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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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6月,省工商局发出在全省工商系统实施政务公开的通知,并通过新闻媒
体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宣传。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工作纪律;主要办
事程序;各类收费标准;生产经营者应遵守的管理规则等。1991年,省工商局在总结
推广荣成市工商局政务公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布局,加大力度,完善
内容,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各市地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
内容。至1991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共设立政务公开栏3115处,1500个工商所或市管所
设置了规费收缴一览表,定期把定费额和收费额向社会公开。
1999年,省政府确定省工商局为政务公开试点单位。省工商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对政务公开的条
件、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及投诉方式等进一步规范,再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公开的主要内容:(一)登记注册类。主要有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外资企业登记注册、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二)监督管理类。主要有市场监管、商标监管、广
告监管、经济合同监管;(三)案件查处类。主要有经济案件查处、行政复议、国家赔
偿;(四)局内事务类。主要有财务、人事和其他重大事项。各级工商局普遍实行政务
公开制度上墙,制定文明服务用语、忌语和文明服务手册,建立服务大厅,实行“一
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发放“明白纸”,实行“办事效率监督卡”。省工商局机
关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把修改和重新制定的46项制度、规定编印成
册,人手一份。
对涉及需要对社会公众公开的政务内容,采取5种形式对社会公开:一是“开窗”。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都建立了业务服务大厅,变封闭式受理为敞开式受理,所有业务均
在大厅开设窗口,实行柜台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二是“上架”。把政务公开的办事
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岗位职责、联系电话、廉政守则和监督电话,分别通过广
告栏、触摸屏等予以公布。三是“登报”。在《大众日报》上发布《山东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政务公开公告。四是“上网”。将所有公开的内容上网、
上屏,在网上可浏览政务公开的内容,在业务大厅可用触摸屏查询。五是广而告之。
向来办事的企业或群众发放“明白纸”、“办事指南”、“办事效率监督卡”等。各
级工商机关还在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的工商业务大厅显要位置设置公开栏,将所有收费
项目、标准、依据等内容公开,全方位接受群众的监督。为配合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省工商局机关在各地聘请162名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其中,
从省直有关部门聘请20人,从全省部分企业聘请100人,从系统内聘请42人。至2002
年底,全省各市、县工商局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政务公开栏3598个。
2003年,省工商局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提速的通知》要求,出
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系统提高速度提升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意见》,对行政审批
和备案项目进行精简。对登记注册中前置审批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以
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少数特殊行业外,一律改为后置审批。省工商局明令取消
企业注册时提交的6大类、14种登记材料,并缩短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名称核准、年
检以及市场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30天缩短为3-5天。企业名称预先核
准缩短为1个工作日,企业设立登记缩短为5个工作日,企业变更登记、年检缩短为3
个工作日,当场能办结的当场办结。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还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实
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方便企业和群众。《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省工商局将
行政许可事项需机关内部多个机构办理的,简化成同一窗口办理、同一窗口送达,实
现“窗口”与业务科室、“窗口”服务前台与后台的互动与联动。要求“窗口”工作
人员当好“三员”(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做到“五心服务”(静心、热心、耐
心、专心、细心)和“谁首办、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核准、谁负责”的岗位
责任制。通过实施“金管工程”和“山东红盾信息网”建设,在网上设置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社会监督、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十几
个项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

图3-6 2003年10月,中纪委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视察龙口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工作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主要负责人还通过广播电台开办的“阳光政务热线”或“行风
热线”直播节目,与听众进行在线交流,解答或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受到社会
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至此,全省工商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走上阳光、透明、规范
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