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收支与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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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前,全省各级工商行政机关由于隶属当地政府,会计核算与
收支预算由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省工商局只负责本级会计核算与财务收支预算
的编报和全省工商系统的财务工作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及报表汇总。垂直管理后,除
济南、青岛两市外,其他15市工商局的经费上划省财政,由省财政负担全省工商系统
的经费。省财政厅下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实行全省“统一
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也实现了全省统一。

一、会计机构与核算
2001年底前全省工商系统财务管理机构未统一名称。省工商局1988-1996年设行
政财务处,主管省工商局机关行政财务工作。各市、县工商局有的单设机构称行财科
或财务审计科、财务统计科、财务科,有的未设独立机构,归办公室统管。1996年5
月,省工商局设立财务装备处。2002年全省工商系统市、县机构改革时,机构名称统
一改为财务装备科。
省工商局从2000年12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要求统
一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大连科艺电子公司开发的财务管理软件(单机版),同时,制
定了会计电算化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至2002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实现统一的会计电
算化管理。2003-2005年底,全省15个市(不含济南、青岛两市)先后实现会计核算网
络信息化管理,账务处理、报表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均实现网上操作。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1999-2001年,全省工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由各地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管理。2002年6月,省工商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
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试行)》,在系统内全面实施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自2003年开始,按照规范化管理有关规定,对全省各市(不含济
南、青岛两市)工商局财务装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截至2005年底,除滨州市外,全
省14个市局及所属130个县级工商局通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11个市工商
系统全部实现计算机网络化收费。全省工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省财政
部门的认可,2005年10月20日,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授予省工商局“山
东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经费保障
省以下垂直管理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均由所在地的地方财政部门保障经费。各
单位按照各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省工商局每季度进行一次会计报表汇总。
收入来源主要有:依法收取的各项规费、管理费、罚没收入,财政补助经费,上级主
管部门补助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以及其他收入。
省以下垂直管理后,省财政厅于1999年12月底,将工商系统预算内经费上划941
2万元,即“上划基数”。全省31个县级工商局上划基数为零,其中大部分是经济欠
发达县(区)。
垂直管理上划后,省财政对全省工商系统的经费保障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财
政经费拨款。这部分经费主要由市、县工商局上划的预算内经费和省财政部门历年增
资经费组成。(二)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省财政对工商系统缴库的行政性收费,扣
除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按规定缴纳的3%水利基金后,全额安排工商
系统经费。(三)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省财政对工商系统缴库的罚没收入全额安排工
商系统经费。

1999-2005年省财政对全省工商系统保障经费一览表
表5-9
单位:万元

┌──────────┬───┬───┬───┬───┬───┬───┬───┐
│年份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
│金额 │ │ │ │ │ │ │ │
├──────────┼───┼───┼───┼───┼───┼───┼───┤
│财政经费拨款 │9412 │10155 │14566 │15175 │17639 │19852 │20633 │
├──────────┼───┼───┼───┼───┼───┼───┼───┤
│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63945 │66082 │76140 │87695 │94980 │97859 │104132│
├──────────┼───┼───┼───┼───┼───┼───┼───┤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3822 │8452 │23600 │24325 │26616 │28925 │34922 │
└──────────┴───┴───┴───┴───┴───┴───┴───┘

四、财务收支
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从1993年开始,工商登记管理费收入由预算外纳入预算
管理,收入全部上缴财政。1998年初,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
法》,各级工商机关执行“罚缴分离”规定,将罚没款通过银行上缴国库。
1999年1月22日,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
办法》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全省工商系统
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工商所不再是会计核算单位,所有支
出实行定期报账和备用金制度。工商所设票据管理员。
1999年3月24日,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自1999年1月1日起,
所有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和预算外资金全部上划为省级收入。
2000年1月,按照省财政厅1号文件规定,所有工商行政管理收支全面纳入省级财政。
2002年,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工商局年度预算的通知》精神,将全省工商系统
所有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1991-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收支情况表
表5-10
单位:万元
┌──┬────┬────┬┬──┬────┬────┐
│年份│收入总额│支出总额││年份│收入总额│支出总额│
├──┼────┼────┼┼──┼────┼────┤
│1991│26642 │26813 ││1999│79211 │76832 │
├──┼────┼────┼┼──┼────┼────┤
│1992│30428 │31737 ││2000│91520 │87691 │
├──┼────┼────┼┼──┼────┼────┤
│1993│34801 │35505 ││2001│119793 │104743 │
├──┼────┼────┼┼──┼────┼────┤
│1994│42335 │42676 ││2002│136580 │137294 │
├──┼────┼────┼┼──┼────┼────┤
│1995│50421 │55398 ││2003│150045 │142126 │
├──┼────┼────┼┼──┼────┼────┤
│1996│57659 │58734 ││2004│158359 │157839 │
├──┼────┼────┼┼──┼────┼────┤
│1997│61513 │63746 ││2005│158882 │171474 │
├──┼────┼────┼┼──┼────┼────┤
│1998│69735 │7574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