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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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宣传
(一)“二五普法”(1991-1995年)
“二五”普法期间,各级工商机关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点,制定并实施
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二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商
行政管理专业法规,同时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行政诉讼法》《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
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食品卫生法》《文物保护法》《军
队设施保护法》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全国普
法主管机关确定学习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5年间,省工商局领导讲法190课时,处级负责人讲法千余课时,请专家教授讲课
19次,保证了学法的高层次、高质量。省、市、县三级工商部门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
的普法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普法人员2000余人,初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普法组
织体系。各级普法组织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新闻媒体,采用宣传日、
新闻发布会、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向社会特别是向普法对象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
普法宣传。1994年,省工商局举办“比特杯工商法规知识竞赛”,向各部门、各企事
业单位发放试题100万份, 收回答卷30多万份,优良率90%以上,省内各大报纸均刊
发了消息。 同时,全省工商系统在普法活动中排演小品等节目100多个,举行街头宣
传3000多次,出动宣传车9万余台次,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800多万份,张贴标语横幅
20多万条,受教育者达数千万人次。全省工商系统还突出抓了企业负责人和个体工商
户等适法对象的法制宣传, 要求他们认真学法,守法经营。1993-1994年,围绕《反
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和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
全系统举办新闻发布会131次,发表电视讲话153次,刊发稿件5000多篇,扩大了普法
宣传的效果。
(二)“三五普法”(1996-2000年)

图4-9 2000年5月29日,省工商局、省司法厅领导与荣获全国工商行政管理
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二等奖的选手合影

1996年,《山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颁布后,省、市工商局连年
举办“3·15”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并邀请人
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参加,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人心,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营造
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此同时,全省工商系统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工商法规宣传普及活
动。先后在《大众日报》等省级报刊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广告法》 等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编印包括630个常见经济违法行为条目的《工
商行政执法手册》 ; 常年利用《山东工商行政管理》杂志、《山东工商教育报》和
“山东红盾信息网”进行普法宣传。威海市工商局成立“红盾艺术团”,利用文艺演
出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潍坊、东营、日照、济宁等地工商局分别组织送法下乡进厂活
动,把普法宣传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和企业。
2000年是“三五”普法的验收年,省工商局积极参与国家工商局举办的全国工商
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全国30个参赛队中,获第三名,荣获二等奖。
2000年12月3日, 省暨济南市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在济南举
办《山东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条例》大型宣传活动,省人大、省政府、
省政协和济南市的领导及省市工商、普法办、公安、国税、地税、城建、交通等20多
个单位的领导参加, 50家私营企业参加宣传活动并进行产品展示,现场发放宣传品1
5万份,接受咨询1万余人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法律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745次,设立普法宣传点2578个,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0余万
人次, 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00余万份,出动各类普法宣传车辆2500余台次,举办普法
展览137场,在报刊开设专栏110余个,刊发宣传稿件近1200篇。
2001年9月, 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的第11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会议上,省工商局和济南、青岛、潍坊、临沂市工商局被评为“(1996-2000)全民普
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枣庄市工商局局长李芳田、泰安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曹吉平、
青岛市工商局即墨分局法制科科长刁云佩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四五普法”(2001-2005年)
“四五”普法期间,省工商局统一制定规划,统一编制教材,统一考核验收,各
地分级组织实施, 分类进行培训。 2001年8月28日, 省工商局印发山东省工商系统
“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全省工商系统立足依法行政、建设行政法治系统的总体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
管理人员和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素质;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
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为工商行政管理和执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和促进经
济建设和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健康发展。“四五”普法对象,包括全体工商行政管理干
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劳动者及广大消费者,社会普法的重点是工商企
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个体工商业者。通过对其进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普及
教育,使之熟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做到
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学会运用商标、广告、合同等
战略策略开拓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对广大消费者,主要通过受
理投诉和“3·15” 咨询服务活动、节日街头宣传、在各种新闻媒体开办工商法律法
规栏目以及在各类市场、商场消费者集中的地方设置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栏等方式,进
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广大消费者提高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并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社会监督。
2001年,全省工商系统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
样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
日,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
规日益深入人心。 据统计,全省工商系统共举办普法活动856次,设立普法宣传点34
18个,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00余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68余万份,出动各类普
法宣传车辆3700余台次,举办普法展览321场,在报刊开设专栏150余个,刊发宣传稿
件近3000余篇。
2002年, 全省工商系统结合“3·15”和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等活动,开展法
律宣传、咨询、服务。
2003年8月, 省工商局与省普法办联合举办全省公用企业和单位《反不正当竞争
法》电视知识竞赛。
2004年,各级工商机关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和《行政许可法》纳入普法计划,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舆论宣传
阵地,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向社会和管理相对人进行普法宣传。在全省《行政
许可法》宣传周活动中,各地工商机关积极配合政府法制部门,走向街头,散发宣传
品,认真宣传《纲要》和《行政许可法》。
2005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公司法》《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咨询;参加“平安山东”法制宣传日活动;
开展“法治工商在山东”的宣传活动。11月,安排部署“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
检查验收,分别向省普法办、省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全省工商系统“四五”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的报告》。12月4日,在全省“12·4”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省工商局作
典型发言。

图4-10 2003年3月13日,平原县工商局开展街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专项培训
20世纪90年代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针对干
部队伍和管理对象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专项培训,有效提高了工商干
部的执法水平和经营者的法律素质。
(一)登记法律法规培训
1.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1994年7月15-21日,省工商局在潍坊市举办县以上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参加的
《公司法》培训班,培训人员300多人。
1996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广泛开展企业登记管理人员专项业务培训。泰安市工
商局年内组织12期登记管理干部培训,培训企业登记管理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310人。
莱芜市年内共组织培训班6期,受训人员423人。
1997年12月,省工商局针对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新登记工作,
在济南组织全省企业登记管理干部培训班,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
培训学习。
2.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1993-1995年, 省工商局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两年共
培训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联络员3300余人次。
在抓好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全省工商系
统内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
1997年,省工商局针对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首次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
合年检活动,举办年检法规培训班,培训登记管理人员190余人。
1998年初,对全省被授权外资企业登记的市工商局和参与管理的县级工商局的近
百名外资企业登记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省工商局还对驻所在济南市的40余家审计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60余名注册审计师、会计师进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
法律法规的培训。
1999年12月,省工商局对青岛、淄博等7个试点单位的169名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登
记的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资格考试。
2001年12月, 省工商局举办全省WTO知识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培训班,对13
2名市、县工商局分管外资工作的局长和市工商局外资科(处)长进行为期4天的培训。
2002年10月底至11月初,省工商局举办两期全省工商系统企业注册局局长培训班,
400多人参加培训。
2003年11月,省工商局举办两期全省外资科(处) 长和新上岗人员培训班,312名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干部参加业务培训,293人获上岗资格证书。
2004年6月下旬, 省工商局举办全省县以上企业注册局局长《行政许可法》《企
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200多人。
3.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1998年10月16-20日, 省工商局在滕州市举办全省《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培
训暨现场会议,各市、县工商局个体科(处、股)长和具体负责登记注册的人员参加培
训。
2000-2001年, 省工商局在潍坊举办《个人独资企业法》登记管理培训班。根据
《山东省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规定,组织3期对全
省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人员的培训,市工商局个体科(处)正、副科(处)长,县级工
商局个体股(科) 正、副股(科)长及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为600余名
考试合格的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人员颁发上岗资格证书。
2005年3月4日,省工商局举办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分层分类管理培训班,全省各
市、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的有关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二)市场法律法规培训
1993-2004年,省工商局开展经纪人资格培训,至2005年,全省通过培训、考核,
发展经纪从业持证人员26455人。
1995年4月8日,《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颁布后,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
举办由分管局长、市场科(股) 长、工商所长参加的骨干培训班180期,参训人数6000
余人;组织各类市场经营业户学习达100万人次。
2001年, 省工商局分两期举办全省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培训班,520多名市场开
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培训,系统学习市场经营管理及有关法律知识,交流市场开办经
验。12月21日,省工商局在济南举办全省新增89户小轿车定点销售企业负责人培训班,
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002年11月10-16日,省工商局在济南举办全省市场合同管理干部培训班。各市、
县工商局的市场、合同科(处、股)长,各市工商局机动车市场、经纪人及生产要素市
场管理所长共250多人参加培训。
(三)合同法律法规培训
省工商局合同法律法规大规模的培训始于1992年下半年,以《经济合同法》颁布
1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1993-1994年, 省工商局把经济合同管理的重点转到为企业和农民走向市场服务
上来,制定《全省经济合同管理岗位培训大纲》,于1994年颁布实施。按照省工商局
提出的为每个村庄培养1-2名合同管理“明白人” 的要求,全省各地工商机关加强对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岗位资格培训工作,共举办农村合同管理培训班4500多期,培训农
村合同管理人员20多万人;举办合同管理岗位培训班4244期,培训企业和农村各类人
员25万多人,有10万多人经考试合格取得经济合同管理岗位培训资格证书。
1995-1998年, 省工商局狠抓岗位资格培训,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举办经济合同
培训班12852期,培训83万多人。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 。6月15-19日,省工商局在济南举办《合同法》颁布后的第一期全省
工商系统《合同法》培训班。7月12-15日,省工商局与省企业合同管理协会联合在济
南举办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及省属企业《合同法》培训班。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举办各
种类型的《合同法》培训班400多期,培训5万多人次。
2000年4月16日, 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在全省组织〈合同法〉培训的通知》。此
后,省工商局和省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每年都举办培训班。
2005年8月28-30日,省工商局与省企业信用协会在威海举办新申报省级“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合同及信用管理培训班,共培训800多人。
(四)商标广告法律法规培训
1.商标法律法规培训
1994年7月, 省工商局在济南召开全省大中型企业商标广告战略、策略研讨会,
组织各市地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处)长,大中型企业,已取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
的大中型企业的厂长、经理,就企业运用商标战略、策略开拓占领市场、争创驰名商
标和著名商标进行研讨培训。
2000年3月-2001年4月, 省工商局举办全省企业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函授
培训,全省近6000名企业的厂长(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等领导干部参加培
训。
2002年11月27日-12月3日,省工商局举办两期商标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全省工商
系统306名干部进行商标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 2003年9月24-27日,省工商局及省内
有关商标代理机构参加了中华商标协会举办的商标法律实务培训班。
2.广告法律法规培训
1991年,省工商局组织16个市地工商局分管局长和商标广告科长参加的培训班,
学习广告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是年,省工商局举办广告设计创作人员培训班,培
训40人。
1992年5月, 省工商局在青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举办广告法规及行政规
章培训班,205名广告审查员和49名广告企业人员参加培训。
1993年第四季度,省工商局对各市、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股)长进行了一次普遍
培训,参训人员150余名。
1995年,先后举办3期省属广告经营单位《广告法》学习班,培训400多人。
1996年,国家工商局陆续制定了与《广告法》相配套的16件行政规章和一些规范
性文件,省工商局为此对市、县工商局分管局长和商标广告科(股)长进行培训,共培
训300余人。
1997年,省工商局先后举办4期广告审查员培训班,培训有关人员340人。
2005年,先后分4批对全省市、县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干部近400人进行广告监测
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五)公平交易法律法规培训
1991年5月6-16日, 省工商局举办全省17市地工商局经济检查干部《投机倒把行
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培训班。
1992年9月13-26日,省工商局在青岛举办全省工商系统经检所(处、科)长、股长
培训班,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工商行政管理岗位培训证书》。
1993年7月、10月,省工商局先后在烟台、泰安举办两期全省工商系统经检所(处、
科) 长、股长岗位职务培训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讨班。年内,省工商局和各
地工商局先后举办企业厂长、 经理《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班近300期次,培训人员
2.9万人次。
1994年4月15-29日,省工商局举办由197名县以上工商局经检所(处、科) 长及业
务骨干参加的第三期经检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集中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行
政执法程序和新的办案文书。
1995年8月14-20日,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所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山东分中心联合举
办执法管理人员条码技术培训班,共培训市、县工商局经检所人员400余人。
1998年4月20-24日,省工商局在济南举办全省公平交易执法培训班,各市地及县
工商局经检科长或业务骨干参加。7月16-19日,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省技术监督信
息研究所联合在泰安举办全省工商、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研讨班,
共培训250余人。
2001年7月21日,省工商局举办全省公平交易执法培训班暨工作会议。
2002年12月10-16日, 省工商局在济南举办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培训
班,对市、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和消保科(处)长340多人进行培训。
2005年8月, 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后,省工商局于
10月25-29日在济南分两期对市、 县工商局分管公平交易和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公平
交易局局长、法制科科长近600人进行集中培训。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培训
2004年9月6-7日, 省工商局在济南举办全省工商系统12315话务技能培训班,邀
请通信行业的专业培训师就话务技巧、规范用语、接报流程等内容进行授课,各市、
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培训。11月13-16日,省工商局在
济南举办全省工商系统消保科(处)负责人培训班。
2005年6月27-29日,省工商局在潍坊市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
训班,对全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全省各市、县工商局消保机构负
责人和特邀单位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培训。12月21-23日,省工商局举办全省工商系统
消费者权益保护暨12315工作培训班,培训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12315申诉举报工
作等专业技术知识, 全省各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
县级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人及各市工商局专门从事12315接诉的工作人员
共2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