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测绘成果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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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山东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理顺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测绘成果与档案管理制度,确立既要确保测绘成果安全、又要利于使用的保密制度。1990年,《山东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全省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全省测绘成果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1991年,由省测绘科教资料中心调拨的测绘资料档案归口各市(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委、厅、局、办及其所属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省内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等90个单位管理。至2005年,山东省测绘成果与档案管理体制更加健全顺畅,档案收藏、成果储备日益丰富,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测绘资料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