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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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以前,是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的起步和初级发展阶段。从1980年第一家外
商投资企业落户山东至1990年底,全省累计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827户,外国(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69户,外国(地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78户。1991年后,特别是
中共十四大以来,全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方针,加强对外
商投资企业的扶持服务和依法监督管理,有效改善了外商投资环境,全省外商投资企
业获得高速发展。 至2005年底,全省实有外商投资企业20153户,居全国第四位;投
资总额786.3亿美元,居全国第六位;注册资本470.8亿美元,外方认缴338.6亿美元,
分别居全国第六位、第七位。

一、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991年,山东省各被授权工商局实行目标管理制度,从企业出资率、开业率、年
检率等九个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提出质和量的要求,并在年终进行检查
考核,提高了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
理和扶持服务相结合,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回访检查。在日常的回访检查中,主要
是向企业宣传法规,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健全财务制度、提高
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条件等。全省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回访检查率达90%以上。各未被
授权市地工商局认真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初步审查工作,实行企业登记前期、中期、
后期程序的专人岗位负责制度,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填报有关材料,深入现场进行考察,
及时上报登记注册材料等。
1992年,全省各被授权工商局采取措施,大力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全省利用外
资实现重大突破。省工商局委托未被授权的市地工商局对当地新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
进行登记初审和代发营业执照,方便企业登记。依据国家工商局《关于改进登记管理
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登记主管机关严格把关,除国家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外,其他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另行规定的专项审批和许可证,一律不作
为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的法定前置条件; 企业申请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等8个登
记事项,可不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持有关文件、证件直接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
变更登记; 将国家规定的30天企业登记材料审核时间缩短为7天。各地还实行“全天
候”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潍坊“风筝会”期间,省工商局组织人员到
潍坊现场办公,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各类登记34户;在“中国青岛对外经贸洽谈会”期
间,青岛、淄博等市地工商局专门派人在活动现场进行登记法规咨询和现场登记发照。
是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和登记管理受到党委、政府的多次表扬。赵志浩省长
听取省工商局在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既放权又培训等有
关情况的汇报后,给予肯定。
1993年,部分市工商局对名称登记实行办事人员直接核准制,有的市工商局委托
具备条件的县级工商局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材料进行初审。在省工商局的建议和筹办
下,省政府于1月11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超5000家新闻发布会。
济南、淄博等市地工商局通过报纸、电台发稿200余篇,宣传山东的投资环境。是年,
省工商局对外商投资的商业、房地产、银行等领域的企业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
机构及各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报告报国家工商局和
省政府,为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1994年,省工商局在全省进行外商独资企业的直接登记和发证试点。同时,根据
国家工商局《关于对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扬州冠亚毛绒玩具有限公司变更外
方投资者如何确定企业类别的请示〉的批复》,将以下企业也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利用所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包括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设立的
企业, 只要其投资比例占新设立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5%,新设立企业可
视为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后,利用其投资所获人民
币利润再投资设立企业,可参照上一条执行。(二)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名义再投资
设立企业或与国内其他企业合资或合作设立企业,只要其中外商投资占新设立企业注
册资本比例达到或超过25%,新设立企业可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三) 内资企业与中外
合资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外合资企业作为发起人认缴的出资
额内,只要外方对中外合资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与新设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相比达到或超
过25%的,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1995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组建集团公司、转变为股份公司和国
内企业改制成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主动上门提供法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研究方案,
提前审阅其合同、章程及有关登记材料,保证了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顺利发展。是
年,山东省登记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公司2户、股份公司5户。其中,山东华能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额达43亿元人民币。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再投资的新规定,省工商
局及时规范了再投资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对符合条件企业再投资的申请及时受理、
及时核准。针对部分企业因中、外双方合作不愉快或一方未及时投入资本提出要解散
企业、进行注销的情况,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支持守约方另找合作伙伴或帮助其寻
找新伙伴,指导企业依法办理变更登记。适应企业生产规模的要求制定调整注册资本
的办法。因市场变化等原因,部分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的资本小于注册资本。从保
护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益出发,省工商局依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的规定,与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进行
公告的通知》,对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步骤、责任等提出意见,适应了企业开
展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年,全省共为56户企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加强微机的
开发利用和数据库建设,实现各登记主管机关直接用微机查询名称、打印营业执照及
统计汇总,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数据库。是年,省工商局还开发了年检、出资
管理软件,并在全省推广使用。微机的普遍使用,提高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的现代化程度。
1996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深入开展“工商形象建设年”活动,树立登记机关优
质、高效服务的新形象。推行烟台市工商局的“政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提
高办事效率, 明确名称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准;设立、变更、延期、注
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准。 建立政务承诺公开栏,实行七个公开,即外
资处(科)职责公开,登记管理人员姓名、职务、编号公开,登记注册程序公开,《依
法行政文明管理公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的
监督。对省政府认定的30户明星外商投资企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各级工商机关确
定专人靠上跟踪服务,提供登记法规咨询,及时解决企业登记中的难题。针对登记工
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省工商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企业变更类别、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及内资企业承包经营管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登记规范意见,统一登记标准,
方便企业登记。围绕服务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省工商局组织了对全省国有大中型企
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问题、对策的调查研究,设计了调研提纲。该调研课题
被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定为山东省“九五”重点课题。
1997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补充完善政务服务承诺制度,当年受理的企业名称、
开业、变更、延期、注销登记均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办事效率和质量提高。省工商局、
济南等市工商局在登记中亮牌上岗,开展文明用语活动。威海市工商局累计调解各类
纠纷20多起,为中方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1998年,省工商局就创建文明外资科(处)制定了环境、仪表、语言、执法和政纪
五个方面的标准,下发在全省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系统开展创建文明外资科(处)活动的
通知。各市地工商局认真依照“文明外资科(处)标准”改善登记环境,改进工作作风,
规范登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是年,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及泰安、烟台
等5个市工商局外资科(处) 被评为“文明外资科(处)”。在各市地工商局的参与支持
下, 省工商局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外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对8个市地66户企业
进行重点调查,完成了“九五”省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
利用外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并通过鉴定。鉴定认为,“该项研究成果达到
省内同类课题的领先水平”。省工商局还在全省开展私营企业利用外资情况的调查,
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国家工商局和省政府。
1999年,省工商局制定《外国(地区)企业购买国有企业资产股权举办外商投资企
业应明确的几个问题》,规范国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重组、改制的方式、适用法规和
操作办法。烟台市工商局推行《办事效率监督卡》,将登记注册行为自觉置于企业的
监督之下。威海市工商局向外商投资企业发放服务联系卡,方便企业咨询和办理登记
手续。在连续两年开展创建文明外资科(处)活动的基础上,省工商局组织对各市地工
商局创建文明外资科(处) 活动进行复审和评估。经复审、评估,原5个“文明外资科
(处)”均通过复审;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及济南、枣庄等10个市地工商局外资科
(处)被评为“文明外资科(处)”。泰安市工商局外资科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
号”称号;淄博、枣庄、日照市工商局外资科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0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为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
企业研究分析相关法律关系,设计合资合作方案,解决疑难问题。泰安市工商局在办
理泰山生力源集团啤酒有限公司改制登记过程中,提出几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改
制方案供企业选择,并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受到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好
评。省工商局制定《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的意见》,对联系单位利用外资项目提供登记
前、登记中、登记后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坚持实行企业改制现场办公制度。在办理国
有企业利用外资改制、改组登记过程中,严格遵循国有企业利用外资的原则,规范改
制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程序和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明晰产权关系,维护国
有资产权益。对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提高产业结构档次、投资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较好的企业,作为重点跟踪服务对象,通过定期走访和挂钩服务,为这些企业
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积极支持其设立分支机构,增加经营范围,增强改制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改制企业的
发展。同时,提高工作质量,在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窗口推广“一口清”的做法,
即对企业登记咨询做到一次讲清。
2001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加强调查研
究,及时解决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初,省工商局召开外资企业
登记管理工作理论研讨会,围绕外商并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前置审批、入世
后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对策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其中15篇论文被省工商学会评为优秀
论文。省工商局编辑出版一期《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外资专刊〉》,交流理论研究成
果, 宣传山东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3月,省工商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国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资产重组登
记注册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较好地解决了外商投资企业先登记、后出资与前置审
批的矛盾,明确了国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资产重组的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利用外资
进行资产重组的登记行为。实行《受理人员全过程跟踪服务制》,由第一个负责接待、
受理的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办好登记手续;向申请
登记的企业发放《外资企业登记指南》,解决企业一次听不清、听不懂、记不住的问
题。在服务领域上,向前延伸,提前介入,在立项报批、名称预先核准阶段即提供超
前服务,指导企业办理有关立项、报批、登记等手续,使企业避免走弯路;向后延伸,
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向企业发放《照后须知》,告诉企业领照后应到海关、税务
等有关部门办理的手续及这些部门的地址、电话。在全省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系统推行
政务公开、政务承诺、服务质量监督卡、文明用语、服务忌语等文明服务十项制度,
树立了外资企业登记“窗口”的良好形象。
2002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在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
清理前置审批目录。省工商局对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前置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只
保留了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并列出详细目录,印发全省执行。
同时,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先登记、后出资的特点,把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
划分为登记前提交和登记后提交两类,解决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中前置审批规定与实
行认缴资本制的矛盾,简化了登记程序,促进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二)简化登记
材料,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原要求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冠省行政区划名称条件,注册资本由
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 其中,经省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冠省行
政区划名称, 注册资本降至20万美元。 当年共登记冠省行政区划名称外商投资企业
116户,比上年增长1倍。对规模较大的外商投资企业,积极支持其申请免冠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三) 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标准。4月,省工商局制定《外商投资企业
登记受理人员全程负责制实施办法》,规范登记受理人员接受咨询、受理登记、颁发
营业执照、回访检查和出资管理等全过程行为,强化服务意识。12月,省工商局印发
《企业登记受理人员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企业登记受理人员是登记管理部门
落实首办责任制的责任人,实行“四个一” (一张服务联系卡、一张“明白纸”、一
张《办事效率监督卡》、一张《照后指南》)和“五个服务”(靠前服务、跟踪服务、
限时服务、延伸服务、文明服务) 。省工商局推广实行“AB角”制。各工作岗位除分
工负责的人员(A角) 外,均确定替岗人员(B角)。A角因事离岗,B角要负责完成A角承
担的工作,避免空岗,确保办事时限的落实。潍坊市工商局聘请一批外商投资企业的
负责人作为社会监督员,接受企业对登记机关的直接监督。淄博市工商局发挥职能、
体制、 队伍优势,在全系统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全市各级工商局与100多家外商
投资企业签订了帮扶协议,为帮扶企业提供服务。威海市工商局对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较多的乡镇实行现场办公、上门服务。荣成市港西镇因韩商投资企业较多,成为威海
市工商局重点服务对象,对该镇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律上门办理登记手续,港西镇
成为远近闻名的韩商独资镇。(四)青岛、淄博市工商局率先在全省推行企业登记注册
前置并联审批制度,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将涉及审批项目较多和有监察职能部门的市
文化局等19个单位列为并联审批成员单位,通过网络传输手段,实行“一门受理、抄
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工作流程机制,将以前企业从前置审批到工商登记
发照几个月的办理时间, 缩短为7个工作日办结,提高了企业审批登记速度。其他市
工商局也根据各地情况,因地制宜,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济南、烟台等市实行行政审
批服务中心制,将工商局、税务局、外经贸局等40家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在一个大厅办
公,使企业一次性办好多个部门的审批登记手续。日照市工商局实行串联审批,由市
(县、区)招商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召集工商等相关部门在会上直接解答企业提出的
问题,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材料齐备的,由各部门分头审批。
2003年,省工商局提出,各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人员要更新登记管理理念,
牢固树立三个观念: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并重的观念、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观念、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观念,设身处地地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服务。同时正确处理
四个关系: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
高效率的关系、降低门槛与经济安全的关系,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服务经济
发展与市场监管执法相结合的文章。在改进工作方面,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一是为
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利用外资, 营造园区优势,在有条件的市工商
局实行“两头在开发区、审批在市”的做法,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受理、初审和发照
(加盖市工商局印章)在开发区工商局,审批、核准在市工商局,方便企业办理营业执
照。二是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全省企业登记工作试行“一
审一核制”的实施意见》,由原来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减少为两个环
节,提高了办照速度。三是积极参与地方行政审批改革,凡地方政府成立行政审批中
心的,工商机关无条件进入办公。在各级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全省进驻行政审批
服务中心的有14个市、72个县工商局的工商登记“窗口”被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授予
“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示范岗(单位)”、“青年文明号”、“提速窗口单位”、
“服务标兵单位”等称号。
2004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登记工作水平,努力服
务山东经济发展。各级工商局均开通了网站,公开了网址、传真电话等,接受企业以
邮寄、传真、电子数据、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登记申请,并通过网站、网页、公开
栏、触摸屏、“明白纸”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实行“阳光登记”;
根据《行政许可法》“当场登记”的要求,通过放权、授权等形式,建立起适应“当
场登记”和政务集中审批要求的登记注册新机制,做到80%以上的审批事项当场办结,
全部登记业务在3日内办理完毕。 全省工商系统继续放宽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
展。 4月,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支持加快胶东半岛制
造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放宽政策,降低门槛,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程序和登
记材料,支持加快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威海市工商局在分局和县级工商局设立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受理窗口,开辟制造业企业登记注册“专线”,营造加快制造业基
地建设的“绿色通道”。

图1-31 2005年8月,基层工商局工作人员深入台资企业调查研究

2005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山东省外向型经济又快
又好发展。4月,省工商局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实施意见》
和《关于促进全省服务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外向型经济结构调整和科学发
展。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落实省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支持
加快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半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青
岛市工商局发挥企业登记信息优势,将每月的企业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供领导决策参考。烟台市工商局下发《关于报送企业登记管理重点信息的通知》,对
半年和年度需要报送市委、市政府的重点信息进行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
对台方针政策和全省对台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贸合作,省工商局对台商来鲁投
资兴业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为了方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促进县域外商投
资企业发展,省工商局积极为县级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
准登记权。12月,全省共有11个县级市工商局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
记权,为更好地服务县域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情况
(一)户数发展情况
从历年新登记户数情况看, 1991-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经历了由快速发展
到逐步调整最终走向理性、 平稳发展的过程。1991-1993年是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发展
的阶段。1991年,全省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808户,是前10年累计登记总户数的97.7%;
1992年新登记4053户, 是1991年的5倍;1993年新登记6981户,是前14年累计登记户
数的1.2倍,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达到历史最高峰。1994年全省新登记户数 (3301户)
大幅下降,不到1993年新登记户数的一半。此后至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经历了
9年的调整期,新登记户数前4年逐年下降,至1998年降到最低点(1230户)后又开始逐
年回升,2002年基本达到1994年水平。2003年至2005年为外商投资企业平稳发展阶段,
户数增减幅度较小,外商投资更趋理性,企业质量和成活率均高于往年。

图1-32 1991-2005年全省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户数情况

图1-33 1991-2005年全省累计实有外商投资企业户数情况

图1-34 1991-2005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发展情况

(二)企业类型发展情况
从企业类型发展情况看, 1991-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经历了由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占绝对优势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独资企业)逐步崛起
并最终占较大比例的过程。1996年以前,合资企业为外商投资首选的经营方式,历年
新登记户数占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总户数的50%以上,其中,1993年以前高达79.9%以
上。1997年以后,独资企业异军突起,所占份额逐年增加,1998年独资企业新登记户
数首次超过合资企业, 成为此后几年外商投资的首选方式。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是《公司法》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新的外商投资类型。1995年全省
新登记3户股份公司, 至2005年,全省累计登记股份公司34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
直发展缓慢,所占比例较小,一般占新登记户数的5%以下。随着全省经济发展及国有
企业改组、改制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转型为外商
投资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一些大的企业如中国联通、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和山东移
动通信等的改制,带动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及分支机构先后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
机构。一些资股份有限公司,如山东晨鸣纸业集团、淄博鲁泰纺织股份、山东航空、
兖州煤业、山东国际电源开发等股份公司因在境外上市或在境内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
使外方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 也由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规模发展情况
1991-1993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每年投资总额的增长率为207%、525.4%、63.6%;
注册资本的增长率为173%、 491%、 68.6%; 外方认缴出资额增长率为175%、505%、
91.1%。 1994年大幅下降,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外方认缴出资额只达到1993年水平
的一半。1995年略有回升后又每年以超过19%的速度递减,至1998年到达最低点(投资
总额为21.15亿美元),后又逐年回升。虽然户数和投资数额起伏较大,但外商投资企
业质量不断提高。15年中,有10年当年新登记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
业超过100家,其中,2002年新登记273家,2003年376家,2005年484家。新登记企业
户均投资规模不断增加。 1991年,新登记企业户均投资规模为155.7万美元,以后逐
年增加,1995年以后(除1998年、2001年外),企业户均投资规模全部超过230万美元,
其中,有5年超过300万美元,2005年达到462万美元。

图1-35 1991-2005年全省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投入资本情况

(四)投资行业发展情况
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 1991-2005年,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生产加工制造行业。
年新登记制造业企业占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总户数比例最高的是1991年,达到94.5%,
1993年最低为69.6%,其余都在70%以上。其中有6年超过80%。在制造业企业中,又以
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及化工产品、金属制品、矿物制品、塑料
制品等制造行业为主。除制造业占主导地位以外,外商投资较多的行业还有:房地产
业、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及信息咨询业。随着国家对外商投资
产业政策的调整及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外商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宽,一些原本限
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行业如商业、外贸、金融、保险、证券、电信、旅游和中介服
务等逐步放开。

1991-2005年全省新登记外商投资制造业企业发展情况
表1-2
单位:户
┌──┬─────┬─────────┐
│项目│制造业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 │
│年份│ │ │
├──┼─────┼─────────┤
│1991│752 │93.10 │
├──┼─────┼─────────┤
│1992│3188 │78.70 │
├──┼─────┼─────────┤
│1993│4859 │69.60 │
├──┼─────┼─────────┤
│1994│2406 │72.90 │
├──┼─────┼─────────┤
│1995│2375 │79.20 │
├──┼─────┼─────────┤
│1996│1423 │78.70 │
├──┼─────┼─────────┤
│1997│1122 │79.90 │
├──┼─────┼─────────┤
│1998│960 │78.00 │
├──┼─────┼─────────┤
│1999│1223 │82.50 │
├──┼─────┼─────────┤
│2000│1955 │83.70 │
├──┼─────┼─────────┤
│2001│2159 │84.30 │
├──┼─────┼─────────┤
│2002│2660 │82.60 │
├──┼─────┼─────────┤
│2003│3045 │81.20 │
├──┼─────┼─────────┤
│2004│3036 │81.30 │
├──┼─────┼─────────┤
│2005│2872 │79.50 │
└──┴─────┴─────────┘

(五)投资国家(地区)发展情况
从外商投资来源地看,15年来,全省外商投资一直以亚洲国家(地区,含港、澳、
台资)为主。历年新登记亚洲国家(地区)投资企业占新登记总户数的比例均超过65%,
最高达92.8%(1996年) 。1997年以前,香港投资户数稳居第一,是全省外商投资企业
的主要投资来源地。1997年以后,韩资企业异军突起,发展迅猛,超过香港成为来山
东投资户数最多的国家(地区)。2001年以后,韩资企业户数占历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
业户数的比例均超过40%,最高达到45.9%(2004年)。除亚洲国家(地区)外,美国在山
东投资比较稳定,占有一席之地,历年新登记户数占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总户数的10
%左右,最高13%(1998年),最低8%(2005年)。历年投资户数在全省前5位的国家(地区)
是:香港、台湾、韩国、日本和美国。除此之外,新加坡、英国、德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较多,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登记户数分别为:5 07户、
245户、 303户、495户、398户和317户。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来山东投资的国
家(地区)不断增加,1991年来山东投资的国家(地区)只有29个,至2005年已达128个,
并呈多元化发展趋势。2005年,拉丁美洲、非洲的投资增加,当年全省新登记拉丁美
洲、非洲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121户和22户,比上年增长63.5%和37.5%。

1991-2005年全省新登记投资户数前5位的国家(地区)表
表1-3
单位:户
┌─────┬──┬──┬──┬──┬──┐
│国家(地区)│香港│台湾│韩国│日本│美国│
│年份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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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398 │134 │79 │51 │89 │
├─────┼──┼──┼──┼──┼──┤
│1992 │2233│575 │184 │187 │447 │
├─────┼──┼──┼──┼──┼──┤
│1993 │3244│1132│342 │371 │837 │
├─────┼──┼──┼──┼──┼──┤
│1994 │1167│561 │430 │233 │412 │
├─────┼──┼──┼──┼──┼──┤
│1995 │853 │443 │566 │272 │369 │
├─────┼──┼──┼──┼──┼──┤
│1996 │488 │207 │446 │131 │229 │
├─────┼──┼──┼──┼──┼──┤
│1997 │259 │150 │460 │111 │147 │
├─────┼──┼──┼──┼──┼──┤
│1998 │223 │154 │283 │105 │160 │
├─────┼──┼──┼──┼──┼──┤
│1999 │248 │151 │516 │140 │157 │
├─────┼──┼──┼──┼──┼──┤
│2000 │380 │212 │893 │216 │228 │
├─────┼──┼──┼──┼──┼──┤
│2001 │356 │249 │1045│227 │267 │
├─────┼──┼──┼──┼──┼──┤
│2002 │451 │252 │1356│297 │322 │
├─────┼──┼──┼──┼──┼──┤
│2003 │545 │254 │1696│316 │325 │
├─────┼──┼──┼──┼──┼──┤
│2004 │526 │233 │1714│273 │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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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585 │190 │1597│275 │288 │
└─────┴──┴──┴──┴──┴──┘

(六)地区发展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仅青岛、烟台、威海三市每年新登记企
业户数除1992年为44%、1993年为47.2%外,其余年份均占全省新登记企业户数的50%
以上,2002年达到70.8%。青岛稳居全省第一。中西部地区,如枣庄、济宁、泰安、
莱芜、德州、聊城、菏泽等发展较慢,外商投资企业合计总户数只占全省登记总户数
的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