│ │ │ │ │ │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学校、医院除外) ├─────────────────────────────────────────────────────────────┼────┤
│ │ │ │ │ │ │饮食业按营业额的1%征收 │ │
│ │ │ │ │ │ ├─────────────────────────────────────────────────────────────┼────┤
│ │ │ │ │ │ │娱乐服务业按营业额的1%征收 │ │
│ │ │ │ │ │ ├─────────────────────────────────────────────────────────────┼────┤
│ │ │ │ │ │ │属非房地产开发的建设工程,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征收,由施工企业交纳;属房地产开发的,按业务收入的0.5%征收,由房地产开发│ │
│ │ │ │ │ │ │企业缴纳 │ │
│ │ │ │ │ │ ├─────────────────────────────────────────────────────────────┼────┤
│ │ │ │ │ │ │出租车、线路客车,按每车每月10元征收;经营的旅游客船,每张船票征收1元 │ │
│ │ │ │ │ │ ├─────────────────────────────────────────────────────────────┼────┤
│ │ │ │ │ │ │邮电、电力、金融、保险企业,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2%征收 │ │
│ │ │ │ │ │ ├─────────────────────────────────────────────────────────────┼────┤
│ │ │ │ │ │ │从事广告、信息、咨询、社会公证、评估、法律服务等企事业单位,按业务收入的0.5%征收 │ │
│ │ │ │ │ │ ├─────────────────────────────────────────────────────────────┼────┤
│ │ │ │ │ │ │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单位,按收费额的1%征收 │ │
└──┴───┴──────┴────┴────┴─────────────────────────┴─────────────────────────────────────────────────────────────┴────┘

续表

┌──────┬──────┬────┬────┬──────────────┬──────────────────────────────────────────────────┬────┐
│地区 │基金名称 │建立时间│征收部门│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变更情况│
├──┬───┼──────┼────┼────┼──────────────┼──────────────────────────────────────────────────┼────┤
│市级│潍坊市│价格调节基金│1995.02 │市物价局│市区内企业和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旅店业按照旅店客房收入的2%征收 │ │
│ │ │ │ │ │ ├──────────────────────────────────────────────────┤ │
│ │ │ │ │ │ │饮食业按照营业收入的1%征收 │ │
│ │ │ │ │ │ ├──────────────────────────────────────────────────┤ │
│ │ │ │ │ │ │服务业按照营业收入的0.5%~1%征收 │ │
│ │ │ │ │ │ ├──────────────────────────────────────────────────┤ │
│ │ │ │ │ │ │建筑工程,按建安增加值的2‰征收。其中,建设单位交纳1‰,列入工程预算;施工企业交纳1‰,列入工程成本 │ │
│ │ │ │ │ │ ├──────────────────────────────────────────────────┤ │
│ │ │ │ │ │ │铁路、邮电、电力、烟草、金融、保险行业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5‰征收 │ │
│ │ │ │ │ │ ├──────────────────────────────────────────────────┤ │
│ │ │ │ │ │ │公交企业按销售收入或营运收入的1‰征收 │ │
│ │ │ │ │ │ ├──────────────────────────────────────────────────┤ │
│ │ │ │ │ │ │从事批发、零售业务的商业、物资、供销、外贸、医药等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征收 │ │
│ │ │ │ │ │ ├──────────────────────────────────────────────────┤ │
│ │ │ │ │ │ │从事广告、信息、咨询、社会公证、评估、法律服务的经营性事业单位按业务收入的0.5%征收 │ │
│ │ │ │ │ │ ├──────────────────────────────────────────────────┤ │
│ │ │ │ │ │ │由国家管理的商(产)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因价格、收费标准调整,按第一年调价总额的2%征收 │ │
└──┴───┴──────┴────┴────┴──────────────┴──────────────────────────────────────────────────┴────┘

续表

┌──────┬─────────┬────┬────┬───────────────────┬────────────────────────────────┬─────────────┐
│地区 │基金名称 │建立时间│征收部门│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变更情况 │
├──┬───┼─────────┼────┼────┼───────────────────┼────────────────────────────────┼─────────────┤
│市级│烟台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4.07 │市物价局│市区建成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烟机构│旅店业按营业收入的5%征收 │2005年9月1日起征收标准减半│
│ │ │ │ │ │ ├────────────────────────────────┤ │
│ │ │ │ │ │ │饮食业按营业收入的1%征收 │ │
│ │ │ │ │ │ ├────────────────────────────────┤ │
│ │ │ │ │ │ │娱乐服务业按营业额的2%征收,其他服务业按营业额的0.5%征收 │ │
│ │ │ │ │ │ ├────────────────────────────────┤ │
│ │ │ │ │ │ │批发、零售业务按销售额的2‰征收 │ │
│ │ │ │ │ │ ├────────────────────────────────┤ │
│ │ │ │ │ │ │有营业收入的事业单位按营业收入的2‰征收 │ │
│ │ │ │ │ │ ├────────────────────────────────┤ │
│ │ │ │ │ │ │工交、邮电、金融企业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2‰征收 │ │
│ │ │ │ │ │ ├────────────────────────────────┤ │
│ │ │ │ │ │ │建筑施工企业按施工产值的2‰征收 │ │
│ │ │ │ │ │ ├────────────────────────────────┤ │
│ │ │ │ │ │ │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外地驻烟机构,按每个职工每月5元定额征收 │ │
└──┴───┴─────────┴────┴────┴───────────────────┴────────────────────────────────┴─────────────┘

续表

┌──────┬─────────┬────┬────────┬───────────────────┬───────┬───────────┐
│地区 │基金名称 │建立时间│征收部门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变更情况 │
├──┬───┼─────────┼────┼────────┼───────────────────┼───────┼───────────┤
│县级│莱阳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5.11 │市物价局(建设局)│本市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外地驻莱机构 │同烟台市标准 │2005年9月1日起标准减半│
│ ├───┼─────────┼────┼────────┼───────────────────┼───────┼───────────┤
│ │龙口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006.11 │市物价局 │本市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外地驻龙机构 │烟台市标准减半│ │
│ ├───┼─────────┼────┼────────┼───────────────────┼───────┼───────────┤
│ │招远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5.03 │市物价局、财政局│本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外地驻招机构 │同烟台市标准 │ │
│ ├───┼─────────┼────┼────────┼───────────────────┼───────┼───────────┤
│ │海阳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6.11 │市物价局 │市区建成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外地驻海机构│同烟台市标准 │ │
│ ├───┼─────────┼────┼────────┼───────────────────┼───────┼───────────┤
│ │莱州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4.11 │市物价局 │市区建成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外地驻莱机构│同烟台市标准 │ │
│ ├───┼─────────┼────┼────────┼───────────────────┼───────┼───────────┤
│ │烟台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6.11 │区物价局 │市区建成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牟机构│同烟台市标准 │ │
│ │牟平区│ │ │ │ │ │ │
│ ├───┼─────────┼────┼────────┼───────────────────┼───────┼───────────┤
│ │烟台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995.01 │区物价局(建设局)│市区建成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福机构│同烟台市标准 │ │
│ │福山区│ │ │ │ │ │ │
└──┴───┴─────────┴────┴────────┴───────────────────┴───────┴───────────┘

续表

┌──────┬────────┬────┬────┬──────────────────────────────┬────────┬────┐
│地区 │基金名称 │建立时间│征收部门│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变更情况│
├──┬───┼────────┼────┼────┼──────────────────────────────┼────────┼────┤
│县级│荣成市│价格调节基金 │2004.03 │市物价局│本市区域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 │同威海市征收标准│ │
│ │ │ │ │ │单位(学校、医院除外) │ │ │
│ ├───┼────────┼────┼────┼──────────────────────────────┼────────┼────┤
│ │文登市│价格调节基金 │2003.02 │市物价局│同上 │同威海市征收标准│ │
│ ├───┼────────┼────┼────┼──────────────────────────────┼────────┼────┤
│ │乳山市│价格调节基金 │1996.10 │市物价局│房地产开发企业 │业务收入的0.5% │ │
│ ├───┼────────┼────┼────┼──────────────────────────────┼────────┼────┤
│ │潍坊市│盐溴价格调节基金│2003.09 │区物价局│盐溴生产企业 │盐:1~2元/吨 │ │
│ │寒亭区│ │ │ │ │溴:100元/吨 │ │
│ ├───┼────────┼────┼────┼──────────────────────────────┼────────┼────┤
│ │昌邑市│盐价格调节基金 │2005.01 │市物价局│盐生产企业 │2元/吨 │ │
└──┴───┴────────┴────┴────┴──────────────────────────────┴────────┴────┘

2003-2005年山东省及部分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表1-13
单位:万元
┌───┬──┬───────────┬─────────┬────────────────────────────────┐
│地区 │年份│全省资金总额 │全省年度新增数额中│全省年度基金使用结构 │
│ │ │ │来源结构 │ │
│ │ ├───┬───┬───┼──┬───┬──┼────────┬────────┬───────┬──────┤
│ │ │上年 │当年 │当年 │财政│社会 │其他│用途1 │用途2 │用途3 │其他用途 │
│ │ │期末 │新增数│使用数│拨款│征收 │来源│ │ │ │ │
├───┼──┼───┼───┼───┼──┼───┼──┼────────┼────────┼───────┼──────┤
│全省 │2003│2028 │3879.2│3744 │2000│1879.2│ │蔬菜基地建设 │市场网点建设│副食品价格 │ │
│ │ │ │ │ │ │ │ │ │ │检测 │ │
│ ├──┼───┼───┼───┼──┼───┼──┼────────┼────────┼───────┼──────┤
│ │2004│2621 │4842.5│3654 │1200│3642.5│ │蔬菜基地建设 │市场网点建设│扶持副食品 │早餐工程 │
│ │ │ │ │ │ │ │ │ │ │生产 │ │
│ ├──┼───┼───┼───┼──┼───┼──┼────────┼────────┼───────┼──────┤
│ │2005│3901 │5088.9│3605 │600 │4488.9│ │蔬菜基地建设 │市场网点建设│扶持副食品 │用于居民 │
│ │ │ │ │ │ │ │ │ │ │生产及旅游 │供热补贴 │
│ │ │ │ │ │ │ │ │ │ │景点建设 │ │
├───┼──┼───┼───┼───┼──┼───┼──┼────────┼────────┼───────┼──────┤
│济南市│2003│1420 │3150 │3192 │2000│1150 │ │蔬菜基地 │市场网点建设│ │ │
│ ├──┼───┼───┼───┼──┼───┼──┼────────┼────────┼───────┼──────┤
│ │2004│1378 │3100 │3109 │1200│1900 │ │蔬菜基地 │市场网点建设│早餐工程 │ │
│ ├──┼───┼───┼───┼──┼───┼──┼────────┼────────┼───────┼──────┤
│ │2005│1369 │1950 │2560 │600 │1350 │ │蔬菜基地 │市场网点建设│ │ │
├───┼──┼───┼───┼───┼──┼───┼──┼────────┼────────┼───────┼──────┤
│烟台市│2003│273.7 │101.4 │252 │ │101.4 │ │检测蔬菜样品 │超标蔬菜无害 │价格监测 │放心菜基 │
│ │ │ │ │ │ │ │ │ │化处理补偿 │ │地建设 │
│ ├──┼───┼───┼───┼──┼───┼──┼────────┼────────┼───────┼──────┤
│ │2004│222.6 │75.9 │45 │ │75.9 │ │市场改造 │“菜篮子”产品│编发“菜篮子”│ │
│ │ │ │ │ │ │ │ │ │成本调查监控 │工程规划 │ │
│ ├──┼───┼───┼───┼──┼───┼──┼────────┼────────┼───────┼──────┤
│ │2005│233.5 │96.7 │65 │ │96.7 │ │“菜篮子”产品 │编发“菜篮子”工│建立生猪检 │完善蔬菜 │
│ │ │ │ │ │ │ │ │成本调查监控 │程规划及技术服务│测化验室 │质量监管 │
│ │ │ │ │ │ │ │ │ │ │ │条件 │
└───┴──┴───┴───┴───┴──┴───┴──┴────────┴────────┴───────┴──────┘

续表

┌───┬──┬──────────┬─────────┬────────────────────────────────────┐
│地区 │年份│全省资金总额 │全省年度新增数额中│全省年度基金使用结构 │
│ │ │ │来源结构 │ │
│ │ ├──┬───┬───┼──┬───┬──┼─────────────┬───────────┬─────┬────┤
│ │ │上年│当年 │当年 │财政│社会 │其他│用途1 │用途2 │用途3 │其他用途│
│ │ │期末│新增数│使用数│拨款│征收 │来源│ │ │ │ │
├───┼──┼──┼───┼───┼──┼───┼──┼─────────────┼───────────┼─────┼────┤
│潍坊市│2003│330 │230 │ │ │ │ │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 │ │
│ ├──┼──┼───┼───┼──┼───┼──┼─────────────┼───────────┼─────┼────┤
│ │2004│900 │570 │ │ │ │ │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 │ │
│ ├──┼──┼───┼───┼──┼───┼──┼─────────────┼───────────┼─────┼────┤
│ │2005│1600│410 │ │ │ │ │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 │ │
├───┼──┼──┼───┼───┼──┼───┼──┼─────────────┼───────────┼─────┼────┤
│泰安市│2003│4.71│3.02 │ │ │3.02 │ │ │ │ │ │
│ ├──┼──┼───┼───┼──┼───┼──┼─────────────┼───────────┼─────┼────┤
│ │2004│7.73│5.07 │ │ │5.07 │ │ │ │ │ │
│ ├──┼──┼───┼───┼──┼───┼──┼─────────────┼───────────┼─────┼────┤
│ │2005│12.8│5.17 │ │ │5.17 │ │ │ │ │ │
├───┼──┼──┼───┼───┼──┼───┼──┼─────────────┼───────────┼─────┼────┤
│威海市│2003│ │394.5 │300 │ │394.5 │ │扶持农产品批 │ │ │ │
│ │ │ │ │ │ │ │ │发市场建设 │ │ │ │
│ ├──┼──┼───┼───┼──┼───┼──┼─────────────┼───────────┼─────┼────┤
│ │2004│94.5│1091.5│500 │ │1091.5│ │扶持农产品批 │副食品生产企业建设 │ │ │
│ │ │ │ │ │ │ │ │发市场建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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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686 │2717 │980 │ │2717 │ │扶持副食品生产企业 │扶持刘公岛旅游景点建设│荣成市投入│ │
│ │ │ │ │ │ │ │ │ │ │60万元用于│ │
│ │ │ │ │ │ │ │ │ │ │供热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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