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生产要素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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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商机关从1986年起介入生产要素市场管理。至1990年,全省工商系统参与
管理的生产要素市场有6处。199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坚持“政府领导、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多家兴建、工商监管”的方针,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
依靠当地政府的领导,参与制定生产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支持企业、事业、社会团体
等有条件的单位创办生产要素市场,走出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家办市场的路子。1
991-1993年,全省各地工商机关对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进行探索。在技术
市场方面,开展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合同鉴证等工作;在资金市场方面,严把经营主
体关,规定借贷双方必须签订经济合同;参与产权市场管理,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帮助企业办理出租、出让、兼并、破产、拍卖等手续。1991年底,全省有生产要素市
场6处,其中,房地产市场5处,技术市场1处;成交额5762万元。至1993年8月,全省
各级工商机关参与管理的生产要素市场10处。
1994年12月17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生产要素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
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加快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发展;完善市场登记制度,加强对生产
要素市场载体的管理;加强对生产要素市场主体的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
对生产要素市场客体的监督管理;强化市场交易活动的管理;理顺内部关系,建立相
应的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机构。1995年,全省工商系统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的“双生”市
场180处,配备1000人参与管理。至1997年底,全省按照《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并参
与管理的生产要素市场108处。各地以中介机构和经纪人为切入点,在参与产权市场、
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民办职业介绍所等生产要素市场监管方面有了良好开端。
1997年11月27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企业产权交易监督管理的通知》。全
省各地加强对场内外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登记注册管理、产权
交易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管理,依法查处企业产权交易的违法行为。12月,全
省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理整顿行动。
1998年4月,国家工商局将规范室内装饰装修市场列为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工作的
三个重点之一。6月9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培育和规范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通知》,
开展对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清理检查。各地工商机关参与培育和发展室内装饰装修市
场,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监督管理。7月15日,省工商局会同省建委下发《关
于培育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房地产、工商部门按照各自职权
范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规范管理,促其健康发展。1998年,全省工商机关参与管理的
生产要素市场119处,查处违法案件41件,其中涉及房地产市场的35件,罚没金额7万
元。
1999年1月,省工商局会同省劳动厅下发《关于规范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的通
知》。各地严格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强化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
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规范职业介绍机构中介行为;做好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清
理整顿工作。12月1日,省工商局与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
省人才市场管理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对人才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2000年8月25日,省工商局会同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对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进行
清理检查的通知》,9-11月底,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经营主体的资格、经营行为等方面
集中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
2001-2005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劳动力、房地产、技术、
金融、产权等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整顿,查处无证照经营、
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违法违章行为,促进生产要素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200
2年以后,有形生产要素市场逐年减少。至2005年底,全省有生产要素市场5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