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用地征地补偿安置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28&rec=64&run=13

1949-2005年,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凡征用集体或个人的土地,包括土地附着物(房屋、设备等),均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