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是工商机关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省和各市工商局都成立了干部培训
领导小组,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
化的轨道。“九五”期间,在全系统开展全员岗位职务培训;“十五”期间开展以初
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为重点的公务员培训,积极稳妥地
开展干部境外培训,不断强化成人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2003年以来,相继开展了
“岗位资格达标”、“工商行政管理岗位大练兵”等主题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工商管
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学历教育
1991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3744人,占总人数的14%;
中专学历的6773人,占25.4%;具有高中学历的7712人,占28.9%;初中学历的733 4
人,占27.5%。小学及以下学历的1134人,占4.2%。各级工商局在主要依靠系统内
办学的同时,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组织干部职工报考电大、夜大、函大、
干部专修科和自学考试。
1990年7月-1994年1月,经省教委、省人事局批准,省工商局委托山东省经济管
理干部学院举办4期工商行政管理大专专业证书教学班,学制一年半,招收工商系统
具有5年以上本岗位专业工龄、高中(中专)毕业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上的科局级以上
干部,共招收学员392名。
1994年9月,经山东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工商局与省委党校成人
教育学院联合举办大专专业证书续读班,招收全省工商系统历届大专专业证书班已取
得结业证书的干部。续读班学制一年半,在原有12门专业课的基础上,增设8门基础
课,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者,由省委党校发给党校大专毕业证,享受
国民教育大专毕业生同等学历待遇,共录取学员185名。
1996年4月22日,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历教育的意见》,提出根据国
家工商局《1996-200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用5年时间,
使全系统各级干部的文化程度全部达到国家公务员规定的要求。
1999年6月28日,省工商局委托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为济南市工商局举办一期
工商行政管理大专专业证书教学班,学制一年半,共招生500人。
2001年8月,省工商局与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法律专业证书大专班和法
律专业证书大专续读班,全系统共有2000余人报名参加学习。
2005年底统计,全系统工商机关有公务员2453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86人,
占总人数的0.4%;大学本科学历的7757人,占31.6%;大专学历的12267人,占50%,三
者占总人数的82%,比1991年上升了68个百分点。中专及高中文化程度的4279人,占1
7.44%;初中及以下的144人,占0.6%。
图5-4 1991年全省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学历构成图
图5-5 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公务员学历构成图
二、普法教育
“八五”时期,各级工商机关突出专业法的培训学习,专业培训形成制度。199
3年,省工商局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秘书长王著谦专题讲授《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1994年9月,邀请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领导讲授《反不正当竞争法》。
青岛等市地工商局每年抽调在岗人员进行轮训。不少市、县工商局确立“培训月”或
“培训周”。1991-1995年,全省共举办专业法培训班2500期,参训20万人次,培养
了一批学法、讲法、用法骨干。1995年,举办全省《国家赔偿法》培训班。1996年
《行政处罚法》颁布后,省工商局将其纳入全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系统三年培训
规划,先后分两期对省工商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封闭式培训。在此基础上,对行政执
法人员采取分专题授课、研究、讨论的方式进行强化训练学习。1996年5、6月份,省
工商局举办两期全省工商系统领导干部“五法”培训班,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
《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每期10天,
共培训市(地)、县(市)局长280人。经考试合格者,由省工商局颁发《领导干部五法
培训结业证书》。11月份,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五法”考试。
全省统一时间、统一试题对3.4万人进行闭卷考试,及格率达99%。1996年5-10月,省
工商局分15期对市地工商局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县级工商局科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集中培训,受训人数3000余人。
1997年12月,省工商局作出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日的决定,把学习邓小平民主
法制思想、依法治国理论和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内容列入每年的中心组学习计
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日每季度安排一次。1997-1998年,省工商局先后15次举办局
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聘请专家学者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
罚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分别集中17个市地工
商局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在济南进行专门培训,各市、
县工商机关也相继举办法制讲座。1997-1999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办各
类形式的普法培训班700余期,培训5.6万人次。
“三五”普法最后一年,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参加国家工商局和司法部举
办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全省工商系统历时8
个月,经过普遍答卷、举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和参加全国工商行
政管理法律知识总决赛三个时段,圆满结束此次活动。
2000年,各级工商机关以深入贯彻《行政复议法》为契机,按照省工商局制定的
法制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三年规划,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普遍建立并坚持
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日制度。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年
内,各地工商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269期,培训人员74884人次。
2001年,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各地工商局普遍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济
南市工商局通过执法培训、巡回培训等形式开展常年全员法律培训。潍坊市工商局改
革以听为主的传统培训模式,创造性地实施了先拟案例、再分析定性、进而适法研究
处罚、最后统一讲解释疑的一条龙培训法。淄博市工商局每年对基层法制员进行调整
充实、重新公布,法制员须经系统的法规培训才能上岗。年内,各地共举办各类培训
班806期,培训人员85335人次。
2002年,全省工商系统的学法由省工商局统一制定计划,统一出题,统一考试,
由各地分级组织实施。实行普法统考制度,一季一法,年终由省工商局统考,统考成
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本人档案,作为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
要依据。省工商局从2002年《山东工商行政管理》月刊1月号开始,依次刊出学法内
容的复习题及答案,先后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和《行政复议法》四部法律的学习。
2002年11月,省工商局举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培训班,各市、县工商局分管
局长参加培训。学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工商行政管理立法、执法以及复议应诉
等方面的知识,总结交流工商法制建设的经验,探讨加强、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工作的措施。
2003年8月下旬,省工商局结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行普法考试,全省工商系
统共有2.4万人参加考试。组织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并分
别在《山东工商行政管理》月刊1、4、6、9月份分四期刊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复习重点和答案。总结全省
工商执法办案的经验,组织编写《工商行政管理百案评析》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规章汇编》,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和培训教材。组织各市局分管局长和法制科长参加
法制培训,聘请省高院、省法制办、山东大学的专家学者授课。
2004年2月28-29日,省工商局在济南举办全省工商系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部署
全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省工商系统各市工商局分管实施行政许可的局长、
登记注册局局长、市场管理科科长、广告科科长和县级局局长以及省工商局实施行政
许可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三、干部培训
(一)岗位职务培训
1991年,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的部署,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岗位职务培训工
作。岗位职务培训的教学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公务员公修课和工商行政
管理专业课三部分,每期5个月左右,培训合格者由省工商局颁发《岗位职务培训证
书》,填写岗位职务培训鉴定,交学员所在单位存档,作为对干部考评、使用的重要
依据之一。岗位职务培训工作自1991年下半年启动至1995年6月基本结束,共培训各
级干部22474人,占应培训人数的96%。其中:省工商局处长、市地工商局长65人,占
应培训人数的86%;县级工商局长680人,占应培训人数的100%;业务科(股)长1630人,
占应培训人数的99%;工商所长3610人,占应培训人数的95%。
(二)更新知识培训
1997年,省工商局在全省工商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在
培训形式上,按照三级培训、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工商局负责科(局)级干部培训,市
地局负责股(所)级和一般干部培训。课程设置上,除国家工商局规定的《工商人员职
业道德概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中外市场管理比较》《现代管理基础知识》
四门课程外,省工商局结合实际,增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领导艺术》《东南
亚金融风暴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等专题讲座。除遴选本系统业务骨干担任专业课的授
课教师外,还聘请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讲授基础课,并开设专题讲座。全省
工商系统共购置培训教材和辅助教材20多万册,印制标准化试卷12万余份。截至1
999年底,共培训各级干部31693人,占应培训人数的94.4%。其中,科(局)级干部28
25人,占应培训人数的91%;股(所)级干部8265人,占应培训人数的96%;一般干部2
0603人,占应培训人数的94.8%。
(三)专业培训
1.业务技能培训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开展了以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知识、法律基础知
识、现代管理知识、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网络和计算机操作及实用英语会话为
主要内容的专业培训。全省工商系统共举办专业知识培训2117班次,培训人员43671
人次;参加地方组织的各类培训323班次,培训人员7528人次。其中,省工商局举办
《公司法》《合同法》《广告法》《商标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专业培训
7 8班次,培训人员4226人次。
2002年,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开展WTO知识普及培训的通知》要求,省工
商局组织全系统公务员、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WTO知识普及
培训。全系统共举办233期培训班,18948人次参加培训。
2005年,为加快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工作进程,省工商局举办4期县级局局长计
算机与网络操作知识培训班,共培训164人。
2.初任培训
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转入公务员培
训体系。2000年9月12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所公务员初任培训
的通知》,要求对1998年以来过渡和考录到工商所等基层单位工作的国家公务员进行
初任培训。至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共举办培训班115期,培训公务员8535人,占应培
训人员的89%。其余人员于2001年上半年培训完毕。
3.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1982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每年都接收安置一定数量的军队转业干部,并按照国
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的要求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市场经济理
论、法学基础和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时间约一个月。1991-2005年,省工商局共
举办15期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分配到全省工商系统的转业干部1182人。
图5-6 2004年11月,省工商局组织军队转业干部进行岗前培训
4.任职培训
2000年,全省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省工商局和各市工商局分别对新任
职的县级工商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组长和工商所所长进行任职培训。培训内容包
括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领导学、WTO基础知识、法学基础与行政法、工商行政管
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与操作技能等。2001-2003年,省工商
局举办县级工商局长任职培训班4期,每期14天,培训386人。各市工商局共举办工商
所长任职培训班131期,培训工商所长3871人。
5.岗位资格达标培训
2004年,省工商局组织开展岗位资格达标活动,要求全省基层工商所在公务员岗
位上的人员全部参加。省工商局委托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岗位资格达标培
训的教学和考试工作,共开设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领导科学、英语和
计算机以及网络知识5门课程。全系统参加政治理论考试的25545人,参加工商法规考
试的19644人,参加领导科学考试的12529人。其间,全系统有9124人达到计算机操作
初级水平,2.38万人参加公务员实用英语培训。
2005年,省工商局对各市工商局计算机培训情况进行两次抽查,共抽查26局次、
366人次,被抽查单位全部达到要求。
(四)出国培训
从1993年开始,省工商局每年在全系统选派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分批分期
前往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进行专业培训,重点学习企
业登记注册、商标、广告、合同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消费
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和管理制度。至2005年,省工商局共组织11个培训团组、
232人次赴国外培训。
图5-7 1996年12月,省工商局组织工商人员赴德国考察培训
1993-2005年省工商局组织出国培训情况一览表
表5-6
┏━━━━━━━━┯━━━━━━━━━━━━━━━┯━━━━┯━━━━┯━━━━━━━┓
┃时间 │培训团组名称 │前往国家│人数 │在国外时间(天)┃
┠────────┼───────────────┼────┼────┼───────┨
┃1993年6月 │商标与广告管理 │美国 │28 │30 ┃
┠────────┼───────────────┼────┼────┼───────┨
┃1994年11月 │企业登记注册 │加拿大 │22 │28 ┃
┠────────┼───────────────┼────┼────┼───────┨
┃1996年10月 │经济合同管理与抵押物登记管理 │德国 │18 │20 ┃
┠────────┼───────────────┼────┼────┼───────┨
┃1998年8月 │广告监督管理 │法国 │19 │20 ┃
┠────────┼───────────────┼────┼────┼───────┨
┃2002年11月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培训 │英国 │88 │15 ┃
┠────────┼───────────────┼────┼────┼───────┨
┃2003年10月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培训 │加拿大 │20 │21 ┃
┠────────┼───────────────┼────┼────┼───────┨
┃2004年2月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培训 │澳大利亚│20 │21 ┃
┠────────┼───────────────┼────┼────┼───────┨
┃2005年10月 │食品安全及市场监督 │韩国 │17 │21 ┃
┗━━━━━━━━┷━━━━━━━━━━━━━━━┷━━━━┷━━━━┷━━━━━━━┛
四、专项活动
(一)开展“怎样当好工商所长”大讨论
2003年,省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怎样当好工商所长”大讨论活动,集中全系统
智慧,帮助工商所长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大讨论活动共开展7个月,全系统工商所
长全部参加讨论,其他岗位的干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义务监督员、
服务对象也参与大讨论活动。活动形式有专题简报、报刊专栏、网上讨论、问卷调查、
演讲比赛、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巡回报告、万人书面征求意见等。讨论内容涉
及工商所长自身建设、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监管执法、为经济发展服务等。通过大
讨论活动,工商所长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改进了工作方法,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
沟通。大讨论活动中,省工商局组织由工商所长组成的大讨论理论成果和陶志捷先进
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工商系统作了18场报告。省工商局共收到各地讨论稿件399 2篇,
编发大讨论简报77期,选登讨论文章440篇;《山东工商行政管理》月刊编辑大讨论
专栏10期,编发讨论文章30篇。省工商局遴选197篇编辑成《实践与探索》一书,面向
全国工商系统发行。
(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根据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省
工商局于2004年底提出利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
力建设年活动”(以下简称“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
2005年1月上旬,就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
拟定了活动实施方案。3月2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
动”动员电视会议,公布《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启动。
图5-8 2005年3月,省工商局领导同志检查滨州市工商局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情况
“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以《工商行政管理所条
例》和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等有关规定为依据,积极稳妥地开展“小局大所”
改革,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完善监管执法机制;
(三)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四)推进信息化和装备建设,提高
监管执法的现代化水平;(五)全面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优化监管执法环境。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实施方案》和《关于“小局大所”改革实施方案》的部
署,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从各市、县工商局到基层工商所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在试点
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活动。至2005年底,各市、县工商局在下放职权、调整培训人员、
改革收费方式、建立经济户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取得
重要进展,全省工商系统“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