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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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2005年,山东省广泛开展土地管理及国土资源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团组出访中国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邀请国外专家到山东进行交流与协作,范围涉及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地籍管理技术、土地信息、土地开发整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市场、土地产权管理、土地机构设置、房地产开发、土地学会、土地司法制度、职工培训等。1991年正式实施的中德合作青州市南张楼村项目包括土地整理、村庄革新两项内容,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