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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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以来,省工商局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推行电子政务,逐步推行网上互联审批、
网上信息查询等业务,增强了工商部门的服务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一、建立企业电子化档案
省工商局从1999年开始推进企业原始档案电子化应用,至2005年底,实现全省工
商行政管理工作“业务管理电脑化、档案存储光盘化、信息查询网络化”。
(一) 档案存储光盘化。按照“金管工程”一期建设任务的总体部署,1999年1月
29日, 省工商局机关召开省属企业数据库整理和企业原始档案扫描协调会。1999年2
月,组织人员、设备对企业数据库进行整理,在原有登记数据的基础上,以原始档案
为基准,对数据进行补漏纠错。3月,组织对内资企业原始档案的扫描录入,至12月,
共扫描录入内资企业原始档案13868户,共555478页。扫描的原始档案材料包括公司、
分公司、非公司法人企业及营业单位的开业、变更、注销(吊销)材料。12月27日,省
属企业数据库整理和原始档案扫描录入工作通过验收。企业数据库的整理和原始档案
的扫描录入,完善、规范了企业数据和原始档案材料,方便了业务处室快速查阅档案,
基本实现省属内资企业档案存储光盘化。
(二) 档案电子化管理和异地联网互查。 2002年8月,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
《企业档案电子化管理标准》和《工商行政管理网共享与交换数据标准》,省工商局
采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和图文影像处理技术, 结合具体情况,于2003年2月对档
案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招标,全面启动全省档案电子化工程。
2003年3月,档案电子化工程先期在省工商局及潍坊、临沂、滨州3个市工商局试
点。通过招投标,整个项目由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国利高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联合中标。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系统总体设计、硬件配
置、软件开发及安装调试;山东国利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整理、扫描省工商局的
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转换省工商局前期已扫描的部分内资企业历史档案。经过需求调
研、 现场设计开发、系统测试、修改完善等,6月,“企业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在
省工商局机关试运行。经过几个月的试运行和不断完善,系统基本满足省工商局业务
需求, 获得相关业务处室的认可。8月,“企业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及软硬件系统
集成通过验收。
是年,省工商局组织人员、设备,安排扫描场地,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标准
对企业原始档案进行整理、 排序、扫描,用半年多的时间,完成约300万页工商企业
登记档案的整理、扫描工作,包括内资、外资、私营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吊销)
及年检材料, 并完成省工商局已扫描历史档案的转换工作。9月,按照“省局统一软
件、市局组织实施”的原则,省工商局下发《关于推广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明确省工商局信息中心负责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引进、完善和推广工作,各市工商
局自行组织本市企业历史档案的整理、扫描工作。至此,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在全省
全面推广。
截至2005年底, 全省各市工商局先后完成全部历史档案的扫描,共计111万户、
5000多万页,实现以档案实体保管为重点向以档案电子化管理为重点的企业档案管理
模式的转变,方便了各业务处室在工作中快捷调阅档案,通过覆盖全省的计算机网络
实现了企业电子档案的异地联网互查。

二、信息咨询
(一)信息咨询服务的依据和项目
1998年3月12日, 省物价局作出《关于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规
定信息咨询服务的主要项目有:企业名称核准查询服务;机读查询工商法规、政策信
息服务(书面);机读查询并提供书面企业原始档案原件材料;机读查询企业基本情况;
异地机读查询企业基本情况等。11月10日,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收
费标准的通知》,在原有咨询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加六个项目:企业登记情况查
询,全国注册商标查询,企业原始档案查询,企业经营情况查询,企业资信情况查询,
企业名称核准查询及处理。
1999年12月27日,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在
1998年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信息咨询服务项目有:企业资信情况查询,各类市场登记信
息查询,广告企业许可登记信息查询,合同抵押贷款登记信息查询等。
(二)信息咨询服务方式
1998年以前,省广告事务所具体负责信息咨询服务工作,采取计算机检索配合手
工查找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1998年以后,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改由省工商信
息咨询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信息咨询服务方式主要有两种:1.窗口查询方式。社会公
众通过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专门设立的查询窗口,查询企业机读信息、书式档案信息、
年检信息等。工作人员通过软件即时找到所要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档案信息等具体
内容,以口述或打印的方式提交查询人员。2.互联网查询方式。企业或社会公众通过
注册成为“山东红盾信息网”网员,登陆“山东红盾信息网”网员服务专区进行信息
查询。通过互联网,可以查询到企业的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年检信息,还可以查到
驰名、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息,各类市场信息等。
(三)IC卡的发行和使用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金管工程”采用的智能IC卡(CPU卡),属于国家工商局指定发
行的IC卡类型, 信息容量大,记载业户的登记状况、经营能力、资信程度、税费缴纳
和守法经营等信息。工商机关允许智能IC卡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电子身份证”
使用,业户可持卡缴纳规费,不但提高了规费收取的速度和准确性,还可杜绝收费人在
收费额度上的随意性,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在任何地点和时间,持卡者可通过电信
部门的因特网进入“山东红盾信息网”和全国“红盾信息网”, 查阅企业经营信息。
1999年,山东省工商局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和其它工商数据
库的省级工商局。
各级工商机关在IC卡推广发行中,坚持企业自愿、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强调增加信
息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方便企业经营;严格执行物价许可定价,并照章纳税。省
物价局核定每张企业卡收费220元, 个体卡收费140元。按省物价局关于收费标准的通
知,持卡用户加入“山东红盾信息网”时,减免当年40%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