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纪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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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商系统自1992年介入经纪人管理以来,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
机构和人员、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资格培训考核和登记管理、严查违法违章行为等措
施,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各类经纪人,促进经纪人健康有序发展。

一、发展概况
经纪人是商品交换关系的产物。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中国历史上最早的
经纪人是两汉时期的“驵侩”,最早产生于马市贸易。
山东省工商系统从1992年开始经纪人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全省各级工商
机关通过培训、宣传、扶持发展等措施,培育发展各类经纪人。至1997年10月底,全
省累计注册登记个体经纪人12035人,颁发经纪组织服务许可证1710家。1998年,全
省有办理经营资格登记注册的各类经纪机构6207户,其中经纪公司590户,经纪合伙
企业222户,兼营经纪业务的企业5310户,持证经纪从业人员1.9万人。
2005年4月,全省工商系统经纪人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对培育发展各类经纪人特
别是农村经纪人培育发展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全省工商系统以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为
切入点,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至2005年底,全省登记各类经纪人15727户,持证经纪
从业人员26455人,年经纪业务量161.5亿元。其中,各类农村经纪组织1.1万户、农
村经纪执业人员1.6万人,年经纪业务量66亿元。各类经纪人分别活跃在消费品、生
产资料及生产要素市场上,在搞活商品流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资金项目引进等方
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999-2005年全省经纪人情况一览表
表2-11
单位:户、人、万元

┌──┬──────────────────────┬────┬────┐
│项目│登记经纪人户数 │经纪从业│经纪 │
│年份├───┬───┬───┬───┬───┬──┤持证人员│业务量 │
│ │合计 │个体 │合伙 │公司 │兼营 │其他│ │ │
│ │ │经纪人│经纪人│经纪人│经纪人│组织│ │ │
├──┼───┼───┼───┼───┼───┼──┼────┼────┤
│1999│9722 │4889 │55 │2324 │1569 │885 │12653 │881234 │
├──┼───┼───┼───┼───┼───┼──┼────┼────┤
│2000│13344 │5786 │272 │1968 │2427 │2891│20356 │774891 │
├──┼───┼───┼───┼───┼───┼──┼────┼────┤
│2001│17347 │8233 │176 │2848 │3857 │2233│27340 │741185 │
├──┼───┼───┼───┼───┼───┼──┼────┼────┤
│2002│15768 │7323 │173 │3526 │4187 │559 │30072 │747074 │
├──┼───┼───┼───┼───┼───┼──┼────┼────┤
│2003│18458 │7437 │227 │6053 │4154 │587 │37038 │1605907 │
├──┼───┼───┼───┼───┼───┼──┼────┼────┤
│2004│16138 │6404 │288 │5527 │3309 │610 │33656 │653955 │
├──┼───┼───┼───┼───┼───┼──┼────┼────┤
│2005│15727 │8627 │202 │4131 │1996 │771 │26455 │1614762 │
└──┴───┴───┴───┴───┴───┴──┴────┴────┘

说明: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修改经纪人统计报表制度,原有的证券、期货、保险经纪
人项目不再列入统计范围。

二、监督管理

图2-14 1993年5月,省工商局核发的《经纪人服务许可证》

1992年,省工商局对全省经纪人进行摸底调查,开始介入经纪人的管理工作。
1993年2月2日,济南市政府颁布全国第一部经纪人管理规章--《济南市经纪活动管理
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济南市工商局是全市经纪人的主管机关,对经纪从业人员实
行资格管理,对经纪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27日,省工商局、省信息协会和山东信
息市场联合成立“山东省经纪人培训办公室”,主要负责受理经纪人申请登记、编写
教材、组织培训、考核等工作。3月,省经纪人培训办公室在济南培训全省第一批经
纪人50 0多人。7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加强经纪人中介活动管
理的报告》,明确工商机关是经纪中介活动的主管机关;所有经纪组织或个人,必须
经工商机关核准发证后,方可从事经纪活动;经纪执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经
纪人资格证书》后,方可向工商机关申请领取《经纪人服务许可证》;经纪人收取佣
金后,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税金和工商管理费。9月20日,省工商局下发文件,对经
纪活动从业人员的条件、《经纪人资格证书》和《经纪人服务许可证》的申领等相关
要求进行明确。各地相继开展对经纪人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全省
对6000多人进行登记发证。次年,省工商局组织开展1993年度经纪人年检及换证工作。
1995年8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山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经
纪人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省对经纪人的管理实行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相
结合,对经纪人的中介活动采取统一政策、统一发证、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标准。工
商部门对经纪人的登记管理实行年检制度;个人经纪人在每年1月1日至3月底前到原
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10月26日,国家工商局发布中国第一部全国性规范经纪人活
动的行政规章--《经纪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纪人办法》),对经纪人实行资格
认定管理制度。1996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学习
贯彻《省经纪人条例》和《经纪人办法》。
1997年4月,省工商局开展为期6个月的经纪人清理整顿工作。在对经纪人调查摸
底的基础上,各地组织专门师资力量或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纪人进行集中培训、考试。
至10月底,全省举办培训班65期,培训人员4252人,经考核合格颁发资格证书4130人、
《经纪组织服务许可证》1710户、《经纪人服务许可证》2500户(人)。全省通过经纪
人年检注销经纪人资格675人,对895家企业督促完善经纪人资格及证照手续,对2 16
户经纪组织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罚决定,对144家企业进行经济处罚,对423户无照经营
者予以取缔。

图2-15 1997年9月,济南市工商局核发的《经纪组织服务许可证》

1998年5月21日,省工商局会同省人事厅印发《山东省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
法》,明确设立人才中介机构的条件、批准程序及其业务活动范围等。是年,全省从
规范经纪人和中介机构入手,开展经纪人管理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先后举办46期
培训班,培训经纪人2800余人次。全省工商机关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职介机构
150家,查处经纪违法违章案件18件。
1999年5月31日,省工商局印发《山东省经纪人管理程序规范》,对经纪人的界
定及程序、经纪范围的核定及程序、经纪资格认定程序、登记注册程序、经纪人监管
内容及操作程序、经纪资格年检及程序、经纪人档案管理程序等进行规范。
2000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换发新的《经纪人资格证书》。个体经纪人已领取营
业执照的,不再核发《经纪人服务许可证》;对兼业且挂靠在经纪人事务所的个人经
纪人,仍核发《经纪人服务许可证》。对经纪组织核发的许可证,至1999年度审验时
一律废止,仅保留其从业人员的经纪资格证书。
2000年4月,省工商局召开全省经纪人管理工作会议,制定经纪人管理规范考评
标准。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体育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商
部门对体育经纪人监管的主要职责、从事体育经纪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及体育经纪活动
规范等。5月22日,省工商局与省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体育经纪从业人员资
格培训考试的通知》,6月,举办全省第一期体育专业经纪人培训班。会同省建设厅
组织全省第十期房地产经纪人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逐步将专业经纪人纳入管理轨道。
12月15日,省工商局、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利用互联网从事人
才市场中介活动管理办法》。是年,全省举办经纪人培训班47期,培训经纪从业人员
5338人,为5296人颁发经纪人资格证书,对6204人进行年检换证。是年,省政府办公
厅印发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组织管理
经纪人、经纪机构作为省工商局的12项主要职责之一。2001-2002年全省工商系统机
构改革时,经省编委批准,有12个市工商局成立经纪人管理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图2-16 2000年7月,省工商局核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

2001年5月8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明确市场和经纪人与企业登记管理中几个具
体问题的通知》。各类经纪公司以及经营范围中含有中介、咨询、信息服务、经纪、
代理、代办、受理委托等字样的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需具有一定数量的持有
《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后,方可办理企业(个体)登记注册。11月,省工商局进一步
完善经纪人的培训、考核、认定和管理办法,明确对一般经纪人、专业经纪人和特殊
行业经纪人的监管重点。年底制发新的经纪人年检报告书式样。
2002年3月18日,省工商局与省科技厅联合下发《关于进行全省技术经纪人培训、
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开始对全省的技术经纪人进行资格认定。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取消国家工商总局的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行政审批项
目。因《省经纪人条例》依然有效,全省继续开展经纪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经纪
人年检工作,全省共办理2002年度经纪资格年检26506人。2004年4月30日,省政府取
消省工商局的经纪人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
的规定,不再对经纪人实行资格认定。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废
止《省经纪人条例》。8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重新修订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
开始实行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制度、经纪执业人员基本情况明示制度及经纪执业人员在
经纪合同上签名三项管理制度。
2005年2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
的意见》。5月20日,省工商局与省市场与经纪人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经纪人管
理工作的通知》,对经纪人规范登记、经纪执业人员备案、明示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至2005年底,全省按照《经纪人办法》规范登记的经纪人有10359户;备案经纪人
5953户;实行经纪执业人员情况明示的经纪人4769户;实行经纪执业人员合同签名的
经纪人1656户。
各地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打击各类经纪违法违章行为。1
999-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查处生产要素市场经纪违法违章案件共140件,罚没金额
3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