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务承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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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 省工商局作出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推广烟台市工商局的经验,全
面推行政务承诺制。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根据省工商局的部署,推广政务承诺制。各市地工商局借鉴烟
台市工商局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并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或宣传栏、
张贴画等形式,将政务承诺内容、违规处罚办法、监督实施机构等向社会公布。
济南、威海、淄博、潍坊、德州、济宁、聊城、日照等市地工商局都分别下发了
在本系统内推行政务承诺制的通知,对企业登记、商标广告管理、经济检查、个体管
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消协等“窗口”部位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开承诺。临沂、泰
安、东营、枣庄、青岛、滨州、莱芜、菏泽等市地工商局在完善制度、公开承诺的同
时,狠抓承诺的落实,全部签订了“履行承诺书”。各市、县工商局都成立由纪检监
察、政工人事等部门组成的政务承诺制监察办公室,并建立《履诺情况登记簿》,每
月进行一次通报。至1997年底,政务承诺制在全省县以上工商机关普遍推开。
实行政务承诺制后,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变压力为动力,千方百计保证承诺兑现,
服务态度大为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企业、业户普遍反映,到工商局办事,门好
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事好办了,极少出现无故拖延工作时限的现象。多数情
况下,办事时间都比承诺时限进一步缩短,不少业务做到随来随办。
承诺制实行后,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日益增强,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层次明
显提高。烟台市工商局1996年5月1日向社会公开承诺全市500处集贸市场无“注水肉”
上市,否则实行加倍赔偿。为履行承诺,市工商局强化了对肉类复检人员的培训,为
每个工商所配置了肉类水分测试仪,并实行工商所对上级工商局、屠宰户和经营户对
工商所的连锁承诺制度,组织力量进行经常性检查,市场上基本杜绝了“注水肉”。
全省工商系统在实行政务承诺制的同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把廉政建设作
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证、照、案、摊、费”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等以
权谋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级工商机关在社会上的满意度迅速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