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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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经济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制
度, 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 对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 1991-
2005年,是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1994年,实行大中城
市区工商局改分局改革,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统一执法力度。1995年,实行“市场办
管脱钩”,使工商机关真正站在市场经济“裁判员”的位置,担负起“市场卫士”的
重要职责。1996年,全省基层工商所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形成
一支完整的市场监管力量、成为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奠定了坚实基础。1998年,实行
省以下工商机关垂直管理,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
进一步加强了工商机关执法监管的权威性与统一性。2005年,实行“小局大所”改革,
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拓宽工商所职责权限,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这一系
列重要改革,进一步界定了工商机关的职能,理顺了工商管理体制机制,拓宽了监督
管理领域,改进了监督管理方式,提高了监督管理层次。工商机关从监督管理集贸市
场和小商小贩转到监督管理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从监督管理比较单一的国内市场转
到监督管理日益国际化的市场;从重点查处投机倒把活动转到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维护公平竞争;从侧重于具体业务管理转到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监督管理。
这一时期,全省工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任
务更加繁重,作用日益突出,地位不断提高。

20世纪90年代,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以打击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不正当竞争、商
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抓住社会反映的
“热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与此同时,全省
各级工商机关注重加强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年检、验照和回
访核实登记事项,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企业出资人出资行为的监督检查,严
厉查处虚报注册资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强化实物出资备案制度,依法查处
企业虚设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坚决取缔“三无”(无资金、无场地、无人员)、
“六小”(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小炼钢)企业,严厉查处无照
经营。市场管理推行巡查制、不作为追究制和规范化管理,并通过抓典型、树样板,
提高市场监管的整体水平。推行经济合同制,积极引导企业和其他当事人使用国家统
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加强经济合同鉴证,规范企业签约履约行为;加强商标印制管理,
帮助企业健全商标使用管理制度,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广
告管理实行全面监测和审查制度,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整顿广
告经营秩序。各级工商机关还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粮食、棉花、蚕茧、
农资、 成品油、 机动车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管理, 维护重要商品的流通秩序。1991-
2000年,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2.1万起,案值51.1亿
元。
进入21世纪,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突出重点,标本
兼治,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
农资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健康”、“打假保名牌”、
“红盾护农”、“反误导、打虚假”等专项执法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打假工
作向纵深发展;以查处商业贿赂为重点,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
之风,以供电、供水、供气、邮政、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企业为重
点,严厉查处各类限制竞争行为;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传销和
变相传销活动,妥善处置“消费储值”等类似非法经营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违法行为,开展“扫黄”、“打非”、“禁毒”和反假币等活动。
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营销手
段现代化的新变化,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先后推出企业监管双轨制、企业信用分类监
管、 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和“金管工程”建设、商品市场准入制度、12315
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改革措施,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
为实施全程监管。“十五”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违章违法案件222.4万件,
案值65.7亿元,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全省工商系统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大局,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准入职能作用,努力为市场提供合格的市场主体,促进
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发展。深入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调查研究,与企
业共商对策,立足职能,制定一系列支持企业搞活经营和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积极
帮助企业推销积压产品、拓宽流通渠道,支持企业拓宽经营范围和方式、利用闲置场
地开办市场,允许企业在具备一定条件下挂大名称或变更使用有利于推销产品的名称;
指导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发展企业集团以及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
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改制企业。同时,各级工商机关对改制企业
热情服务,提前介入,当好参谋,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推动了企业改革和发展。2005
年底,全省公有制企业实有18.3万户,注册资本(金)7564.7亿元,户均注册资本(金)
413.6万元,国有集体经济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支持外资企业发展。贯彻“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在国家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出台一系列放宽政策、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提高效率、促进外向
型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加快发展。同时,引导外资参与公有制
企业改组、改制,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含量生产环节和研
发领域。2005年底,全省实有外商投资企业20153户,投资总额786.3亿美元,注册资
本470.8亿美元、外方认缴338.6亿美元。在增加经济实力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带来
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了全省的对外开放,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
力。
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20世纪90年代,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
济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区域经济发展
的整体规划之中,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优惠政策,加强管理,广泛宣传,典型引路,
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进入21世纪,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从个体工商户、
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职能出发,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采取降低个体私营企业市场准入
门槛、放宽投资人限制、提高登记管理效率、强化帮扶服务、维护个体私营企业合法
权益等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2005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168.7万
户,从业人员364.9万人,注册资金349.6亿元;私营企业31.5万户,从业人员44 4.1
万人, 注册资本 (金) 4131.6亿元, 其中,出口创汇私营企业7386户,出口创汇额
203.8亿元。 个体私营经济已由改革开放初期的“拾遗补缺”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山东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
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自觉把服务寓于行政管理之中,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
展。
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服务发展。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引导、扶持全省大中小企业
商标注册和指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争创著名和驰名商标,运用商标战略、策略
开拓市场。至2005年底,全省注册商标累计125270件,其中,农产品注册商标8960件,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 培育了特色农业和农产品,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
发展; 山东省著名商标989件,居全国前列;中国驰名商标67件,居全国第三位,驰
名商标企业年产值3600多亿元,占全省GDP总量近20%,形成了“海尔”、“海信”、
“青岛”(啤酒)、“潍柴”、“鲁能”等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的著名品牌,不仅促进
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而且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带动作用。积极
发展广告事业,改革广告管理体制,取消对广告经营的总量限制,实行广告代理制,
发展专业广告公司,培养现代化广告企业。至2005年底,全省广告经营(兼营)单位达
9493户, 从业人员78020人,营业额61.1亿元,对扩大山东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提
高市场占有率起到了推动作用。积极指导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时调解、仲裁合
同纠纷,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追讨拖欠款;加强合同管理岗位培训,为企业培
养了21.2万名合同管理人才;充分发挥抵押登记职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办
理抵押登记12.4万件,融通资金3841亿多元;广泛深入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有1万多家企业成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力地促进了“诚信山东”建设。此外,
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多的情况,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通过分流安置、市场安置、
个体安置和私营吸纳四个渠道,安置了大量下岗职工,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做出
了重要贡献。
转变服务理念,延伸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
认真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部署,广泛实施“红盾
帮扶”工程,通过政策扶持、职能促进和服务推进等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
先后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全省
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加快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
振兴服务业,以及降低门槛、简政放权、提速提效等十几项政策措施,并认真抓好落
实。下放权力,加大投入,促进全省30个强县(市) 、30个弱县(市) 加快发展;选择
6000多家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全方位帮扶; 帮助100多户改制国有企业与
省内外200多户知名民营企业进行对接, 为67户国有企业办理债转股,重组资金达67
亿元。省工商局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连续3年(2003-2005年)
组织全省民营企业赴浙江、广东、福建开展大规模的经贸考察与招商引资活动,共与
浙、粤、闽企业签约投资项目728个,引进资金总额862亿元。大批优秀项目和省外资
金的引进,促进了山东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全省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
了强大动力。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把建设培育市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
抓。 1990年底,有商品交易市场6589处,成交额达153.2亿元。1991年以后,全省工
商系统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布局规划、培育建设的职能
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兴办市场。省工商局报请省政府批转了《关于
加快全省集贸市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建设和发展的具体优惠政策。各
级工商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的市场建设活动,全省市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
时期。1995年有商品交易市场8446处,成交额达1550亿元。至1995年底,全省工商系
统累计投入市场建设资金135亿多元。
从1996年开始,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加强市场统一规划布局和市场登记管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和引导大型市场的培育,推动各类市场健康发展。进入21世
纪,全省工商系统积极为政府培育完善市场当好参谋,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
网上交易等现代市场流通方式;放宽对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允许符合条
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开办市场;规范市场开办者的开办行为和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特别是城市农贸市场和乡镇首集的升级改造,
大力促进信息、劳动力、金融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开展规范化文明市场创建活动,
积极培育放心市场、 无假货市场, 树立名牌市场。至2005年底,全省商品交易市场
9184处,数量自1997年起一直居全国首位;生产要素市场57处;在全省建成了一批规
模大、设施好、功能全、档次高的骨干市场。全省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已发展成为大中
小结合、专业综合协调、批发零售配套的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商品流通网络,
为配置社会资源、满足居民消费、增加社会就业和税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发挥了巨大作用。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
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努力改善基层工作、
生活条件,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牢固树立法制工作是工商工作“生命线”、“总抓手”
的观念,围绕“依法行政、建设行政法治系统”的目标,以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
行政为核心,以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动力,推行“案件
主办人”制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日”制度和执法程序程式化、执法文书格式化、
执法档案标准化、执法监督流程网络化,实行对执法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和全方位
监督” ,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省工商局被评为全省“1996-2000年全民普法依法
治理先进单位”、“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始终把干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多形式、 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干部学历教育。至2005年底,全系统82%的公务员达
到大专以上学历, 比1991年上升了68%。与此同时,省、市、县工商局从实际出发,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了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岗
位培训工作;开展了“怎样当好工商所长”大讨论、岗位资格达标、市场监管与行政
执法能力建设年、岗位大练兵、“小局大所”改革等系列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
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省工商局坚持“倾斜基层、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大力推
进基层工商所体制、 机制和制度建设。2003-2005年,在全系统开展了工商所建设改
造工程, 投入资金33423万元,新建工商所652个,改造工商所545个,建筑面积60多
万平方米,增加固定资产10亿多元;加大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力度,按照“金管工程”
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基层工商所计算机管理和信息联网工作,建成了覆盖省、市、
县、所四级工商机构的大型广域计算机网络,有效提高了基层工商所现代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促进了工商职能的全面到位。
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全系统形成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格局。通过开展廉政教育,
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狠抓国家工商总局“六
项禁令”和省工商局“五项禁令”的贯彻落实,严肃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 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社会监督员、行风热线及新闻媒体的
监督作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窗口”单位实行“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树立工商形象,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
效。 2001-2005年,在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全省工商系统在所
有参评行政执法部门中名列前茅; 2003-2005年,省工商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评为“省级文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