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制工作地位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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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机构建设
1991年9月3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
法制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求没有建立专门法制机构的市地工商局,要尽快把
法制机构建立起来,有条件的县级工商局,也要建立专门机构。已经设立专门机构的
工商局,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充实力量,使法制工作走上正轨。
1992年,省工商局设复议应诉处(内设机构)。1996年5月,省工商局设法制处。
至1998年,全省17个市地工商局全部成立了法制科(处),其中有正式编制的占90%;
154个县级工商局有103个建立了法制机构,占67%;800多个工商所设立了法制员。全
省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法制工作队伍发展到440人。各级工商局根据工作需要,
注意选调素质较高、业务熟练、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法制机构,提高了法制工作队伍
素质。有15个市地局和80多个县级局的法制人员达到至少有1人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
以上学历的要求,分别占88%和52%。青岛市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
历的占到90%以上。
1998年5月21日,省工商局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三年
规划》,提出围绕建立有权威的行政执法机构和建设行政法治系统的目标,通过多种
形式和扎实有效的学习、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队伍。
1999年12月8日,国家工商局颁布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办法》,
规定了执法监督的范围,主要有:(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情况;
(二)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三)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四)行政
强制行为;(五)行政处罚行为;(六)行政许可行为;(七)行政收费行为;(八)行政不
作为行为;(九)行政复议行为;(十)行政赔偿行为;(十一)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2000年8月,省政府批准的省工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
案确定了法制处的职责:拟(修)订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
定和实施与工商行政管理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制有关的立法调研规划;负责监督检查工
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社会普法宣传培训;负责省工商局办
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赔偿工作,协助办案机构参与行政诉讼工作,协调
全省工商系统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全省各级工商机
关按照省政府和省工商局的要求,加大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实现了机构、人员、
设施三到位。至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共配备法制工作人员447人,其中,30人具有
律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372人,占全系统法制队伍的83%。各地工商所配备专职或
兼职法制员2790人,形成了省、市、县、所四级法制工作监督网络。

二、法制工作地位的确立
1997年4月26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首次明确提
出法制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生命线”、“总抓手”的理念,提出,工商行政管
理的地位要靠法律来确立,工商行政管理的权威要靠执法来树立,工商行政管理的行
为要靠法律法规来规范。会议指出,法制工作仍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具体
表现为,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个别领域或方面仍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制约
了监管和执法职能的到位;广大群众和适法对象对工商法规知晓程度较低,法制宣传
有待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比较薄弱,监督管理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有法不依、执法
不严、违法不究和“三乱”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
不适应法制工作不断强化的需要,亟待加强。
为进一步强化法制工作“生命线”和“总抓手”的地位与作用,2001年8月20日,
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三、法制建设目标
1998年6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首次提出“依法行政,建设
行政法治系统”的系统法制建设奋斗目标。2001年,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建
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建设行政法治系统”为全省工商
系统法制建设的总体奋斗目标。“依法行政,建设行政法治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具
有完备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在工商行政管理涉及的领域里有法可依;具有严格
的行政执法制度,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具有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
能够保证违法必究;具有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能够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为实现
这一长远奋斗目标,实行分阶段推进,每五年提出一个阶段性的近期奋斗目标。
2005年,省工商局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地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以及国家工商总局
提出的建设“法治工商”的目标要求,将“建设行政法治系统”与建设“法治工商”
并提。5月,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提出,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建设的长远目标是,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年左右建成行政法治系统;近期目标是,经过第四个依法行政
规划和第五个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
成行政法治系统奠定坚实的基础;当前目标是,全面完成“三五”依法行政和“四五”
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任务,努力争创同级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两个先进集体,
实现“四五”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