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管理体制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工商行政管理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article/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article/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8年以前,全省工商系统大体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分级管理体制。
市、县工商局是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人、财、物由同级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同
时,业务上接受上一级工商机关的指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199
4年7月起,设区的大中城市的区工商局改为市工商局的分局,实行垂直管理;县(市)
工商局的管理体制不变。
    1998年12月4日起,根据国务院决定,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
制,省工商局为省政府的职能部门,市、县级工商局为省工商局的直属机构,接受上
一级工商局的垂直领导。
    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后,为发挥体制优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的需要,在工商系统的基层单位工商所进行了“小局大所”的体制改革。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