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提出法制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生命线”、
“总抓手”的理念和“依法行政,建设行政法治系统”的长远目标,建立健全了专职
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队伍,法制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在全省工商系统推行执
法资格认定制度、案件主办人与法制员制度、法制工作“一票否决”与行政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办案规范“四化”制度等,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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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提出法制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生命线”、
“总抓手”的理念和“依法行政,建设行政法治系统”的长远目标,建立健全了专职
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队伍,法制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在全省工商系统推行执
法资格认定制度、案件主办人与法制员制度、法制工作“一票否决”与行政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办案规范“四化”制度等,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