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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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所处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第一线,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
1993年底,为配合国家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所初级规范(试行)》的实施,省工商局
召开会议推广新泰县工商局实施工商所初级规范的做法。1994年,全省新建、改建工
商所1600个,投资1.5亿元,使工商所办公、生活条件得到一定改善。
1999年后,省工商局发挥垂直管理体制优势,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决心加强基层
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一切为了基层、一切服务基层”、“项目往基层摆,资金往基
层投,装备往基层配”的工作思路。2001年初至2003年上半年,经过调研论证以及与
省财政厅、省计委的多次沟通、协商,取得理解和支持。2003年7月启动全省工商所
建设和改造工程。至2005年7月,全省共新建工商所652个、改造工商所545个,提前
一年超额完成工商所建设和改造任务,基层工商所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在加强工商所
建设和改造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交通通信及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投入,使基层执法
装备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办公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工商机关履行市场监管和行
政执法职能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工商所建设和改造
(一)调研启动
2001年4-9月,省财政厅、省工商局有关领导先后到菏泽、泰安、聊城、威海、
烟台、临沂等地,对全省工商所办公用房状况进行调研。省工商局相继组织人员赴各
地实地调查摸底,了解基层基础设施状况。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承担着工商行政管理
主要执法任务的基层工商所,在办公设施、装备条件方面,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存在
一定差距。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枣庄、济宁、莱芜、临沂等市,有的工商所办
公用房破旧不堪,屋顶塌陷漏雨,门窗破损变形透风,部分墙壁裂缝,已成危房。郓
城县工商局潘渡工商所30人,挤在4间破旧的平房里办公,只有一间办公室配备办公
桌椅,仅有两张凹凸不平的桌子和一把破旧的椅子;定陶县工商局西城工商所147人,
只有5间不足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截至2002年底,全省2018个工商所中,在楼房办
公的701个,占35%;在平房办公的953个,占47%;靠租赁房屋办公的365个,占18%。
这些工商所中,需维修改造的496个,占25%;需拆迁重建的555个,占28%。这次大规
模调研,为省工商局在全省开展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2003年6月,省工商局通过调查研究并征求各级工商局意见,制定了《山东省工
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指导意见》,修订了《山东省工商行
政管理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会同济南市建筑设计院,区分不同地区和经济状况,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功能配套、经济适用”的要求,设计了9套、14种工商
所建设式样,包括外观效果图和内部功能结构配置图,供各地在建设中选定;落实了
年度全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项目,省计委批准基建立项;取得省财政厅支持,同意
2003年年底拨付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学习外省
工商所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内挖外筹,多方集资,创造
和积累了许多经验。
2003年6月17-19日,省工商局在潍坊、烟台两市召开全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现场
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两市部分工商所的建设和改造情况。烟台、潍坊、
淄博、滨州4个市工商局和龙口、昌邑、蓬莱、招远4个县级工商局分别从不同侧面介
绍了经验。会议确定,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分
步实施,科学设计、功能配套,多方筹资、量力而行,勤俭办事、好事办好”的原则,
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工商所建设和改造任务,使所容所貌有明显改观,办公自动化
水平有明显提高,执法装备有明显改善。目标任务是:2003年新建200个,改造20 0
个;2004年新建300个,改造200个;2005年新建55个,改造96个。为使目标任务落到
实处,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与各市工商局局长签订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责
任书。至此,全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程正式启动。
(二)组织实施
2003年7月,省工商局成立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省
各级工商机关也都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
致的组织领导机构。为保持统一风格,省工商局决定全省所有新建和改造工商所的标
志用字、工商盾牌、灯光等,由省工商局负责统一制作、配发和安装。对新建工商所
每建成一个并通过验收的,省工商局补助资金20万元;对已经建成或改造完毕的工商
所,经省工商局验收达标的,按每个工商所10万元的标准配置执法车辆、计算机等装
备。2003年安排工商所建设补助经费4000万元,购置交通装备补助经费4000万元。由
于受“非典型性肺炎”影响,省级财政遇到困难,原来同意拨付的1亿元专项资金,
改为省财政用三年贴息贷款1亿元用于工商所建设和改造。
各级工商机关坚持组织、制度、政策“三落实”,领导、措施、责任“三到位”,
真抓实干。同时,多方面争取优惠政策,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坚持少花钱、多办事。
2003年,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工商所建设。聊城、枣庄、滨州、德州4个
市政府和37个县(市、区)政府为工商所的建设和改造专门下发文件,许多建设项目所
在地的乡、镇政府下发文件作出承诺。如滨州市的新建工商所选址全部在规划新区,
靠近政府,在主路旁边,坐北朝南,占地3亩以上。滨城区政府两个分管区长共同调
度,一次性规划出8块建设用地,由工商局分期建设。济宁市任城区振宇市场管理所
积极与开发商协商,不仅无偿得到了寸土寸金的商业用地,区财政局还为其投资60万
元补助建设资金。一些地方乡(镇)政府不仅无偿提供土地,还投资现金或支援建材、
办公用具。肥城市王瓜店镇除提供土地外,还支援50万元用于工商所建设。五莲县所
有新建和改造工商所的办公用具全部由县政府无偿配备。曹县邵庄镇政府除提供土地
外,还支援砖瓦等建筑材料。据淄博、济宁两市统计,仅2003年开工的项目在减免土
地费、配套费、过户费等方面就节省资金200多万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协调
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将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作为地方改善招商软环境和加快
小城镇建设的重点工程。
在工商所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省工商局坚持“四个不准”的原则:对工资和工商
制服不能正常发放的单位,不准新上基建项目;不准购买轿车和高档面包车;不准领
导人随团出国;不准工作人员出省参观考察。落实“四个严格”:严格建设项目的审
批管理,依法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和项目监理,确保质量;严格资金管理和资产处
置,少花钱多办事;严格项目竣工审计和检查验收,防止“楼起人倒”,确保工商所
建设和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2003年12月2日,省工商局在济南召开第一次全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情况调度会,
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再接再厉,力争两年完成工商所建设和改造任务。为加快
建设和改造进度,许多地方的干部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自己动手搬砖运土,修
整路面,油漆门窗,粉刷墙面,展现了新时期工商干部努力拼搏、干事创业的精神风
貌。

图5-12 2004年改造前后的东营市工商局东营分局义和工商所

2004年8月,省工商局在潍坊市召开第二次全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情况调度会,
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一鼓作气,善始善终地全面完成工商所建
设和改造任务及相关工作。会后,省工商局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
始按照《新建工商所达标验收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分期分批对新建工商所逐一验
收。与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拨给山东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专项资金650万元,
加快了建设和改造的步伐。
截至2004年底,全省已开工建设的工商所641个,其中已经竣工573个,投入使用
481个,正在建设68个。是年,全省完成维修改造工商所481个,为40个工商所购置了
办公用房。
至2005年6月初,历时10个月,省工商局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15个市工商局所属的652个新建工商所逐一进行达标验收。至6月底,全省新征工商
所建设用地76万平方米,落实补助资金3.3亿多元。
2005年6月28日-7月3日,省工商局在龙口市召开全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总结
表彰大会。会议交流了两年来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的经验,表彰了217个先进单位
和200名先进个人。至此,原定三年的建设和改造任务,提前一年全面完成。

图5-13 2005年7月3日,全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场

2005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来山东调研,高度评价山东工商所建设和
改造工作。
截至2005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共投入资金4亿多元,新建工商所652个,改造工商
所545个,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平均每个工商所550平方米。90%以上农村工商所
拥有小伙房、小菜园、小图书室、小娱乐室、小浴室。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程的顺利
完成,为工商机关深化基层监管方式改革,实现系统监管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创造了有
利条件。

二、基层执法装备改善
20世纪90年代初,省工商局对基层行政执法装备没有统一要求,加之市、县工商
局财力有限,把主要精力和财力放在建设市场、培育市场上面,将大量预算外资金投
向市场建设,造成基层执法装备参差不齐,差距较大。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大多使用
自行车作为收费和办公、办案工具,工商所安装电话、使用三轮或两轮摩托车作为执
法办案工具的不足半数。县级以上工商机关平均拥有办公、办案轿车2~3台。基层执
法办案装备较差的地方,出现工商所的干部办案“骑自行车追赶违法汽车”的现象,
严重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基层工商所办公、办案条件稍有改善,三轮或两轮摩托
车已成为基层单位执法办案的主要交通工具,经济条件好、管理范围较大的工商所开
始使用小轿车。至1998年底,全省15个市工商局拥有各种办公和办案车辆1264辆、复
印机167台、微机1089台;工商所拥有各种机动车辆938辆,平均每所不足1辆。
1999-2000年,省工商局批准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共购买各种车
辆36辆。
2001年,省工商局通过集中办理政府采购,统一购置行政执法车辆790辆,批准
基层工商局购置行政执法车辆1070辆,添置标志服装价值1236万元,使基层行政执法
装备有了显著改善。
2002年7月,省工商局为基层工商所配发首批行政执法车辆150辆。

图5-14 2002年7月,省工商局为基层工商所配发的首批行政执法车辆

2003年,省工商局为各级工商机关配发各种行政执法车辆344辆。在对基层工商
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交通、通信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当年为基层工
商所购置交通装备价值4000余万元。12月16日,省工商局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公务用
车定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基层工商所配备行政执法车辆提供了政策依据。
2004年9月,省工商局统一配发11辆流通领域食品检测车及相应检测设备,配发
办公办案设备价值120万元。
2005年,省工商局为各级工商机关配发各种行政执法车辆366辆,办公办案设备
及计算机价值352万元。
截至2005年底,全省工商系统(不含济南、青岛两市)共有各种车辆4728辆。其中,
1649个基层工商所共配备各种车辆3564辆,平均每个工商所2辆,有的地方达到3辆以
上。配备流动检测车38辆,保证了全省工商机关履行检测农产品质量的需要。配备计
算机6845台(套)、复印机314台。所有基层工商所全部配备复印机、传真机,平均每
个工商所配备计算机3.4台、电话机1.5部。经济条件好的市、县工商局为基层工商所
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为工商所的服务工作向标准化、
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